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雯婕解约纠纷(尚雯婕被限制消费)
歌手尚雯婕新增一条限制消费!
歌手尚雯婕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对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限令,对黑方金圆以及其法人代表尚雯婕进行限制高消费。其中显示,作为法人代表的尚雯婕将在包括乘坐交通工具、住酒店、购买房屋车辆、旅游度假等多方面受到限制。
瞬间,尚雯婕登上热搜,疑似成为“当红明星限制消费第一人"!尚雯婕的经纪公司“做出经纪公司最快的反应速度”,“第一时间发声明否认限制令与尚雯婕本人有关,并快速向法院缴纳欠款”。
3月15日下午,有记者致电限制消费令的申请人--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永禄。张永禄告诉媒体记者,尚雯婕的公司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向法院缴纳了234万元的欠款。虽然欠款已还,但在采访中,律师表示:这并不代表尚雯婕的限制消费令已撤销。
粉丝响应经纪公司申明为尚雯婕抱屈
尚雯婕经纪公司的回应,立马得到尚雯婕粉丝的强力声援,“法院是对北京黑方金圆公司进行限制,尚雯婕只是作为公司法人受到牵连而已,是前公司问题”、“尚雯婕承担的是前法人欠款”、“尚雯婕真惨,被前合伙人坑了”。
不过细心的网友不买账,“真的是被前合伙人坑的?”、“这已经是法院二审的结果,维持一审原判,说明这件事早就发生了,而尚雯婕作为公司合伙人及法人(2019年法人由聂涛变更为尚雯婕)又怎么会不知道”、“法院早已通知还款日期,而你们还无动于衷,人家不得已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强制执行申请下来后,又被媒体曝光才还款的,这时还款的速度那叫一个快,这边一上热搜,立马还款并快速发布申明,撇清跟尚雯婕无关,她的活动不会受到影响?可能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把网友当傻子吗”?
尚雯婕经纪公司的申明有“混淆视听之嫌”
而法院的限令明确表达了对尚雯婕的限制;显然公司的申明是想撇清限令尽力消除此事对尚雯婕的影响,有律师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解读:
从法院发出的限令正文及对公司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作为公司法人的尚雯婕,其工作和生活是必然受到影响的;尚雯婕因公消费和使用财产都将受到限制,但私人消费并以个人财产实施的则不受影响。并且尚雯婕虽然因私消费仍需要向法院申请,法院不允许的情况下仍然受限。到这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因公消费还是因私消费,实际上是都有影响的,并不会因公司的一纸申明就真的无关,也不会因欠款已还就不受限制了。
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我们能看到黑金方圆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其中一条理由:黑金方圆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这一特定背景,在2019年10月底至11月20日移交公司印章期间,公司原管理层具备与他人恶意串通编造虚假合同的条件。
黑金方圆公司认为在公司管理层变动的特殊时期,原管理层有理由与他人恶意串通编造虚假合同的动机,自己是被原管理层坑了。
但最后,北京黑金方圆公司未能提供有利的证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大家认为尚雯婕被限制冤不冤,有没有真的可能被前合伙人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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