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要听谁的(婚前财产公证君子之交)
最近小编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数据,中国单身男女人数已近2亿,中国第四次单身潮正在来临,许多人因为“恐婚”而选择单身。而另一方面,现在的社会离婚率年年攀升,2014年共有363.7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很多夫妻都熬不过“七年之痒”,甚至有些小年轻闪婚闪离。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位学者提出的关于婚姻的大胆言论:
这年头就连婚姻都开始有了保质期,这让我想起了《重庆森林》这部电影里的台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
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
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即使我们无法保证婚姻的长久性,但是硬要给它加上一个期限,心里也是怪不舒服的,小编不得不惊叹一句,这世界变化太快,这样的套路我也是越来越不懂。
不过仔细想想也难怪会这样,你看最近娱乐圈连连发生的大新闻,宝强,宋小宝,还有黄妈哪一个熬过了七年的坎,最惨的不是熬不过去,而是蓦然回首,爱已不在,就连钱也已被掏空。
你看为了谈感情,就要如此的伤钱,这世界有多么地残忍。宝宝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
可是就算新的《婚姻法》明文规定了,婚前财产归个人。但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家是两个人的,房子也应该是两个人的,如果真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就跟给婚姻加了期限一样让人不舒服。比如↓↓↓
其实要小编说,婚姻财产公证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时代在进步,女性也越来越独立,与其过分解读这件事,不如学学这对夫妻:
小艾和小磊是一对90后夫妻,两家家产丰厚。据介绍,小艾和小磊的婚前财产约定事项一共20余条,其中有80%的内容是对婚后生活细节的约定,如男方忘记结婚纪念日、妻子生日等重要节日,罚洗碗一个月;男方宿醉未归,女方有权要求赔偿500-5000元;女房购买2万元以上物品,需征得男方同意……面对这样的婚前财产协议,就连公证员哭笑不得。
你看这种婚前财产公证就是一派和气,连生活中的琐事都拿来公证了,何况是车子房子,所以很多事,就像吴爷爷是时刻所说,不要妖魔化!
还有“心机Boy”刘强东,在所有人都以为奶茶妹妹就要变身豪门阔太的时候,他却在在婚前透支了未来10年薪水,总价值26.5亿,并做了婚前财产公证。而奶茶妹妹能享受到的只是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的收益。真是好大一盘局啊,不过从理性的角度来说,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
宝强啊,你可学着点吧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反正小编已经等不急听大班小班同学的精彩辩论了。婚前到底该不该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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