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防控督导方案(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之消毒方案汇编)
综合建议
鉴于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现的时间一般较为滞后,建议学校加大消毒力度,提高消毒层级,增加消毒频次,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及记录。例如:教室、宿舍采用自然通风和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定时照射消毒,被褥、衣物等用品时常放在太阳下暴晒3-4小时,地面采用5.8%-6.8%的84消毒液喷洒或擦拭地面,持续120分钟,可以有效杀灭结核分支杆菌。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累及全身多个脏器,以肺结核最为常见,占各器官结核病总数的80%~90%。据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显示:2017年全人口肺结核新发患者83万余人,其中学生肺结核新发患者4万余人,占全人口新发患者数的4.87%。结核病传染源是排菌的肺结核患者。人与人之间呼吸道传播是本病传染的主要方式,结核分枝杆菌主要来自患者说话、咳嗽、吐痰及含菌分泌物污染的空气,但污染的环境设备表面、生活用具等亦可形成传播媒介,所以严格消毒是预防和控制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重要措施。做好学校消毒工作是学校结核病非常重要的防控措施,现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国家标准《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3-2011)》、中国标准出版社《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人民卫生出版社《学校结核病筛查技术手册》、山东省教育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8】22号)》等内容汇编为本方案,供各学校参考使用。
一、结核分枝杆菌的抵抗力
结核分枝杆菌对酸、碱、自然环境和干燥有抵抗力,但对湿热、酒精和紫外线敏感,对抗结核药物易产生耐药性。结核分枝杆菌细胞壁中含有脂质,故对乙醇敏感,75%乙醇作用5min~30min死亡。结核分枝杆菌对湿热敏感,在液体中加热62~63℃30分钟或煮沸即可杀死。结核分枝杆菌对紫外线敏感,直接日光照射2h~7h可被杀死,可用于结核患者衣服、书籍等的消毒。
结核分枝杆菌的抵抗力与环境中有机物的存在有密切关系,如痰液可增强结核分枝杆菌的抵抗力,结核分枝杆菌在干燥痰内可存活6个月~8个月。结核分枝杆菌细胞壁中含有脂质可防止菌体水分丢失,故对干燥的抵抗力特别强,结核分枝杆菌粘附在尘埃上可保持传染性8~10d。大多数消毒剂可使痰液中的蛋白质凝固,包裹在细菌周围,是细菌不易被杀死,因此在对含有结核分枝杆菌的痰液进行消毒时,需要延长消毒时间。例如,5%石碳酸在无痰液时30min可杀死结核分枝杆菌,有痰液时需要24h。5%来苏尔在无痰液时5min可杀死结核分枝杆菌,有痰液时需要1h~2h。
结核分枝杆菌对酸(3% HCl或6% H2SO4)或碱(4% NaOH)有抵抗力,15分钟不受影响。可在分离培养时用于处理有杂菌污染的标本和消化标本中的粘稠物质。结核分枝杆菌对1:13000孔雀绿有抵抗力,加在培养基中可抑制杂菌生长。结核分枝杆菌对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环丝氨酸、乙胺丁醇、卡那霉素、对氨基水杨酸等敏感,但长期用药容易出现耐药性,而吡嗪酰胺的耐药性<5%。
二、消毒的基本概念
2.1 消毒是指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处理,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消毒可分为预防性消毒和疫源地消毒两大类。疫源地消毒包括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2.2 预防性消毒是指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2.3 疫源地消毒是指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
2.4 随时消毒是指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2.5 终末消毒是指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2.6 灭菌是指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2.7 消毒剂是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2.8 灭菌剂是指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2.9 高效消毒剂是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致病性芽孢菌)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制剂。
2.10 中效消毒剂是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2.11 低效消毒剂是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2.12 有效氯是衡量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的标志,是指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非指消毒剂所含氯量),其含量用 mg/L 或%浓度表示。(有效碘及有效溴的定义和表示法与有效氯对应)。
三、消毒作用的分类
根据消毒因子的适当剂量(浓度)或强度和作用时间对微生物的杀灭能力,可将其作用分为四个等级。
3.1 灭菌: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灭菌保证水平的方法。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用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灭菌的方法。
3.2 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类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力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含溴消毒剂、臭氧、二溴海因等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和一些复配的消毒剂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3.3 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等)、醇类、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包括双链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进行消毒的方法。
3.4 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己定、植物类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四、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4.1 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使用的范围和方法使用。
