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审计的职能主要有哪些(唐代审计局的职能是什么)
为保证国家财政的有效运转,中国很早就建立了审计制度。秦汉时期,审计制度逐渐成熟,睡虎地秦律中的仓律、金布律等,都有上计与稽核法规的记载;在出土汉简中,也记载了大量的财务收支簿。到唐代,审计制度日益完善。尚书省比部是全国最重要的审计机关,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中,还普遍设置勾官,定期对财政事务进行审计。对于政府购买的及时审计,有利于确保政府购买的成效。
唐朝审计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一、比部
尚书省刑部比部司是全国最重要的审计机关:
比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四人,从九品上。
比部郎中、员外郎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癖、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逋悬数物,以周知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凡京师有别借食本,每季一申省,诸州岁终而申省,比部总勾覆之。凡仓库出内,营造傭市,丁匠功程,赃赎赋敛,助赏赐与,军资器仗,和籴屯收,亦勾覆之。
1.预算内购买项目的审计
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政府购买项目,要接受比部的审计,审计的结果并要报送金部、度支。在唐代,和籴被纳入财政预算,和籴的结果要经比部审计,并报金部、度支。天宝四载,河西豆卢军从武威郡请得两万段绢帛和朵,和籴的结果经支度使勾覆后,上报金部、比部、度支。背《唐天宝四载河西豆卢军和籴会计牒》:
其斛斗收附,去载冬季军仓载支粮帐,经支度勾,并煤上金部比部度支乞。
这次和籴是使用由度支调拨的绢帛购买粮食,因此和朵的结果要上报金部、度支。
除了正式列入预算的政府购买,中央诸司制度性的固定购买项目,也要接受比部的审计,审计的结果同样报送金部、度支。开天年间,都水监河渠署每年要使用贯钱的经费买鱼,"凡诸司应给鱼及冬藏者,每岁支钱二十万送都水,命河渠以时价市供之"气中央诸司的这种固定购买项目,同样要接受比部审计,《唐幵元二十五年》:
度支每年支钱二百贯,送都水监,量依时价给直。仍随季具破除、见在,申比部勾覆;年终举录,申所司计会。如有回残,入来年支数。
2.预算外购买项目的审计
唐朝政府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要由比部负责审计。《通典》比部郎中条注:"掌内外诸司公廨及公私债负、徒役公程、赃物帐及勾用度物。"唐前期,中央财政机关如户部四曹、太府寺、司农寺等,所掌管的主要是租庸调、户税、土贡等,而使用公廨本钱息利等预算外收入购买物资,则要经比部监管。公廨钱之外,使用赃赎钱、食本等预算外资金进行的购买,都要由比部审计。"比部独立于财政之外,是它与度支、金部、仓部勾会的第一个区另』。第二个区别是比部的勾检远较度支等的勾会范围广泛。度支、金部、仓部只能对预算内的收支进行勾会,预算外的收支,并不上报度支、金部、仓部,但却要上报比部"
比部在唐代全国财政审计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比部掌勾会会敛,掌勾征,并不是比部官员到各地去进行勾检,而是由各级勾官,如州的录事参军,县的主簿、录事等去直接勾检,比部只是制定有关勾检政令并勾检州府的帐历而已。当然比部郎中员外郎要直接勾检中央一级全国性的财务行政,如尚书省户部度支曹的奏抄,尚书省的计帐以及各地方上报中央的计等等。"比部对政府购买的审计,尤其是对预算内或诸司固定购买项目的审计,确保了政府购买的成效。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朝财政陷入混乱局面,比部的审计职能受到极大冲击。建中元年,杨炎以行两税法为契机,恢复了比部的审计职能。其后比部审计职能时有变化。"唐后期国家财政分为多部分,比部能够审计的,只是地方的留州部分,较之前期的内外收支无所不总,权限的缩小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再加上唐后期中央集权日渐衰微,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能力逐渐减弱,向比部申报年终勾账的州越来越少,同时,比部无力干预地方支用,对诸州的审计只能流于形式。"
二、各级勾官
唐代除门下省和中书省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普遍设置勾官,政府购买要接受勾官的审计。
尚书都省及尚书省六部的勾官是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
