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了神兽千年难遇的蛋(穿越之法)
导语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不久前的长安剑周年庆,组织小伙伴们开展“走进公检法司”活动时,在最高人民法院,我们看到一块浮雕。浮雕上有一只形似麒麟的独角兽,作傲视九州状。安仔一下子就认出来,大声告诉长安君,这是他本家亲戚!安仔作为一只獬豸,表示长安君长久以来忽视了它在“穿越之‘法’”里的地位——如假包换的法学“叫兽”一只——怎么能不介绍它呢?说的也是,今天长安君就好好讲讲我们的本土正义神兽:獬豸。
最高人民法院中区浮雕獬豸
獬豸,恐怕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独角兽。
西方也有独角兽(Unicorn),但就像中国的“龙”迥异于西方的“dragon”一样,我们的獬豸在功能上,和“Unicorn”有着本质不同。
西方独角兽的形象,是一匹白马,前额独角自带解毒技能,象征着高贵、纯洁和骑士精神。除此以外,它还有个特殊爱好:喜欢漂亮的未婚姑娘。只有她们可以握住它的角,同它一起玩耍。这简直就是典型的花花公子 花瓶。
西方独角兽,长得帅就是吃得开啊……
獬豸和“白马王子”比起来,长得可就凶多了,估计也不会有姑娘愿意同它玩。但颜值只是套路,内涵才是主流——只会撩妹算啥,架不住我们的獬豸有才呀!
什么才呢?
答曰:拿角顶人。
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法”的古金文“灋”时,就特别指出,这个字右上部分的“廌”,就是獬豸。这中间还有个历史传说:
春秋战国时期,齐庄公有两个臣子,壬里国和中里缴。这俩人有法律纠纷,打官司打了三年,都快成诉讼专业户了。跑法院也不能影响工作效率和同事团结不是?齐庄公没辙,就请出了“廌”,即獬豸,来听他俩读诉状。壬里国读完诉状,獬豸该干嘛干嘛,木有反应。轮到中里缴读诉状时,状子还没念到一半,獬豸就听不下去了,当即用角顶翻中里缴,给他造成了一万点伤害。于是,齐庄公判决壬里国胜诉。
警察博物馆“警魂柱”上的獬豸
其实光拿角顶顶,还是客气的。獬豸还有一项大才。
就是:胃口好,吃嘛嘛香。
苏轼在《艾子杂说》中讲了个“獬豸辨好”的故事。和许慎笔下的獬豸比起来,苏轼的獬豸明显暴力很多:
齐宣王有天请教艾子,说古代有种神兽叫獬豸,你给我科普下呗?艾子回答道:“獬豸是大好物啊,养在宫廷里,就是一台行走的测谎仪,发现奸邪不老实的官员,就用角把他们顶翻,然后当零食吃。”艾子停顿一下,接着吐槽说:“今天的朝堂之上,如果能养只獬豸当宠物,它肯定不缺吃的。”当着老板的面讽刺宫里奸臣太多,估计齐宣王心理阴影的面积应该不小。
从这两个故事,小伙伴们肯定多少明白了,为啥“法”(灋)字中会有獬豸的身影:法律,就是要对任何人公平如水,遇到不公平,就关门放獬豸,将不公平坚决除去!