4.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4.2.1 对受到细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或灭菌法。
4.2.2 对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4.2.3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4.3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选择消毒方法时需考虑,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使消毒方法易于发挥作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4.3.1 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4.3.2 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灭菌。
4.3.3 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4.3.4 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五、消毒、灭菌基本程序
被甲类传染病病人,以及肝炎、结核、艾滋病、炭疽病等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洗,于使用前再按物品危险性的种类,选择合理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六、消毒工作中的个人防护
消毒因子大多对人是有害的,因此,在进行消毒时工作人员一定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采取自我保护的措施,以防止消毒事故的发生和因消毒操作方法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6.1 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6.2 紫外线、微波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6.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漏,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对环氧乙烷气体消毒剂,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
6.4 液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七、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
7.1 地面、墙壁、门窗:对细菌繁殖体和病毒的污染,用 0.2%~0.5% 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1000mg/L 二溴海因溶液或 1000mg/L~2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 150 ml/m 2 ~300 ml/m 2 ,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 100 ml/m 2 。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 200ml/m 2 ~300ml/m 2 ,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60min。有芽胞污染时应用 0.5%~1.0%过氧乙酸溶液或 30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喷洒量与繁殖体污染时相同,作用时间不少于 120min。
7.2 空气:房屋经密闭后,对细菌繁殖体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 15% 过氧乙酸溶液 7 ml(1 g/m 3 ),对细菌芽胞的污染用 20 ml(3 g/m 3 ),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热蒸发,薰蒸 2 h,即可开门窗通风。或以 2% 过氧乙酸溶液(8ml/m 3 )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 30min~60min。
7.3 衣服、被褥:被细菌繁殖体或病毒污染时,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 30min,或用流通蒸汽消毒 30 min,或用 250mg/L~500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min;不耐热的
毛衣、毛毯、被褥、化纤尼龙制品等,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消毒。薰蒸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室内(勿堆集一处),密闭门窗,糊好缝隙,每立方米用 15% 过氧乙酸 7ml(1g/m 3 ),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 1h~2h。被细菌芽胞污染时,也可采用过氧乙酸薰蒸消毒。薰蒸消毒方法与被繁殖体污染时相同,用药量为每立方米 15% 过氧乙酸 20ml(3 g/m 3 );或将被消毒物品置环氧乙烷消毒柜中,在温度为 54℃,相对湿度为 80%条件下,用环氧乙烷气体(800mg/L)消毒 4h~6h;或用高压灭菌蒸汽进行消毒。
7.4 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 1000 ml 可加漂白粉 50g 或 2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 2000ml,搅匀放置 2h。无粪的尿液每 1000ml 加入干漂白粉 5g 或次氯酸钙 1.5 g 或 10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 100 ml 混匀放置 2h。成形粪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 20% 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 5%),或 50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 2 份加于 1 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 2h。
7.5 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 15 min~30 min,或流通蒸汽消毒 30 min。也可用 0.5% 过氧乙酸溶液或 250mg/L~500mg/L 二溴海因溶液或 250mg/L~500 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 30min 后,再用清水洗净。
7.6 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 2% 漂白粉澄清液(含有效氯 5000 mg/L)、或 5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或 0.5% 过氧乙酸溶液浸泡 30 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7.7 家用物品、家俱、玩具:可用 0.2%~0.5% 过氧乙酸溶液或 1000mg/L~2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布制玩具尽量作焚烧处理。
7.8 纸张、书报:可采用过氧乙酸或环氧乙烷气体薰蒸 (消毒剂量和方法同3),无应用价值的纸张、书报焚烧。
