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信念有担当有底线的检察人(爱心和责任心诠释)

——白银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立言同志先进事迹

有信念有担当有底线的检察人(爱心和责任心诠释)(1)

1987年,王立言从甘肃政法学院毕业后如愿成为一名公诉人。凭借着对检察事业的忠心、对案件的责任心和对未成年人的爱心,她用27个春秋在公诉舞台上诠释着自己对检察工作的感悟。

责任心成就了她出色的办案业绩

“对案件有强烈的责任心,这是成就她出色的办案业绩的关键因素。”她的同事们如是说。

2006年,甘肃省白银、宁夏中卫等地接连发生跨省、跨地区盗窃机动车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面对高高垒起的60多册卷宗、90余起犯罪事实,她加班加点,阅卷、告知、讯问、汇总,看得困了就趴在办公桌上休息,饿了一袋方便面充饥,眼睛疼了用凉水冲洗,最终制作完成长达9万字的审查报告。她通过对涉案事实、证据的严格把关,对同案被告人帮助销卖车辆的事实追诉遗漏罪名,对掩饰隐瞒被盗车辆的被告人依法进行了追诉。

2012年6月,王立言承办了被公安部列入2011年度全国“亮剑行动”十大精品案件的白银“3?03”特大制售假冒伪劣油品案。为了对案件有精准、全面地把握,她用了一个月时间完成了40余册案卷的阅卷。面对“四类柴C”、“凝析油”等大量专业术语,她先是在网上查,后又找到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一次次探讨请教。在办公室、在家里甚至上下班的路上,她都一遍遍地分析案件的发展进程和相关证据,并对相关专业术语和法律进行全面梳理和严密复核论证,最终形成了200多页的审查报告。案件庭审中,她指控有力、应对沉着。最终,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爱心凝结了她优秀的处世品格

“即使是犯过错的孩子,也应该得到社会的关爱。”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王立言尽可能地挽救犯错的未成年人,努力在法与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2011年6月的一天,贺某和两个朋友(3人均不满18周岁),因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持刀将对方捅伤,致使被害人重伤。案发后贺某等3人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景泰县法院对三被告人均宣告缓刑,景泰县检察院以对贺某量刑畸轻,不应当适用缓刑为由提出抗诉,王立言认真看完案卷后,来到贺某家中调查走访。她了解到,贺某的父亲几年前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其母亲带着贺某和弟弟、妹妹艰难生活。本案中,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且贺某主观恶性不大,又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在听取王立言不支持抗诉的建议后,白银市检察院作出撤回抗诉的决定。

“她将自己多年总结的讯问技巧、审查判断证据等办案经验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大家。”她的徒弟们如是说。

刚进入公诉岗位的小张,曾一度将《国家公诉》里勇敢智慧的叶子菁当偶像,也崇拜《暴风法庭》中帅气飒爽的童涛,影视作品中一场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她心中留下了检察官的美好形象,可工作一段时间后,她发现检察工作并不完全是她想象的那样惊险、刺激,更多的时候,必须面对平凡、枯燥。身为师傅的王立言看出了她的心思,于是每次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出庭都带上她,并要求小张逐一罗列、分析证据,不放过与案件有关的任何细节,小张出色地完成了案件审查,获得了大家的认可。

忠心坚定了她公正的执法理念

面对被告人的恐吓,王立言毫无畏惧,因为她坚信公诉代表正义,用法律之剑惩罚犯罪是她终身的职责。

廖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组织在白银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气压残害群众,各嫌疑人自2008年2月以来实施了绑架、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赌博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主犯廖某阴险狡诈,在看守所提讯他时,每到关键情节,他或者把责任推给别人,或者含混不清,甚至避而不答。有一回还装出一副可怜相,低声哭了起来。有一次在讯问一名主犯时,对方极其嚣张地对她说:“我们都是白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以后当心点”。她凌厉的目光盯着犯罪嫌疑人,说:“你这样说只能证明你心虚,像你这样的我见得多了,我会让你心服口服”。此后,她加大了办案力度,连续提讯其他犯罪嫌疑人,埋头在厚厚的卷宗中,认真、耐心地审查每一页材料、每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针对本案侦查中存在的问题,她列出了五页补查提纲,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她的严审细究,涉黑、涉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2名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铁证如山。开庭时,面对22名被告人阴冷的目光、20余名辩护人争锋相对的辩驳和威严法庭紧张气氛,她毫无畏惧,因为她坚信她代表正义,用法律之剑惩罚犯罪是她终身的职责。通过有理有据的指控、辩论、陈词,一审判决完全认同了她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廖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罚金40万元。其余被告获14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或拘役。

2009年,她审查一起基层院因无罪判决而提出抗诉的张某贪污一案。一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仅不能相互印证,而且相互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构成贪污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在收到提请抗诉意见书后,她对全案事实、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甄别、梳理分析,在提审张某时,她从张某含糊不清、前后矛盾的言辞中敏锐的察觉到“案中案”,随着案件背后的谜底被层层揭开,她发现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完全成立,这个案件存在司法人员徇私枉法,于是针对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她果断提出了支持抗诉的审查意见。在法庭上力陈支持抗诉理由,以确实、充分的证据指控犯罪,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得到了采纳,原审被告人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事后涉案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的法官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27年来,王立言在充满对抗与较量的公诉舞台上,她用秉公执法彰显着正义,用无悔青春辉映着检徽,用满腔热情抒写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她办理起诉案件300余件,所办案件至今未发现错诉、漏诉情况。因为业绩突出,她获得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届甘肃省十佳检察官、感动甘肃2013十大陇人骄子、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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