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动不动要员工加班(领导每天要求加班怎么办)
这个逻辑的思路错了。老板希望员工加班,并不在乎他们是高效率还是低效率,而是通过延长员工的办公时间,让他们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公司的PUA、给公司无偿或廉价卖命、帮助老板处理所有紧急或突发的任务。 现代的企业能有八小时工作制不加班的工作制度吗?原则上,制度肯定是已经已经有的,但现实能落实执行的企业不多罢了。
一家企业如果完全按照八小时工作制来执行,员工下班就是下班,完全不用跟进任何工作,那企业很有可能会面临工作产出减少、突发任务无人跟进等问题。如果想要每一项工作都能妥善处理,要不就是多请一些人来协助工作或轮班,要不就是按要求给足加班费,让员工愿意加班处理好紧急任务。 但无论是哪一个,都会极大地增加人力成本。即便很多企业明面上是在执行他们制定的制度,实际上老板是并不乐意这样做的,因为最终到老板口袋里的钱会少很多。而老板们想到一个解决方式,那就是不断试探员工的底线。例如故意增大工作量,员工离职了也不重新招人;双休八小时工作制改成大小周甚至单休;无论员工效率高低,都让他们必须留下来加班;对员工宣导说「996」是福报,现在的加班就是为了未来的「财务自由」…… 那打工人的反应又是怎样呢?大多数人不是选择逆来顺受,就是选择离职走人,只有少部分的人愿意抗争到底,获得补偿的却是少之又少。
有人可能会说:不对啊,既然是法律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领导强制加班又不给对应的酬劳,不应该是不合法的行为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长不能超过44小时,否则就算是加班,是需要额外支付劳动报酬的。但现在情况就是没人去监管落实,就算监管落实了也不一定能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某家公司因为员工加班猝死而被爆出加班率过高且没有加班费,那公司完全可以在舆论风口的时候假惺惺地劝导员工不要加班,下班没事做了就赶紧回家。等事情慢慢淡化后,公司就布置一大堆工作让员工赶回之前的进度,实则是在慢慢推动员工重新返回过去的“隐形加班”的状态;如果公司怕员工闹事,最多也只是给一些加班补贴罢了,员工不同意就让员工滚蛋,反正按法律规定的两倍三倍工资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员工自离了还可以再招一些好PUA且薪资要求低的应届生,何乐而不为。所以,现阶段无论是让员工准时下班还是按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的加班费,都是很难全面监管和落实的。即便有法可依,如果去监督企业真正落实也确实是个难题,光靠企业自觉来遵守和执行,最终的结果就是大部分企业都不会去落实。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