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陈华荣(智勇双全护正义)
16年前,陈华荣怀抱着对法律工作的满腔热情,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成为了一名奋战在执行一线的法院人。16年来,“胆大心细”“专业尽责”“敢于创新”成了陈华荣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的“标签”。
胆大心细擅破执行难案
在执行工作中,一些涉及土地、房屋强制清场类的案件往往涉众多、利益大,从而导致执行难度大,并极易引发现场冲突事件。面对此类案件,陈华荣凭借老练的办案经验多次化解现场冲突矛盾,并顺利完成房屋的清场交付。
在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万方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房屋强制清场过程中,被执行人指使几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围堵在涉案房屋门口,阻扰执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现场混乱。
情况紧急,他当机立断,先指挥法警隔开双方冲突人员,然后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雷某带至本院,对其妨碍执行行为进行严厉警告。在他强大的气场震慑下,雷某低下头,同意配合执行。随后,他又火速赶回现场,完成了房屋的清场交付工作。
在另一次上门执行一起拖欠租金案件的过程中,被执行公司玩起“障眼法”,在办公地址门外挂上了另一家公司的铜牌,工作人员也告诉陈华荣:“那家公司早就不在这里办公了”。
原本“扑了空”找不到被执行人可能就要打道回府了,但细心的陈华荣法官却觉察了其中的蹊跷之处:明明上个星期还在此地办公的公司怎么这么快就换了人家?他没有离开,一方面连忙联系该办公大楼的物业公司等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仔细观察,此时房间门口的桌上摆着一个信封又吸引了陈华荣的注意,信封上的收件人正是被执行公司。
就这样,被执行公司的花招露出了马脚,陈华荣严厉地告知公司负责人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性,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该公司迫于压力很快还清了欠款。正是陈华荣的专业和尽责,破解了一起起执行难案。
铁腕执法保障当事人权益
强制执行程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陈华荣在办案中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特别是涉民生案件,他更是绷紧一根弦,付出更多的精力想尽办法执行到位。
在办理尤某与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尤某将自己名下的房屋租赁给徐某,但徐某在租赁房屋后拒付保证金和租金,尤某想收回房屋却屡遭拒绝。尤某年迈,已经退休,房屋能否顺利收回关系到她日后的生活。
经过多次摸排调查,陈华荣发现这起纠纷缘于一家黑中介从中作梗,黑中介甚至多次威胁尤某,被执行人徐某也下落不明。他对黑中介工作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告知其违法后果。最终黑中介罢手,他将房屋顺利交到了尤某手中。尤某特意送来了“司法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陈华荣说:“司法为民不是一句随口说说的口号,而是要真真正正刻在心上,心里有群众,用心去办案,才能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驾护航。”
勤于研判攻克实践难题
作为一名法官,陈华荣深知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承办案件中但凡有一点模糊地带他必定去研究清楚;新的司法解释颁布,他总是第一时间捧起来学习研读;他还喜欢利用午休时间“串个门儿讨论”,从法律适用到疑难案件,再到案例调研,在他看来,讨论过程中产生的思维火花是弥足珍贵的。
在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跨国集团酒店一案中,被执行人在我国境内既无住所也无财产,但他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我国拥有47个酒店管理类品牌注册商标。该案的难点在于:管辖权的确定、被执行人对执行依据的异议能否构成履行如实申报财产义务的阻却事由,撤销生效裁决的诉讼尚未受理之前能否依据生效裁决采取强制措施,以及针对该类管理型企业的财产特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工作应如何开展。
面对棘手的难题,他潜心研究,运用深厚的理论功底逐个将难点厘清,与法官助理合作撰写了《管理型被执行人案件的审查与应对》调研文章,对管理型被执行人财产特点研究提出了“三步走”的执行策略,被《人民法院报》刊载。
敢于创新爱啃“硬骨头”案
陈华荣松敢挑重担、敢啃“硬骨头”,面对疑难案、复杂案,他感受到的不是压力,而是一种想要把它“拿下”的动力。
一起执行案件中,河北某钢铁公司拖欠上海某贸易公司1.2亿余元人民币,迟迟不予归还。钢铁公司名下除了钢铁厂的设备以外,没有存款、房屋、车辆、股票等可供执行财产,而且其法定代表人更是避而不见。钢铁厂的各类高炉设备一旦停摆,不仅失去使用价值难以拍卖成交,还将影响钢铁厂的众多员工的工作,法院一时难以处置,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陈华荣并没有放弃,在查阅了大量资料、进行了大量调研之后另辟蹊径,想出妙招: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炼钢、炼铁设备产能指标。这一创新的执行举措一下子抓住了被执行人的痛点。听闻法院即将拍卖自己的产能指标,被执行人立刻主动归还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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