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网捕鱼被处罚(男子黑夜下粘网捕鱼)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潘成涛、唐锐)眼下正值长江流域禁渔禁捕期,竹溪一男子为满足口福,竟趁夜深人静之际,干起了下粘网捕鱼的违法行为民警经过4小时蹲守,成功将该男抓获,查获粘网、简易铁皮船及渔获约20公斤,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用网捕鱼被处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用网捕鱼被处罚(男子黑夜下粘网捕鱼)

用网捕鱼被处罚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潘成涛、唐锐)眼下正值长江流域禁渔禁捕期,竹溪一男子为满足口福,竟趁夜深人静之际,干起了下粘网捕鱼的违法行为。民警经过4小时蹲守,成功将该男抓获,查获粘网、简易铁皮船及渔获约20公斤。

5月5日,竹溪县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反映,辖区一农庄码头附近,晚上有不明船只和人员在此活动,怀疑其在进行捕鱼。

获此线索后,民警决定连夜蹲守。19时许,民警通过农庄视频监控,发现一男子手提两个白色袋子,在四周张望之后,登上停靠在浮板边的小船,随后向河里划去,并渐渐消失。

考虑到该处地点偏远,水域环境复杂,贸然追赶恐产生不测,民警便一路蹲守于附近的公路,另一路佯装游客在山庄守候。

22时许,男子所驾的小船慢慢靠近码头,从船上将两个白色口袋提上岸边,接着走上公路边上的一辆摩托车旁,当其正欲驾车离开时,被民警抓获。经清点,渔获近20公斤。随后,民警又将男子下在库里的两幅粘网起获。

据男子赵某某(67岁,新洲镇人)陈述,因近来天气晴好,库区水位下降,其认为是捕鱼的良好时机,于是驾船将从外地购买的两幅粘网(长50米、深3米)下到库区捕鱼。

9日,赵某某因嫌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相关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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