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得到儿子十万元死亡赔偿金(妈妈去世留下120万赔偿金)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无论年龄多大,离家多远,都被牵挂和惦念着。当孩子遭遇父母离异,本身就是人生不幸事之一。当直接抚养的妈妈,意外去世,孩子只剩下两个爸爸,一个继父,一个生父,是该继续跟着继父生活,还是回到生父身边,难以选择。
- 妈妈意外去世,留下5岁半的女孩小雪,同时也留下一笔120万元的赔偿金。
小雪三岁的时候,妈妈和生父离婚了,离婚后小雪跟着妈妈生活,小雪8岁的姐姐跟着生父生活。
妈妈再婚后,带着小雪一起跟着继父居住。
继父非常疼爱小雪,视如己出,弥补了小雪曾失去的父爱。
一家人幸福地生活着,但天有不测风云,妈妈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没能救回来。
妈妈的意外去世,让幸福的家庭顿时陷入了悲伤之中。
更不幸的是小雪,一个5岁多的孩子,先是遭遇父母离异,接憧而至的是妈妈去世,除了继父,世界上没有人疼她了。
法律不是无情的,妈妈的死亡,让小雪、继父等人作为继承人分得了一笔赔偿金。
有了这笔钱,至少小雪跟着继父还能安稳地生活、上学,甚至长大嫁人。
- 生父将继父告上了法庭,主张要回小雪的抚养权,并改回小雪的姓氏。
妈妈去世以后,生父并没有将小雪忘记,很快就将小雪带回了自己身边。
继父以为生父很快就会把小雪送回自己身边,但迟迟毫无音信。
继父没有等来小雪,却等来了生父的一纸诉状。生父将继父告到的法院,要求把小雪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并且改回原来的姓氏。
继父认为小雪应该归自己抚养,一是生父已经放弃了抚养权,二是自己作为继父,在法律上同样有权利选择抚养小雪。
生父则认为小雪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如今妈妈去世了,自己应该要回抚养权,于情于理都没有问题。
法院面对两个爸爸对小雪抚养权的争夺,一时难以判决。
- 妈妈去世后遗留的赔偿金,最终会落在谁的手里?
在生父和继父争夺小雪抚养权的同时,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那笔赔偿金。
从法律上来讲有权利取得这笔赔偿金的是小雪、继父以及小雪的外公外婆,也就是说至少有小雪的一份,如果谁取得了小雪的抚养权,成了她的监护人,自然就可以管理和处分这笔赔偿金。
生父忽然接走小雪,并且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不排除是为了这笔赔偿金。
而作为继父,在小雪的生母去世后,仍愿意继续抚养小雪,也可能与这笔赔偿金有关。
法院不敢冒然判决小雪的抚养权归谁,一切都要以利于小雪的成长的原则进行审理。
-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小雪继续有生父抚养为宜,将抚养权变更为生父享有。
因为小雪回到生父身边,一直没有跟着继父,法院亲自过去调查小雪的意见。
小雪还有一个8岁的亲姐姐,姐姐经常陪小雪玩耍、写作业。
此外小雪没事的时候,可以跑到邻居家串门,四处逛逛。
生父回到家,小雪有时候会跑到他怀里撒撒娇,看上去过得很开心。
法院经过了解,并询问小雪,是生父这边好,还是继父那边好,小雪说生父好。
最后法院审查认定,考虑小雪和继父共同生活的时间不到一年,感情淡漠,并且作为继父与继女感情纽带的妈妈已经亡故,因此判决小雪的抚养权为生父享有。
- 对于变更抚养权,法律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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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去世留下的120万元赔偿金,其中有部分是属于小雪的份额,可以说是以后小雪的抚养费,应当由抚养小雪的监护人进行管理和处分。
- 如今妈妈去世了,生父没有小雪的抚养权,但生父依然是小雪的监护人,生父要依法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
- 对于继父而言,在是否抚养小雪的问题上,不是法律上强制的义务,有选择抚养的权利,除非继父和小雪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 面对继父和生父,必然要考虑跟着谁生活,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 如果继父要小雪的选择权,仍然要举证生父抚养如何对小雪成长不利,否则很难取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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