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撞上红绿灯(大众变道被比亚迪撞翻)

比亚迪撞上红绿灯(大众变道被比亚迪撞翻)(1)

一、“比亚迪”撞“大众”到底怎么算?

来源于公号:北京交警。

近日,一段“大众强制变道被撞翻”的视频被网友热传,视频中一辆大众朗逸疑似强行变道,最后被一辆比亚迪唐撞翻滑行30余米……不少网友十分关注责任划分的问题,也引发了不同立场的讨论和激辩!

网友观点

1、大众车强行并线引发事故,比亚迪车无责。

2、比亚迪车故意加速撞翻大众车,比亚迪车有责任。

3、两辆车是不是路上开斗气车,双方都有责任,涉嫌危险驾驶。今天我们就谈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规则。特别声明,此文观点仅代表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与本次事故责任认定无关,本次事故的调查定性、责任认定以当地交警认定为准。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换一个角度说,没有车辆因素存在就不构成交通事故。以该段视频为例(比亚迪简称B车,大众简称D车),我们来探讨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首先,看到这简短的视频,我们不能了解到两辆车在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通过视频的一些小小的细节,似乎网友又有一些疑问,两车是否在路上斗气开车?如果有证据表明事发前双方有追逐竞驶的情况,而且情节恶劣,这样当事双方就触犯了刑法,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当然这需要一系列的证据链条进行佐证。

接下来,我们谈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程序和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形。我们仅从视频不知道D车的人员伤亡情况,如果车上人员没有受伤或者仅受了轻微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那么从此次事故的直观表现来看,桥面事故接触点位置,地面施划的白色实线,属于禁止标线,是表明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所以行驶至此标线控制范围,严禁变更车道。D车违反禁止标线规定强行并线,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有证据证明(包括当事人、证人证言等)B车是故意撞上去的,那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触犯刑律,按刑事犯罪追责。

如果该事故造成事故车辆上有人员受伤严重甚至死亡,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就不适用于简易程序,应启动一般程序。交管部门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技术检验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B车存在违法行为,而且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比如说超速行驶、制动力不足等,那就要确定B车在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有三种责任认定情形:1、涉嫌刑事犯罪,非一般意义的交通事故;2、属于交通事故,D车全责,B车无责;3、属于交通事故,D车B车都有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应当由当地交警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痕迹等方面入手,确定本次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也有网友质疑D车发生事故后,未及时下车,采取相应施救措施,那么发生事故后究竟应该如何处置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发生事故后当事人积极抢救伤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出于种种原因当事人没有积极抢救伤者,虽然不影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但是有可能扩大伤者伤情以及财产损失,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可能最终将提高你的民事赔偿额度,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注意。

说到这里,我想广大的网友就能明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这里还要明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所以在操作层面上,各地有不同的做法,不能拿北京的处理细节与其他省市相比,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总的原则是统一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此文即将完成时,一份疑似东莞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显示:甲方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乙方无责任。双方无争议。特别提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许为此次事件画上了句号。但是北京交警还是要提示您:避免交通事故,需要每一位驾驶员在遵守交通法规意识、驾驶技能、出行心态等方面全面提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没有真正的“赢家”! 在能预见到可能发生危险后果的情况下,退一步又能怎样?因为每一起事故发生后,我们真的不能预见最后的结果!还是那句话,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请您安全驾驶。

二、百里溪评论:你无权撞翻违法变道的车辆!