7.9 手与皮肤:用 0.5% 碘伏溶液(含有效碘 5 000 mg/L)或 0.5%氯己定醇溶液涂擦,作用1min~3min。也可用5%乙醇或0.1%苯扎溴铵溶液浸泡1min~3min。必要时,用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或用 0.2% 过氧乙酸棉球、纱布块擦拭。
7.10 运输工具: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 0.5% 过氧乙酸溶液或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 60 min。密封空间,可用过氧乙酸溶液薰蒸消毒。对细菌繁殖体的污染,每立方米用 15% 过氧乙酸 7 ml (1g/m 3 ),对细菌芽孢的污染用 20ml (3g/m 3 )蒸发薰蒸消毒 2h。对密闭空间还可用 2%过氧乙酸进行气溶胶喷雾,用量为 8ml/m 3 ,作用60min。
7.11 厕所:厕所的四壁和地面的消毒,方法同1。粪坑内的粪便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或加其他含氯消毒剂干粉或溶液(使有效氯作用浓度为20000mg/L),搅匀作用 12h~24h。
7.12 垃圾: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 60 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八、结核病的疫点消毒
8.1 对室内地面、墙壁、家俱表面;衣物、被褥;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及其容器;餐(饮)具;食物;家用物品、家具和玩具;纸张、书报;运输工具;厕所与垃圾等的消毒,可按第七项所列方法进行。
8.2 对痰及口鼻分泌物,用纸盒、纸袋盛装后焚烧,或加入等量 1% 过氧乙酸作用30min~60 min进行消毒。
8.3 结核杆菌细胞壁含大量脂类,对消毒剂抗力较强,故在消毒中只能使用高、中效消毒剂,不得使用低效消毒剂。
九、学校的预防性消毒
9.1 适用范围和要求
适用于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
9.2 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
9.2.1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负责组织、落实和督查学校消毒工作的实施。
9.2.2 加强健康教育,可利用墙报、校内广播、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学生掌握有关的消毒知识,注意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9.2.3 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加强教室、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对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每天进行湿性清洁,必要时(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可采用消毒方法。
9.2.4 搞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9.2.5 教师与学生均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饭前、便后,接触口、鼻、眼前后,接触污染物品后应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在打喷嚏与咳嗽时应使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捂住口鼻等。
9.2.6 对出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学校,对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场所与接触过的物品,要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
9.3 公共物品预防性消毒
9.3.1 餐饮具、厨具、抹布等预防性消毒
9.3.1.1 餐饮具应清洗后消毒。
9.3.1.2 首选物理消毒方法,流通蒸汽100℃作用20~30min,或煮沸消毒作用15~30min,或餐具消毒柜消毒。
9.3.1.3 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可用0.1%~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浸泡30min,消毒后用清水冲洗,以去除残留消毒剂,保洁备用。
9.3.2 体育运动设施预防性消毒
应定期进行湿性清洁,必要时用0.05%~0.1%过氧乙酸溶液、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9.3.3 办公设施预防性消毒
9.3.3.1 办公室的地面、墙壁、电梯,以及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柜台、桌椅、门把手、话筒等表面部位,每天进行湿式清洁,并保持这些部位或物体表面的清洁干燥。必要时可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擦拭,作用30min后用湿布去除表面残留的消毒液,每天至少1次。
9.3.3.2 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用75%的乙醇清洁消毒。其他的办公设施,例如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和电话的清洁与消毒也可用上述方法处理。
9.3.3.3 其它不适合用有效溴或有效氯消毒剂的物品,可使用75%酒精、3000mg/L季胺盐类化合物等消毒剂。
9.3.4 诊疗用品预防性消毒
9.3.4.1 体温计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含量为1000mg/L的消毒溶液浸泡30min,然后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保洁备用。
9.3.4.2 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9.3.4.3 红外线测温仪的探头可用75%乙醇擦拭消毒。
9.3.5 车辆预防性消毒
9.3.5.1 首选开门窗通风换气,使用空调系统的,应保证送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滤网毎周清洗一次,必要时可将过滤网浸入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的消毒溶液中30min,在放回空调内之前用水清洗、晾干。
9.3.5.2 车内地面以及经常触摸的物体如门窗、门把手、椅子等物体表面,每天进行湿性清洁,并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进行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时间15min~30min,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9.3.5.3 座位套、扶手套等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可在50摄氏度条件下用含二氧化氯的消毒洗衣粉清洗消毒。
9.4 环境预防性消毒
9.4.1 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
