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胜过头婚(二婚也是婚)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不断上升,2021年我国的平均离婚率已经接近4‰,且仍呈上升趋势。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提升,再婚率也在不断提高,因为男男女女渴望幸福的初衷一直没有变。
今年43岁的林某是某公司的职员,因夫妻感情不和,两年前与原配妻子离婚。林某一直沉浸在对婚姻的恐惧中不能自拔,直到遇到了温柔可人的王女士,林某才开始慢慢拾起对生活的希望。王女士不仅对林某照顾有加,对林某的儿子也是无微不至。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两人最终决定结婚。领完结婚证之后,双方准备在一个月后举办婚礼,于是林某到公司,想要提前请婚假,但主管领导指出,林某与前妻结婚时已经请过婚假,这次不能再请婚假,并以此为理由拒绝了林某的婚假申请。林某非常气愤,难道二婚不是结婚吗?二婚就应该受到歧视吗?于是私信陈律师,对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本案件发布已征得当事人同意)
陈律师告诉他,其领导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二婚也有权请婚假!再婚的双方,与初婚者一样,在取得结婚证后,夫妻关系即成立,双方即享有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法律没有对初婚和再婚作出不同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婚假,并未说“仅一婚的劳动者”才享有婚假。可见,现行法并未对再婚者的婚假作出特别限制。因此,再婚者应与初婚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其中当然包括享受婚假的权利。另外,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据此,林某领导的说法是错误的,虽然林某是二婚,但仍享有与初婚相同的婚假待遇。
也就是说,二婚与初婚并无区别,同样可以享受相同的权利,所以,二婚的双方当事人申请婚假是合理合法的。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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