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市公司的前景(美国上市公司落差)
20多年来,美国企业“上市意愿”在下降,退市倾向性在提升,主因在于维持上市地位必须保持较大规模才更为有利,规模效益推动了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JOBS法案力促符合“新兴成长企业”标准的公司IPO,但美国上市公司落差现象是否会因此终结,尚有待观察,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美国上市公司的前景?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美国上市公司的前景
20多年来,美国企业“上市意愿”在下降,退市倾向性在提升,主因在于维持上市地位必须保持较大规模才更为有利,规模效益推动了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JOBS法案力促符合“新兴成长企业”标准的公司IPO,但美国上市公司落差现象是否会因此终结,尚有待观察。
美国上市公司的数目正持续、大幅下降。自1975年至2012年,美国上市公司数目经历了一个倒V型走势,拐点发生在1996年。那时美国三大证券交易所的本土上市企业为8025家(不包括共同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等集合投资工具),到2012年底减为4102家。16年间,上市公司减少了49%。世界银行给出的13个其他发达国家同期上市公司的数目则从11624家增至17210家,升幅48%,发展中国家的上市公司数目增长更为迅速。这种上市公司“美国减少、他国增加”的现象,被冠以“美国上市公司的落差”(US listing gap)这个专有名词,简称为“上市落差”。这个现象所指的是,企业上市倾向性在下降,更少的企业上市;上市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上市公司落差”?简单分析,存在两种可能:一国公司总量下降;“上市倾向”或称为“上市意愿”下降。
1996年至2012年,美国人口从2.69亿增至3.14亿,增长了16.5%,由人口基数增长,百万人均上市公司数量降幅更大,为56.1%。扣除微型企业,1996年美国企业总数为54.6万家,2012年为58.7万家,同期其他发达经济体人口平均增长6.8%,百万人均上市公司数量增幅38.6%。就经济总量和企业数目看,美国的增长超过了其他发达国家,所以,并非经济总量和企业总数量下降导致上市企业减少。
那是否企业的上市倾向性在下降呢?学者道奇、卡洛伊、司徒兹等三人提出了一个分析企业为什么不愿上市的模型。上市存在固定成本,但不存在固定收益。企业上市收益随企业规模的上升而成正比例变化,而企业只有在超过一定的资产或利润规模之后,上市才能产生正净收益(收益减去成本)。在上市的净收益由负变正之间,存在一个企业规模的门槛,只有超过门槛规模后,企业上市净收益才与企业规模呈现正向关系。这个上市企业门槛规模,近年在逐步上升。由于门槛规模抬高,企业IPO倾向性下降了。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以后美国公司IPO平均费用为250万美元,而上市后为了满足合规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每年平均付出的费用为150万美元,这对成长阶段的小型公司来说显然难以承受。
另外,由于上市净收益门槛规模在抬高,对于已上市的企业来说,由于上市早、未达到“门槛规模”的,就须并购增加规模从而跨越抬高的门槛,或就选择直接下市。同时,由于科技变化,大型企业减少,达到门槛规模的企业数量在下降。
“美国上市公司落差”现象,不仅因为新企业上市倾向性在下降,还有上市企业的下市倾向性在上升。一般而言,上市公司选择下市的原因主要有三:一、认为上市没有益处,选择自愿下市。比如2002年美国《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维持上市的成本,使得一些小企业主动选择退市;二、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比如长期亏损、股价长期低迷、企业市值不达标等;三、被其他企业并购。数据分析表明,“并购型”退市占比最高,达60%。
看统计分析,更加年轻的、盈利能力强、但增长率较低的企业,更多会选择并购退市。特别在1996年高峰期过后,更小的、年轻的企业会倾向于通过并购而退市。在上市公司并购中,被私募股权等金融机构买断退市的,并非主要原因。私募股权基金买断上市企业并将之退市成为私有企业的模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LBO杠杆收购模式,但数据说明这不是美国上市公司退市的主体。在1997年至2012年间,LBO杠杆收购占所有上市公司并购的12.9%。美国上市公司并购主体模式是“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此类型占到同期并购的70%。因此,美国企业退市倾向性提高,主因在于维持上市地位必须保持较大规模才更为有利。是规模效益推动了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既然企业维持上市地位的净收益在下降,企业必然要选择更便宜、更方便获取资本的方式,而不用再去证券交易所了。自然而然的,改革证券交易所的呼声高了起来。
在实务和学术界重点关注“美国上市公司落差”现象之后,2012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助推我们的创业企业法案》(简称JOBS法案)。其中有大量新条款旨在为EGC公司(即“新兴成长企业”)的IPO过程减负。比如:1、EGC公司无需提交审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证明报告。2、降低高管薪酬的披露标准。3、EGC公司无需按照GAAP会计准则披露信息。JOBS推出之前,美国上市公司和公众公司需按GAAP会计准则披露信息,鉴于GAAP会计准则的繁琐和财务报告编制的难度,此项改革措施减轻了EGC的信息披露负担。4、EGC公司豁免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部分规定,比如不需强制轮换审计师事务所等。
据测算,在JOBS法案执行后,一个EGC公司年平均合规和信息披露费用将比改革前降低40%至50%,这还不包括对上市公司的时间和人力成本的节省。因此,这会促进和鼓励符合“新兴成长企业”标准的公司实施IPO,重新实现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但是,美国上市公司的落差现象会否因此终结,尚有待观察。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
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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