秘书省的勾官是主事。
殿中省的勾官是殿中丞和主事。
内侍省的勾官是主事、司记、典记、掌记。
御史台的勾官是主簿,九寺五监的勾官是主簿和录事。
折冲府的勾官是兵曹参军。
东宫太子詹事府的勾官是主簿和录事。家令寺、率更寺、仆寺的勾官是主簿。
东宫太子十率府的勾官是录事参事,左右卫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道率府之下的亲、勤、翔卫三府的勾官是兵曹参军。
诸王国的亲王府的勾官是录事参军,亲王国的勾官是国丞。
京兆河南太原三府的勾官是司录参军。
都护府都督府及州的勾官是录事参军。
县的勾官是主簿和录事。
上镇的勾官是录事和仓曹参军,中、下镇的勾官是录事。
上关、中关的勾官是丞和录事。
全国勾官中四品2人,五品4人,六品5人,七品、八品256人,九品1573人。在州县还有勾典。一种是无品的录事,州录事为九品官,县录事无品,故称典,其职当与州录事相同;第二类是录事参军或主簿下的史,他们实际上是勾官的案典。勾践之职当与勾官相类似,负有勾稽之责。
唐前期的财务勾检制度是按照财赋统一的原则设计的;唐后期中央权力不振,财政支配权分散于三司使、地方巡院与藩镇。不仅京司勾检不专于比部,而多委托掌财经监察的御史台来负责,地方财务上于比部者亦多不实,中央只好加强使职的委派,直接到地方去查核不法。
唐朝政府购买审计方式财务收支是审计的重点。根据唐朝审计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唐朝政府购买要接受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各级勾官对于本部门的购买进行审计;外部审计是在内部审计的基础上,由上一级勾官再次进行审计,有的还要将帐簿报尚书省比部进行审计。
一、内部审计
中央或地方各级政府勾官每月要对本部门的物资购买进行财务审核,发现问题,用墨勾,简单地书于历或印纸,从财政管理上保证财务收支。各级政府用于内部审计的依据是财务出入历和印纸。唐朝政府购买物资,必须行文书。不仅和籴等大规模的购买要有具体、完整的帐历,和市、宫市等也必须先行文书。《资治通鉴》德宗贞元十三年"宫中市外间物,令官吏主之,随给其直。比岁以宦者为使,谓之宫市,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其后不复行文书,……"各类别、各层次的政府物资购买事先有官文书,购买后有财务出入历。"凡在署为簿,在寺为帐,三月一报金部。"月终是财务内部审核的时间。每月终,中央诸司、地方各级政府要将物资购买收支造历、簿,书于印纸,进行内部审核。
1.太府寺丞等对左右藏库帐的审计
左右藏是政府购买物资的主要经费来源,其库帐呈报有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五种,这既是度支汇总考核的依据,也是比部勾覆审计的依据。左右藏每天要依据出纳原始凭证"木契",按先入后出的顺序,流水开列式的汇为牒状,收支均简明扼要地列清来龙去脉,上报左右藏署,称为"日报"。对木契无法计列的帐项,要在日报中详细地注明,并逐笔"录其名数及请人姓名",以示出纳严谨。
每旬,要由太府寺汇集日报一旬之中的出纳数目录状奏闻。各库藏日报到左右藏署,左右藏署汇总月报送太府寺,由太府寺丞等勾官在此基础上每月以印纸四张造簿,并进行审计。"凡左、右藏库帐禁人之有见者。若请受、输纳,人名、物数皆著于簿书。每月以大摹印纸四张为之簿,而丞、众官同署。月终,留一本于书。每季录奏,兼申所司。"
2.尚书省诸司勾官对与其相关的固定购买项目进行审计
唐代中央诸寺监,很多有固定购买项目,如都水监买鱼、司农寺购买冬藏菜等。这些物资的购买,一方面要接受其政务领导机关的政令,另一方面,还要接受其勾官的内部审计。百官志一主客郎中员外郎》:"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沪,季终句会之。"唐代蕃客食料,主要是通过和市,从长安等地购买,每季供客食料都要接受其政务领导机构主客司的审计。不独鸿妒寺,尚书省二十四司对与其政令相关的固定购买项目都负有审计之责,如尚书省兵部驾部司,"凡传骚马驴,每岁上其死损、肥瘠之数"
3.尚书省诸司对与其相关的别敕索物进行审计
唐朝政府购买别敕索物非常频繁,这些物资的购买要由尚书省下符、左藏支付价值,此外,还要接受尚书省相关诸司的审计。《唐会要》卷六六《西京苑总监》:
先天元年十月十日敕:"总监每年支杂物,到其抄数,于本门进。若宫内所须,别索供乞,每月终,宜令监司具破用数进。"
《新唐书》:"尚食有粹须别索,必奏覆,月终而会之。"这些用于满足宫中消费之用的特殊物资,每月终,要由其直接政务领导机关进行审计。
4.比部对公廨本钱的审计
《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比部郎中员外郎职掌"凡京师有别借食本,每季一申省,诸州岁终而申省,比部总勾覆之。"据李锦绣先生研宄,"比部勾公藤本钱支用比勾其它支用频繁,这表明它勾公廨本钱属'自勾'制,而不是属他勾制,也就是说,比部对公廨本钱的关系与膳部对尚食别索一样,是直接的领导机构。"冲央诸司每季要对公廨本钱收支进行审计,诸州则是每年年底报比部审计。
