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区别:1、定义不同,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使用收入减去各种费用计算出来的结果。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2、计算方式不同,会计利润=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
对于企业来说,由于实际核算的方式不同,得出的结果也是截然不同。企业需要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数据,从而选择合适的核算方式。
具体来说,这种差异来自于税会差异。就是说,企业会计的核算和税法核算有明显的差异。
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1、定义不同
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使用收入减去各种费用计算出来的结果。会计利润反应的是企业在一定会计区间,盈利的实现情况。会计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出来的。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出来的。
2、计算方式不同
会计利润=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收入-费用。当然这里的收入即有主营业务收入,也有其他业务收入。而费用不简简单单的是“四费”支出,还包括减值损失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相对的,都是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系的收入和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这里的纳税调整,也包括纳税增加也包括纳税减少。可以说,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之间不能盲目地比大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上面的计算方式属于间接计算方,还一种直接计算方,也是可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
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各项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
直接计算法虽然看着更易懂,但是这种做法的计算量太大。并没有间接计算法使用的范围更广。
税会差异的本质是什么?
对于企业来说,在一般计算时使用的核算规则就是权责发生制,即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则。企业会计核算之所以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计算,主要就是为了防止企业操作利润。通过权责发生制计算的结果也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
对于企业来说权责发生制虽然可以更加准确地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这样的核算方式不能满足税款的计算。对于国家的税收征管工作来说,并不承认会计上面的权责发生制。
计税法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逻辑是截然不同的。对于税法来说,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国家可以足额把税款征收上来。可是说税法的规定,并不关心企业会计核算的情况。即税法计算时,根据收付实现制进行计算。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管企业的业务在什么时间发生,只要在当期获得现金流,就需要缴纳税款。当然,具体到企业的各项业务,税法的规定还是很详细的。
综上可知,税会差异的本质其实就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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