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居住证办理手续(郑州市居住证新规)
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居住证办理门槛,郑州推出惠民新举措。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居住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民提出申请后,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10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经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以及夫妻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口的配偶,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
郑州作为省会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是全省最大流动人口集散地。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流动人口352万余人,流动人口数量占全省总数的60%以上,办理居住证总数占全省70%左右。这些流动人口的流入是我市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在居住证办理过程中,不少外来人口受“在公安机关登记满半年”条件限制,无法办理居住证。
我市此次出台的惠民新举措,放宽了居住证办理门槛,顺应了民众诉求,将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我市的建设之中,增加人才的归属感。据悉,我市将围绕“一件事、一张网、跑一次、不见面、网上办”的目标,依托“郑好办”政务服务平台为载体,将社保信息、学籍信息、房产手续信息、工商营业执照、婚姻信息、高层次人才等信息与政府大数据进行比对、共享、整合,只要符合其中一项要求的,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限制”,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同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受理、资料流转、一个平台”业务办理模式,减免群众所需提供材料数量,减材料、减环节、减跑腿,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
看点2:受理之日起10日内发放居住证
《通知》明确,办理对象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暂住在旅店的除外),符合实际居住满半年的可通过郑州市“郑好办”或市公安局“警民通”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申报。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缴纳社保满半年,申请人近一年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在校在籍就读满半年,在我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注册学籍并就读满半年;合法住所满半年,在我市购房已办理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已办理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满半年;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经商满半年,在我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
经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以及夫妻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口的配偶,不受居住满半年条件的限制,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
按照要求,公民提出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10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一网通办”整合信息共享,群众无需自行提供,符合条件的申报暂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郑报全媒体记者董艳竹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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