此外,唐代地方州县、边军都有勾官,地方政府购买事务要接受其内部审计。"在每一个具体收支符牒中,都有勾官对稽失情况的检查;判支后,勾官司木契,检查出纳;在每一收支的个案中,勾官都始终参与,勾检效率,也检查收支的准确性。每月月终,勾司及本单位财务出纳判官一起,对内部月出纳进行核查,或据历造簿、印纸,或据案勾检,每月一次,内部审核,保证收支符合令式,保证支用的准确性。"
安史之乱后,随着政府购买转由三司主导,政府购买的审计以三司内部审计为主。"三司使及副使为司内审计的总领导;判官、巡官兼掌勾检,职务各有侧重;使下留后、巡院、监官负责各地财务收支审核、勾检;三司使下、留后、巡院普设多种胥吏,以审查、勘会为职务,执行财务出纳、收支账历等各种的审计,上下相辖,层层控制,审核方法复杂而审查内容全面。"
二、外部审计
唐前期,尚书省金部、仓部、度支、主客、驾部、比部等司,对于政府购买簿历负有审计之责。唐后期,金部、仓部职权为度支侵占,沦为闲曹;再加之度支、盐铁、户部三司体制的确立,政府购买的审计,转移至三司负责。此外,中央还经常派专使,对专项的物资购买进行审计。外部审计的依据是勾帐,每季勾司与判官合造勾帐,申上级机构或比部他勾,"勾帐是上报于他勾单位的收入、破除、现在情况的记录,总悉诸项,内容庞杂,……"
1.国库购买收支
《太府寺》太府寺丞职掌条:"凡左、右藏库帐……每季录奏,兼申所司。"《新唐书:"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司、诸使、京都,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岁终总句焉。"唐代国库左、右藏财务簿书,每季必须申报金部、度支、比部进行审计。
2.中央诸司固定购买收支
中央诸司的固定购买项目,如司农寺钩盾署和市木庄、将作监右校署购买石灰和赤土等,其购买收支首先要由其政务领导机关勾官审计。此外,还要受到度支、比部等部门的审计。如开天年间,都水监河渠署每年要使用万贯钱的经费买鱼,中央诸司这种固定购买项目,就要接受度支、比部等部门的审计。
中央诸司每季他勾的申报机构是金部(仓部)、度支、比部。金、仓部是钱物粮食出纳的政令机构,度支是财政预算的编制机构,比部是财务审计机构,中央太府寺、司农寺等寺监购买出纳他勾的基本程序为申金、仓部,申度支,申比部。"
唐朝政府购买审计结果的处理对于政府购买帐历审计的结果,要由比部知会金部、仓部,由金部、仓部下符牒进行勾征。"在上级勾官审核季勾帐时,即可据破除现在数及勾历、案等勾勘非理破使、挪用填还及官典欺隐诸项,确定勾征,作为勾官的成绩审核及勾征准确性的保证。每年年终,州府要向比部申勾征帐,'具句会数及句征名品',比部据之再行勾征。"对于政府购买勾征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官吏隐没,二是非理破使。"比部对支出的勾征表现在对财物的管理及使用两方面,管理上的重点是官典隐没,使用上的焦点则是非理破使。"据李锦绣先生研究,"参加勾征的官吏与勾检官不同,基层单位负责勾检稽失之官,并不管勾征,勾征官吏的范围比勾官大,它包括财政机构中的长官、判官及勾官。中央机构中,尚书省二十四曹中的比部、金部、仓部、度支、兵部、主客、膳部、驾部诸官均参与勾征。比部为全国勾征总指挥。勾与征是由两种机构执行的,勾剥由勾官,征收则由本曹判官。唐前期勾征中分别存在两种机构,掌勾检的勾所与掌勾征的征所"
地方的勾征事务由州仓曹、户曹等负责。每年年终,州县要向比部上勾征帐,比部勘验之后,下符州县确定征否,并于六月前知会度支。到唐后期,勾征的基本程序也是如此。
总结
朝政府购买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尚书省比部是全国最重要的审计机关,预算内、外和中央诸司的固定购买项目都要接受比部的审计。中央和地方政府还普遍设置勾官,行使审计之责。对政府购买的审计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种方式,财务收支是审计的重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勾官要依据财务出入历、印纸等,对本部门的物资购买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主要包括国库购买收支、中央诸司固定购买收支地方政府购买收支等,主要由金部、仓部、度支、比部等司负责。唐中央还经常派专使,对专项物资购买进行审计。政府购买审计的结果,要由比部知会金部、仓部,由金部、仓部下符牒进行勾征。勾征的重点一是官吏隐没,二是非理破使。征收主要由仓曹、户曹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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