官方叶婷最新消息(叶婷为父申冤最新消息)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参与。这里可以体会很多的“真善美”,也会暴露更多的“假恶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我们要坚信一点:万事万物,有因必有果,世事轮回,因缘际会,一切皆有定数。
最近,河南开封叶婷为父申冤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关注热议:“一年前的案件存在争议”,“实举报失联后出现在派出所”,“被黑色轿车送回后表情呆滞精神失常”?
每一个发现节点都疑惑重重:当事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一则举报,一石激起千层浪。
12月10日,网络上不断流传出叶婷失联后被送回的现场视频:只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马路边,车门打开,车内坐着几名疑似穿着公安警服的工作人员。
一名中年妇女双腿跪在车门旁,声嘶力竭的大声哭喊,紧紧抓住车门不放。
旁边,叶婷在亲人的搀扶下走出轿车后,整个人看起来十分诡异:面部憔悴,表情迷离,甚至还流露出不正常的微笑,整个身体和精神状态,看起来非常反常。
最后,她突然也跪在马路边,情绪失控,不断抽打自己耳光,大喊大叫起来。
不理解的,还以为这是在拍电视剧;更不理解的是,现实中叶婷究竟经历了什么?
12月5日,大学生叶婷在网络平台实名举报自己的父亲在一年半前与人与人发生口角,被殴打致死后,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这则举报视频迅速在网络上热传,“一年半的命案至今未果”引发无数网友质疑和愤怒,一时间,当地相关部门、案件负责人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马上,事件有了新的进展:在视频发布不到一天的时间,叶婷失联了!
叶家用叶婷的账号发布《寻人启事》,称叶婷于2022年12月6日被七八个男子强行带走,至今联系不上!
就在众人感到蹊跷之际,事件再次有了新的情况:叶婷找到了!
杞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复称,“她们人现在在我们公安局,人没有事,现在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调查中。”
图片源于九派新闻
这份回复,我们只能看到一个消息:叶婷并非下落不明,没有失踪。
但更疑惑不解的是:她涉嫌何种违法犯罪?是因为犯罪了故意挑事引发舆论同情逃避法律追责?还是已经犯罪了干脆鱼死网破?或者是因为举报视频涉嫌造谣而犯罪?
事件持续发酵,热心群众都在等待真相。
很快,12月8日,开封杞县发布公告《关于杞县坂木乡前营村叶某青案有关情况的说明》,似乎尘埃落定。
该份说明中,与叶婷当初的实名举报说法不一,出入很大。
在最初的举报中,叶婷哭诉道:其父叶洪青于2021年6月28日在村头农家宴就餐时,被刘青彦、刘青义、刘得见等人殴打致死。事发至今一年半的时间,凶手刘青彦仍然逍遥法外。
而在杞县最新《说明》中,却提到:
①殴打叶洪青致死的涉案人员只有刘某艺、刘某见2人,叶婷所说的“凶手”刘青彦并不在列。
②叶洪青就餐时与刘某艺、刘某见发生口角“引起厮打”,叶婷举报时刻意回避了“厮打”这个细节,两者性质截然不同。
③ 叶婷是在其男朋友在场的情况下被警方带走,并非暴力强行,这一细节与叶家的说法相差较大。
与此同时,杞县这份《说明》和当初案发后,当地发布的“警情通报”十分吻合:
2021年7月,杞县公安局曾发布关于此事的警情通报。
通报称,经查,2021年6月28日19时许,在农家宴中,叶洪青与刘某艺、刘某见发生口角,引起厮打。23时许,叶洪青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家人将其送往医院(7月7日,叶洪青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次日凌晨2时36分,叶洪青女儿叶某焕拨打110报警。杞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于当日将刘某艺、刘某见抓获;6月30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艺、刘某见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然而,此事件最大的疑点是:一年半的时间,为何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第二份实名举报,万般无奈。
在叶婷被送回之前,网络上又流传出其二姐叶缓缓的实名发声:
其神情悲痛、义愤填膺的质问道:
我看到官方说我姐妹所说的不是事实,那么我想请问事实是什么?是我父亲未死?还是我父亲的事情已经得到解决?还是凶手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父亲现在仍在殡仪馆躺了一年半之久,案件至今没有进展,凶手刘彦青至今依然逍遥法外,只有他弟弟和叔叔被拘留。
叶婷二姐还在事视频中称,叶婷被抓后,家人前去寻找,反而叶双玲被抓。然后派出所在不知叶婷已经被迫签字的情况下,让叶双玲删掉视屏写保证书,叶双玲不同意,耗到半夜,最后派出所才将叶双玲放出来。
真相是什么?应该相信谁?
究竟是无理取闹还是树大根深?笔者早先刷到叶婷举报视屏时,表现十分淡定,也没有愤愤不平。
一是每天网络信息量太大,铺天盖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个人要学会去伪存真;二是“谁可怜支持谁”的观念太深入人心,不可盲目渲染。
譬如前段时间大火的“为爱冲锋的勇士”,其不远千里骑着单车闯入校园,并以一挑五,与人搏斗,只为找到出轨的大学生老婆,讨个公道。
事发后,一众网友纷纷为其鼓掌叫喊,并痛斥其老婆不守妇道,道德败坏。
最后,“勇士哥”两口子居然同时出镜开直播,坦言一切都是剧本。
当“同情心”变为一部分人收割“关注”的韭菜时,我们似乎才是最大的小丑。
当叶婷失踪、被抓后,一部分“正义感十足”的自媒体又画风突变,暗自意淫,甚至冠以“突变”、“转折”等字眼落井下石。
我依然保持沉默,不置可否。
当事情尚未水落石出,当叶婷到底是受害者还是捣乱者尚无定论,所有盲目的猜测都是一种伤害,更是一种悲哀。
然而,叶婷失魂落魄的出现,其家人再次实名举报,我不得不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尘封一年半的案件为何仍无定论?逝者是不会说话的,但事发公共场合,即使没有监控也有现场证人,为何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化?是案件的法定程序如此,还是背后牵扯的人事太多了,投鼠忌器?
2.两份实名举报,其实也需要背负着法律责任:
关于举报人举报不实怎么处理如下:
首先需要确定举报人的不实举报是恶意陷害还是证据不足。
如果不实举报人是因证据不足或者无主观故意,只是行驶了公民监督权力但由于失察举报失实,需另当别论,批评教育。
如果主观恶意陷害,可能涉嫌诬陷陷害罪,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不实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叶婷举报过后,该事件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舆论影响极大,如若不实,需要承担法律任。
在这种情况下,其二姐叶缓缓又接力举报,恐怕是真的被逼无奈,情非得已,才使用这种可能给自己带来风险的方式,捍卫事实的真相。
3.叶婷、叶缓缓在举报内容中,提到对“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不满、对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结果不满、对一家主流媒体报道不满,这些如果是恶意中伤,依然要负法律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允许随意编造谎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如果两姐妹举报属实呢?
相信正义,严惩不贷!
整个事件的发展,疑点重重,如今已是沸沸扬扬、影响极大。
如果是叶家利用群众“同情心理”,妄图用舆论掩盖事实,必会法不容情;如果是当地相关部门暗中操作、敷衍了事、执法犯法,严重渎职,同样更应该严惩不贷!
我相信公众的围观是善意的,更相信法治的公平正义!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希望真相尽快水落石出!
自古邪不压正,绝不姑息养奸。路是弯的,理是直的。 路不平众人踩,理不公大家摆。人微言轻,纵然生如蝼蚁,我仍愿为正义发声。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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