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不一样(周振洪律师解答)
大家在日常的买卖交易时,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有时也会签订购销合同,有的时候两者让人分不清楚,在法律层面上讲,两者是一个意思吗?有什么区别?律师对话第58期,邀请到浙江五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诉讼业务部副主任周振洪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
律师对话第58期:周振洪律师解答——购销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周振洪律师答: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价格,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
2、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周振洪律师答:
(1) 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2)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3)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要明确
(4) 注意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的约定
(5) 根据行业或者交易特点约定适合双方的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的约定
(6) 根据需求约定交付地点、时间和方式,以及付款方式和期限的约定的明确
(7) 违约责任和争议条款的约定要明确,以维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
3、购销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何区别?
周振洪律师答: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4、合同发生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周振洪律师答:
(1) 和解:当事人双方经过洽谈自行和解。
(2) 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和解的一种方式。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律师调解。
(3) 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 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调解达成之后反悔怎么办?
周振洪律师答: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文件的规定:经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周振洪律师专业领域为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设纠纷。执业以来在全国各地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以良好的执业品德及执业水平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如您在生活中有相关法律问题困扰,不妨点击文章底部“了解更多”获取周振洪律师一对一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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