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北京调整预售许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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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预售许可的办理调整啦。

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北京调整预售许可办理)(1)

市住建委刚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商品房项目最低可以按楼栋办理预售许可证。此举有助于优化北京营商环境、保持北京房地产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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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刚刚发布的通知,北京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房)可按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分套(间)申请。地下可售仓储、车位等可单独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按预售许可范围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对已纳入监管范围的预售资金不重复监管。

这意味着,北京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最低可以按照楼栋来办理。比如一个项目有5栋住宅楼,最多可以分别给每栋楼办理,共办理5个预售证。

此前北京的规定是,一个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可售住宅部分,最多可以申请办理两次预售许可证,但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

按照2010年国办转发住建部文件规定,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此次北京调整后,预售许可证的办理规模与国家的规定一致了。

大家都知道,近两年北京楼市平稳,各楼盘的去化率较低,如果动辄一次性推出上千套乃至数千套房源,市场也消化不了。

这样的改变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房供应节奏,也有利于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尽快建设。

可能有些人要问了,这样的调整对购房人有什么影响?多次开盘开发商是否会捂盘涨价?

是这样的,当初设置预售许可证只能办一次或两次,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分批开盘涨价。

而当前一方面开发商资金压力普遍较大,都想着尽量迅速去化,回笼资金,因此一般都迫切能卖多少就卖多少。

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就是从去年开始,北京新的商品房供地,在供地时就已经明确了未来商品住房的销售指导价,开发商也要签署承诺书,售价不得超过指导价。

也就是说,这些新楼盘的价格都已经是固定的,不存在分批涨价的机会。

而且,这次的《通知》中还特别强调,开发商如果在拿地时已承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申请预售许可应按照承诺价格填报“一房一价”。

没有承诺价格的项目,同一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楼栋,后期申报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前期同品质产品申报预售价格。也就是说,后开盘的房源也不得超过前期同品质的房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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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此次北京还对预售许可证延期和现房销售备案方面进行了调整。

的确,从开发商和一些购房者的反馈也显示,目前北京的新房销售规模管理还有不灵活的地方,比如一个项目的预售许可到期后,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可以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在这期间开发商不能卖房,购房者也无法买房。

按照法律,一个新房项目在建设期间,符合法定条件的都可以预售。而基本建成、成为现房了,反而还有一段时间不能销售,这从道理上说不通,不仅影响了项目的正常销售,也影响了普通购房者的购房体验。

为此,《通知》中规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截止日期为预售方案中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应与预售方案中确定的交付日期一致。

预售许可确需延期的,开发商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每次不超过6个月,截止日期为不动产首次登记日期。

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延期时,如项目尚未交付,应提交预售许可延期申请及确保项目交付的书面承诺、措施等,确保预售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

此外,《通知》规定,商品住房项目按规定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后,确因司法查封或行政限制解除、预售合同解除等原因,符合现售条件但未纳入备案范围的房屋,可再次申请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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