这是作者百里溪向法律读库的投稿。

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在于大众车是否可以违法变更车道,而在于比亚迪是否可以将其撞翻。有很多的人认为比亚迪车主在法律上没有违法行为,大众车负全责,这是教训了违法变道行为;但也有很多人认为两者都有错,比亚迪车主开斗气车造成了事故。本文认为,法律并不认同撞翻违法变道车辆,如若后车已经采取必要措施则自当别论,下面分四点予以阐述:

1、比亚迪司机对撞车事件具有放任的故意。大众车违法变道到中间车道后,其亮着右转灯继续向右变道,虽然这种变道是违法的,但在其后的比亚迪司机,阻止了第一次变道。在大众车随即进行再次强行变道之时,比亚迪司机却未采取必要减速以避免事故发生,且车祸发生后未上前救助前车驾乘人员,这些事实可以推出比亚迪司机对车祸具有某种放任的故意,或者说,他对大众车的违法驾驶行为心里有气。

作为驾驶员,难免会对大众车的行为产生愤怒,甚至有把他痛打一顿的想法,这种心理可以称之为“路怒症”。路怒症,顾名思义就是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带着愤怒开车,其中就包括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良好的驾驶心里是每一位驾驶人员应当具有的心理素质,即使面对令人愤怒的行为,也要保持冷静,懂得调适心态。

2、法律并不认同撞翻违法变道的车辆。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第一位。《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项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根据这一条,确实可以得出比亚迪车具有在自己的车道内正常通行的权利。但《交通安全法》明确指出,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毫无疑问,就本案的情况看,比亚迪司机的行为反而是促使了交通事故的产生,其行为违背了法律的根本目的。

二是以暴制暴,法律不认同。虽然,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甚至要立场坚定斗志强,但很多的事实告诉我们,在法治社会,我们更应该用理性的手段去斗争。记得早些年,沈阳市出台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一条款简称为“撞了白撞”,在全国引起极大轰动和争议,不久之后,该法规因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抵触而废止。法治的观念告诉我们,一个人的违法行为,其受到的惩罚应是相当,而不能过于严厉。在大众车违法行车的情况下,比亚迪司机是否可以暴制暴式地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呢?答案也是否定的。试想,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个人乱穿马路就撞了白撞、死了白死呢!制止违法行为,就需要考虑比例原则,诚如,对违法停车的,不能随意掀翻、砸毁车辆。制止违法变道,法律并不认同以车毁人亡的代价的方式去实现。

3、安全重于一切。交通安全涉及人员的生命、健康、财产等多方面,旅途平安、一路顺风、一路珍重等词语是人们千百年来对旅途安全的企盼。关于交通安全有很多的标语与口号,如“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说的是安全是首要的;“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说的是为了安全,宁可牺牲一点宝贵的时间;“车祸猛于虎,切莫拿命赌”说的是安全关乎性命;“开车小心,家人放心”说的是交通安全不仅仅是驾驶员个人事情,关乎着家人的牵挂。在道路交通中,会涉及到安全、效率、舒适、秩序等多方面的价值判断,这些价值发生冲突之时,具体如何排序,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见解与主张,若论何者排第一位,则只能是安全,而不是其他。这在交通安全刑事立法中也完全可以看出来,刑法主要惩罚的是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

本案中,好在没有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但是,类似的交通事故,首先危及违法变道车辆人身与财产安全;其次也危及所谓的“合法驾驶车辆”自身人身与财产安全;其次也危及过往车辆行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虽然,东莞交警支队中堂大队第4419061479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大众车未确保安全变道与比亚迪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前车负全责,后车无责。但是,比亚迪车主看起来是图一时解气,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即便本案后果不算严重,但其将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委实得不偿失。

4、法律不完备但处事和常理。大众车的违法行为是无须争议的,但其违法行为一般难以得到有效惩处。一是法律规定缺失,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对这种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机制,也没有举报奖励机制,况且,只要未发生实质性的危害后果,执法机关也不见得会给予足够的重视。二是证据较难固定,违法变道虽然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道路中不可能每个地方都有摄像头,许多交通违法因缺乏证据而无法惩处。尽管,我们可以期待法律能够更完善,执法能够更到位,但在很多时候,我们也需要淡然面对法律不完备的现实。

类似本案的情况,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予以规范指引,实际上也不可能出现如此具体的法律规范,但根据法律的常理与精神,我们其实不难得出该如何行事。本案中,比亚迪司机本可以在避免撞车的情况下发布行车记录视频,批评这种违法变道的行为,这比当前的情况肯定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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