对教室、宿舍、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学生实验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浴室、卫生保健科(卫生室)和厕所等公共区域中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如门窗、讲台、课桌椅、门把手、水龙头、话筒、洗手池、卫生间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性扫除,必要时用0.05%~0.1%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消毒。消毒原则为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内向外进行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min,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9.4.2 室内空气预防性消毒
9.4.2.1 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促进空气流通。
9.4.2.2 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宣采用风扇加强通风换气。
9.4.2.3 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确保安全通风换气。加强室内通风,保证足够的新风输入;做好空调与通风设施的定期清洁工作,过滤网与过滤器每周清洗一次,整个系统至少每年彻底清洗一次;必要时(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对上述部位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清洗消毒方法参照“空调系统的消毒”。
9.5 师生手的预防性消毒
9.5.1 一般情况下,饭前便后,从外面回家后,接触公用物件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咳嗽、清洁鼻孔),触摸眼睛、鼻及口后,应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洗手。
9.5.2 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9.5.3 必要时用75%的乙醇或有效碘含量为3000mg/L~5000mg/L的消毒溶液擦拭1~3min。
十、疫源地终末消毒工作程序
10.1 工作程序
10.1.1 消毒人员到达病人家后,首先向病人家属做好解释工作。查对门牌号、患者姓名是否符合,了解发病日期、病人居室、活动场所及日常接触使用的物品等情况,并以此确定消毒的对象、范围及方法。
10.1.2 消毒前应穿戴好隔离衣、帽、口罩、手套,备好防护用具,进行现场观察,了解污染情况,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区内,并按面积或体积、物品多少计算所配制的消毒药物量,并注意所用药物有效成分含量,保证配置药物的有效浓度。
10.1.3 必要时在实施消毒前应先由检验人员对不同消毒对象采集样品(按GB 15982—2012中附录A执行),以了解消毒前污染情况。
10.1.4 将需集中消毒的污染衣服、床单等用品收集在一起进行处理(或放人大帆布袋或一次性塑料袋中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消毒站消毒)。
10.1.5 房间消毒前,应先关闭门窗,保护好水源(盖好灶边井、水缸等),取出食物、厨具等。若为肠道传染病,应先灭室内苍蝇,然后再消毒。
10.1.6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残余食物等,以及装前述污物的便器、痰盂、痰杯和用过的日常生活用品(食具、毛巾、抹布、牙刷、毛巾等,以及皮张、兽毛、奶制品等)应严格进行消毒。
10.1.7 消毒顺序:应按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清洁房间内污染严重的场所,依次对门、地面、家具、墙壁等进行喷雾消毒;呼吸道传染病重点做好空气消毒。
10.1.8 室内消毒完毕后,应对其他污染处,如走廊、楼梯、厕所、下水道口等进行消毒。
10.1.9 将集中在现场消毒的物品,消毒好后交还病人家,并告诉病人家属在60 min后再进行清洗处理。
10.1.10 传染病病家随时消毒的要求:在接到患者诊断和原驻地隔离卡后,消毒人员应立即到病人家指导随时消毒,必要时提供所需药品,并标明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根据病种和病人家具体情况应做到“三分开”和“六消毒”。“三分开”是:住室(条件不具备者可用布帘隔开,至少也要分床)、饮食、生活用具(包括餐具、洗漱用具、便盆、痰罐等)分开;“六消毒”是:消毒分泌物或排泄物、消毒生活用具、消毒双手、消毒衣服和被单、消毒患者居室、消毒生活污水。患者家属和护理人员除做好患者的随时消毒外,还应做好本人的卫生防护,特别是护理患者后要消毒双手。
10.1.11 消毒工作完毕后,应将所有的消毒工具进行消毒清洗,然后依次脱下隔离衣、帽、口罩(或其他防护用具),衣服打叠好,使脏的一面卷在里面,放入消毒专用袋中带回彻底消毒;最后消毒员应彻底清洗双手,消毒,并填写好工作记录表;消毒完毕60 min后,检验人员再次采样,消毒人员应告诉病人家在消毒后1 h~2 h,彻底通风和擦洗,然后消毒人员撤离。必要时疫源地终末消毒效果应进行评价。
10.1.12 室外环境或病人居住、工作的污染场所(如工厂、机关、学校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进行追踪消毒或指导上述单位医务室进行消毒。
10.1.13 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进行终末消毒;医疗单位的隔离消毒由医疗单位按上述原则进行。
10.1.14 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的传染病房的消毒工作参照本程序进行。
10.2 消毒操作注意事项
10.2.1 对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疟疾、流行性斑疹伤寒等传染病,除按上述要求消毒外,还应作好杀灭媒介昆虫和灭鼠工作;参加防治鼠疫工作的消毒人员应穿着防鼠疫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消毒制度,以防受到感染。必要时可口服抗生素预防。全套防鼠疫服包括: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防护口罩、乳胶手套和长筒胶靴。其穿脱方法为:先穿联身服和长筒胶靴,戴好普通工作帽,再包头巾,使盖住头发、两耳和颈部,然后戴上口罩,在鼻翼两侧塞上棉花球;戴防护眼镜,再穿上罩衫,最后戴乳胶手套。
10.2.2 根据传染病病原体的种类不同、消毒处理的对象不同、消毒现场的特点不同,选用恰当的消毒剂和合适的消毒方法;消毒药物必须在现场配制。
10.2.3 消毒人员在消毒时不准吸烟、饮水、吃食物、随意走出疫区(点),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0.2.4 消毒人员应谨慎细心,不得损坏病人家物品,凡需消毒的物品切勿遗漏;应将已消毒和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堆放,以防反复污染。
10.2.5 用气体熏蒸消毒时,应使房间密闭,达到基本不漏气;要充分暴露需消毒的物品,物品要分散开,相互间要有空隙,以利药物扩散、接触;要控制消毒要求的温度、湿度及时间;食物及不耐腐蚀或怕沾染气味的物品要取出或盖严;用火加热时,应严防火灾。
十一、综合建议
鉴于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现的时间一般较为滞后,建议学校加大消毒力度,提高消毒层级,增加消毒频次,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及记录。例如:教室、宿舍采用自然通风和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定时照射消毒,被褥、衣物等用品时常放在太阳下暴晒3-4小时,地面采用5.8%-6.8%的84消毒液喷洒或擦拭地面,持续120分钟,可以有效杀灭结核分支杆菌。
学生教室使用紫外线定时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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