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老子道德经第64章 正解老子道德经第64章
【经文】其安易持①,其未兆②易谋。其脆易泮③,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④者败之,执⑤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⑥,复众人之所过⑦,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考注】①持:保持。②兆:起始,发端。③泮:分散,破碎。④为:指“有为”,即勉力施为。⑤执:紧紧把持。⑥学不学:即进修大道。⑦复众人之所过:复盘人们走过的路,即反思。复,返回,再现;所过,经过的地方。
【考译】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事情未开始时宜于谋划。事物脆弱时容易分开,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时着手,化解危机要在祸乱发生前早采取措施。
合抱大树,长成于细小的根芽;九层高台,拔起于层层土石;千里远行,是双脚一步步走出来的。(面对事物的渐进过程,)勉力施为将会招致失败,把持越紧失去越易。因此,圣人不妄逞权能,所以不会失败;无所执着,所以不会遭受损失。
人们做事情,总是在接近成功时遭受失败,因此,临近结局时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准确把握时机),就不会导致事败了。
因此,圣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圣人修行大道,反思人们的经验教训,借以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发展而不妄加干预。
【导读】辩证法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从第1章开始几乎贯穿于全部5000言中,本章老子阐述的是质量互变规律。老子先讲了做事情的三个原则:一是于其始,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二是于其中,要循序渐进,重积累,不可急躁冒进;三是于其终,要把握时机,促其成。老子最后的总结仍然落脚到“无为”上——“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即敬畏自然,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把握时机,适时而为,顺势而为。
【辨析】“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事情未开始时宜于谋划。事物脆弱时容易分开,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时着手,化解危机要在祸乱发生前早采取措施。
中医治病十分注重疾病的预防,《黄帝内经》就提出“治未病”的理念,其中《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这就是成语“防微杜渐”的出处,“未雨绸缪”也是这个意思,这在逻辑学中叫做“超前思维”。
以上老子讲的是于“事始”时对事物发展的正确态度。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事物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循序渐进的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引起质变。当量变没有达到实现质变的“临界点”时,强行勉为就是拔苗助长,就是违背规律,必然把事情搞砸。因此,真正的智者不会任性强为、执意妄为,而是积蓄力量,等待时机,顺势而为。
以上老子讲的是于“事中”时对事物发展的正确态度。
众多研究者认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一句是第29章内容错简至此,这是没把握本段总体含义。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人们做事情,总是在接近成功时失败,就是因为不懂得尊重量变质变的规律,要么急躁冒进、急于求成,要么消极等待、错失良机。过犹不及,如果临近结局时也像开始时那样慎重,既不冒进,又不过头,就不会导致事败了。
注意,不能把“慎终如始”单纯理解为“谨慎”,前文“慎始”强调把握苗头,那“慎终”应是近义,强调把握时机,即抓住时机促成飞跃。
这不就是老子第8章强调的“动善时”吗?老子认为,不管做什么事情,也不管大事小事,时机很关键,时机不对,功半事倍。
以上老子讲的是于“事终”时对事物发展的正确态度。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这是老子对本章内容最后的总结和升华。
圣人与常人不同,欲人之所不欲,学人之所不学,不随波逐流,犹如一个“逆行者”,逆常人之道而行之。
那么什么是众人之“欲”、众人之“学”?什么是圣人之“欲”、圣人之“学”?其实老子始终在告诉我们,例如:
众人“有为”,功利 |
圣人“无为”,无欲无私 |
章目 | |
欲不欲 |
学不学 | ||
“贵难得之货” |
不贵难得之货 |
3、64 | |
为目 |
为腹 |
12 | |
宠辱若惊 |
以身为天下 |
13 | |
众人熙熙 俗人昭昭 |
贵食母、惟道是从、抱一 |
20~22 | |
知人、胜人 |
自知、自胜 |
33 | |
下士闻道,大笑之 |
善贷且成 |
41 | |
为学日益 |
为道日损 |
48 | |
终不为大 |
63 | ||
不知(应)知 |
知(常人)不知 |
71 |
众人追求的是财货,学习的是智巧,增长的是本事和才干,欲望满满,自信爆棚,不断地搞事——搞自然、搞社会,上天入地,强势干预和控制。而圣人则反思人们之所为,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即达成“道性”认识,顺应自然,辅助事物遵循其自身规律自然发展。这也是第63章老子所说的“圣人终不为大”,不仅在世人面前不为大,自然面前也不为大,敬畏自然,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故能成其大。”
另外,“欲不欲”“学不学”与前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以及第71章“知不知”是一样的结构,可参照理解。
本句的核心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即敬畏自然,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适时而为,顺势而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的这一教诲,今天听来犹振聋发聩!对此,荀子亦有言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
老子从第2章就开始讲“无为”,但始终是难懂,本章总算给出了答案——“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强为、不妄为,是“辅万物之自然”,是顺势而为,是敬畏自然、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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