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个人缴纳基数的规定(2022年的社保基数如何计算)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咨询:如果2021年休了产假,那么2022年的社保基数如何计算?是用2021年薪资加生育津贴除以12还是2021年薪资除以9?或者有什么别的计算方式?,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关于社保个人缴纳基数的规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社保个人缴纳基数的规定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咨询:如果2021年休了产假,那么2022年的社保基数如何计算?是用2021年薪资加生育津贴除以12还是2021年薪资除以9?或者有什么别的计算方式?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中规定,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现虽生育津贴由医保基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山东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指南中规定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属于工资总额统计范围。所以,生育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
咨询:我于9月2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的入职,单位是否必须缴纳本人9月的社保?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答复:根据社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单位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合同开始时间,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为职工办理申报增员。如果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合同开始时间是9月份,单位就应缴纳9月份社保。
咨询:我在企业参加工作缴纳保险15年,最近发现留的手机号不对,请问怎么修改?
答复:我市单位在职职工以及退休职工的手机号码修改可以由用人单位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直接修改,不需要参保职工现场办理。
对于社保中断的参保职工,可以由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持参保人员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在烟台市范围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设的自助终端,完成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
咨询:我之前在芝罘区缴的保险,后离职保险停缴数年,现在福山区上班,单位只登记了一些个人基本信息并通知我已经开始缴纳保险了。请问缴纳保险有什么流程?现单位缴纳保险时未跟我要过之前保险的任何资料,现在缴纳的保险跟原来缴纳的保险能否续接起来?
答复:山东省范围内换工作单位仍使用之前的社保号(即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号码),新单位按规定为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为您申报增加,这样您现在的社保跟原来缴纳的社保就接续起来了。(张孙小娱 华元)
责任编辑:柳林
审校:纪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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