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严查行动(蓝盾行动)
为持续做好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8月9日起,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对全区隔离场所、学校、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聚焦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落到实处,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8月10日-11日,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来到了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达医院,详细查看了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门诊分区设置、流程布局、人员闭环管理等工作,要求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完善登记、隔离、消毒、转运制度,严防交叉感染;检查核酸检测机构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着重检查布局流程、标本管理、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处置以及依法执业和质量控制等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从各个环节、各个流程细化责任,确保检测质量和实验室安全。
区中心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马金玲
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在区防指的要求下,我们一方面抓好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管理,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工作,绝不松懈的坚定执行,另一方面我们要保证旅游季居民就医便捷、高效,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让老百姓放心。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兼内科医学部主任、神经内科主任 迮玉杰
在全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设立24小时核酸检测点和发热门诊,充分发挥了医疗机构的排雷防线作用,能够满足全区不同人群的核酸检测需求。
检查诊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时,重点察看测温、扫“营畅通”码、国务院行程码、登记以及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要求诊所要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探头”作用,严格落实一米线、“四必须”、“七询问”、“三不准”要求,发现“十大症状”患者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综合监督一科科长 于长宏
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生健康局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做好预检分诊及日常诊疗活动,要求必须在入口明显位置张贴营畅通场所码,所有进入人员必须经扫码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指定专人值守,严格查验国务院行程码。一周内有市外行程人员要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一米线、“四必须”、“七询问”原则,做到“三不准”,不准接诊新冠相关十大症状患者、不准超出诊疗范围、不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一经发现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为切实加强境外人员、密接人员、风险人员的集中管理,严把输入关口,对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金地酒店进行详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区两通道”设置、管理制度落实、个人防护、通风消毒、医疗废物处置、防护服穿脱等环节,要求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防形式主义,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自身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疫情从隔离场所外溢。
为保证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做细做实,对现已开学的人员密集场所区一高中、区二高中、熊岳高中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察看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落实、临时隔离观察室设置、物资储备、校园卫生环境以及生活饮用水等情况,要求学校强化教室、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加强通风换气、消毒消杀工作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学习,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检查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蓝盾行动检查项目,逐条逐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本次检查中,发现7家医疗机构存在不执行扫码、测温、登记、擅自接诊新冠“十大症状”患者等行为,对其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的处理,停业期间不允许开展任何诊疗活动,整顿期满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开诊。
为切实开展好“蓝盾行动”,同时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和特点,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区隔离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等五大领域监督护航。本次行动的有效开展将对规范全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学校及重点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等具有重要意义。
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李传林
本次行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全力以赴,重磅出击。接下来,我们将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对被监督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全方位为市民健康权益保驾护航,确保“蓝盾行动”掷地有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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