獬豸,在中国古代文化里,代表了公平、公正、明辨是非。
西欧中世纪神判方式之一:把人扔到水里,沉下去就是无辜的,浮上来则有罪。是的,沉下去的无辜,您没看错……
这种智慧对人类是种十足碾压的神兽,其实说到底,还是古代中国人自己创造出来的。它代表的,是一种原始社会盛行过的审判方法——“神判”。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规模的扩大,人和人之间无可避免地产生了各种纠纷。调解纠纷,需要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我们的祖先,最开始对自己进行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非常不自信,因为冥冥之中,有着更高能的存在——神灵。地震、洪水、雷霆、人类的生老病死……神灵既然掌握了所有自然变化,控制了所有生灵的命运,那么它们自然能洞悉一切隐秘,辨别一切善恶真伪。在原始人类的认知中,神灵有时是通过自然现象或动物的行为,来同人类对话,因此当部落中发生争讼,人们对真相疑难无决时,就要让神灵来进行判决。
神判方法种类繁多,千奇百怪,充分体现了中国远古先民的丰富想象力。而獬豸顶人的故事,就是“神判”中,“动物神判”的文化遗存。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棱有角”的獬豸雕像
动物神判,直到清代,在一些边远省份仍作为当地民俗被保留下来。
清代学者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二司》中记载,广东有一种小众神灵,叫“三界神”。供奉三界神的庙里,常年为信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老百姓有所争讼时,就去三界神那里要一条蛇,让蛇当法官。蛇咬谁,谁就等于输了官司。
贵州榕江苗族,清末还存在有割鸡头的动物神判方式:原告买公鸡一只。由巫师当法官,原被告分立两旁。各就各位后,双方当众发誓自己说的是真话,然后巫师要对鸡声明让它识别理亏者。之后鸡就被巫师抹了脖子,它挣扎扑腾到原被告哪一边,哪方就理亏。
纪晓岚则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则更神奇的“烧狼筋”故事。说是某地人家若丢了东西,往往以烧狼筋的方式来辨别小偷。谁是小偷,谁就会在狼筋被烧时浑身发抖,筛糠不止。有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丢了金凤钗,怀疑被家仆偷窃。于是主人就召集所有底下人,当众烧了狼筋。结果没有一个人筛糠,反倒是门帘抖动不止。仔细检查才发现,原来是小姐经过时,凤钗被钩留在门帘上了。
几则记载都说明了动物神判,曾经在古人处理纠纷的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而獬豸,就是后世对远古决讼方式的神秘化整体解读。这从獬豸的外形也可以看出来。獬豸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遍体黑毛……有一种说法是:獬豸是古人用来执行神判的各种动物的抽象复合体。
西北政法大学的獬豸,真的不是牛!而是很牛的獬豸!
估计有的小伙伴会觉得动物神判很胡闹,而且既迷信,又不爱护小动物,必须给差评。
但我们若结合原始社会的特殊历史背景,就会发现,在人类对自然和社会认识较为有限的前提下,神判不仅相对合理,而且包含有公正的成分。
首先,接受神判的双方,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如何,在神面前,是绝对平等的。其次,当事人和神判主持者,心中都会对神灵怀有敬畏之心。第三,从客观结果上看,输赢几率双方均等,在当时不存在完备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起到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
然而法律制度,终究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走向完善。在原始社会有一定存在价值的神判法,到今天,就是反科学而非理性的存在,是愚昧、迷信的产物。当事人的命运绝不能交给偶然性去摆布,因为其结果,极有可能是黑白颠倒、认邪为正、指是作非。
明代织锦都御史獬豸补子
历史的发展,法律制度的完善,令“灋”,最终变成了“法”。獬豸从审判领域的退出,见证了人类理性的进步、人类掌握自身命运的自信,和对公平、正义更科学更辩证的认知。
然而,獬豸并没有消失在中国法制史的长河中。它的形象被保留下来,作为精神的象征,持续焕发着生命力:
它公正严明,刚勇无畏;它嫉恶如仇,守护善良;它奋勇搏击,驱魔除邪……
它出现在汉代司法官员的法冠上;它出现在明代都御史的补服上;它出现在许多古代弘扬正义的民间故事里……直到今天,我们仍可以在一些法院看到它的形象,在法学院校看到它的雕像。
最重要的是,獬豸所代表的精神,始终保留在一代又一代,以弘扬正义为本心的法律工作者的胸怀中。
当然,有时候还是觉得如果獬豸存在,真心蛮方便的。
比如,遇到名人闹离婚,只听法官一声令下:“关门放獬豸!”也许,一切问题瞬间就都解决了,而且再也轮不着一些无良媒体瞎炒作了。
但事先也得跟安仔的本家亲戚们说好,只许轻轻顶人,不许咬人吃人,因为我们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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