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无证驾驶被拘留(一女子未取得驾驶证竟在高速上驾驶大货车)
一线微观
12月15日下午,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依托东明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检查一辆重型半挂车驾驶员证件时,车内两人神情紧张,见此情形民警便询问副驾驶的女子有无驾驶证,女子表示未取得驾驶证。
凭借着多年的经验,执勤民警对这辆车进行了严格检查,与此同时,另一位民警调取路面监控视频,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将大货车交给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女子驾驶,随后,民警把二人带至执法站进一步询问,起初女子还心存侥幸不承认自己有驾车的行为,当民警把该女子在高速上驾车的视频监控调取出来后,女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原来,女子孙某并未考机动车驾驶证,和同行的男子是夫妻,因为一直跟着丈夫出车便学会了驾驶该车。
执勤民警对他们二人的糊涂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无证驾驶的孙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而丈夫因实施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样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点: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4、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切勿无证驾车!
更勿将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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