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之罪怎么看不了(无证之罪笔记)
善良究竟是什么呢?是一种品格?还是一种能力?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过什么书评,只是觉得看完一本书,总是要有一个情绪,一份感想。对作者的感激,对自己的总结。也不要因为得到书友的过誉而自得,也不要因为不善意的责批而焦躁恼怒,你既然公开出来便要做好各种的思想准备,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跟你在同频上,应允许有别的心声。而自己就是抱着多年后读到此时能知道当时当下的心情与思绪,也许那不是妥协,是成熟,是善良,是一笑而过的淡然。(一段和本书没有任何关联的议论,说没关系也有关系,自己知道个中缘由!女人总有那么几天是莫名其妙的!)
小说开局引人入胜,跟着一个个案件的逐层深入,跟着公安人员的一步步层层推进,读者在很早的章节便能猜想到谁是凶手,这就更让人期待一个令人惊奇和意外的结局。但和开局的种种的铺陈设局相比,结局却稍显平淡,不能让读者产生大的情感震动和唏嘘,是正常社会秩序和正常伦理下的最有应得,可是从我们人类的情感出发,我们都希望有圆满的大结局,可是美好的意愿和法律的公正有时是相违背的。平淡是作者的妥协吗?平淡是现实还是公正呢?
就像书中说的:“无论何种理由的犯罪都是可耻的!”这样的结局契合了杀人偿命的真理,无论何种理由的杀人犯罪都是触犯法律,都是在践踏别人的生命,结局必将是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阅读过程中,读者会出现理智和情感失衡的状态,感情的天平会倾向对素不相识的重庆饭馆女和程序代码男伸出援助之手的骆闻,可他恰恰是几起命案的制造者,以暴制暴?除暴安良?我们谁也没这个权利。阅读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对某些公安人员表现出来的言行感到厌恶和反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还是作者有意为之,那种有意带入很容易让读者的理智失衡,主观意识有偏执的倾向。但这种细节的描写如果不是当事人是体验不到的。
读者沉浮在情节的波涛里,感情天平不时左右漂浮,立场和情感的倾斜震动不禁让人发问:邪恶之人表现出来的善,和善良之人显现出来的恶,到底哪一个更容易被人原谅?
除了天生的大恶本性(是否存在?),每个犯罪之人可能都有他的不得已的苦衷,善恶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亦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只是所处的环境对你作用了什么力而已。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天使和魔鬼,是天使战胜魔鬼,还是魔鬼战胜天使?就像《芳华》里说的那样:“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善良待人,那么每个人的身体里就都住着天使。
所有这一切无论怎样事出有因,人类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一切“理由”都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无证之罪”再怎样做的天衣无缝,最终还是会成为“有罪之证”。
其实老百姓只是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希望我们的世界和谐美好!我希望我有善良的品格,也有善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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