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曝光109人 刚刚郧西曝光23人
人无信不立
不讲诚信,后果很严重!
刚刚郧西县人民法院
曝光23名失信被执行人
并公布举报电话
郧西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
(2021年第十批)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把“五美郧西”建设成“美丽汉江”最绚丽的画卷之一,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进行如下信用惩戒:
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等以上舱位,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本批共23人)
失信被执行人:周成兵
公民身份号码:
4203******0011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香口乡八亩地村7组阳坡6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16533 元
失信被执行人:孟道敏
公民身份号:420322********1516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香口乡孟川村3组大道场22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6500元
失信被执行人:周建国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4514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夹河关2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40575元
失信被执行人:黄胜红
公民身份号码:420984********471X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180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23755 元
失信被执行人:徐世铃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5114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羊尾镇张家河村1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20000 元
失信被执行人:艾世林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511X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羊尾镇付家沟村4组7号1栋101室
应履行法律义务:20000 元
失信被执行人:蒋立新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5416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涧池乡涧池居委会1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200000 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殷爱清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6610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滨河路阳光水岸小区5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40800 元
失信被执行人:王发全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5737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中沟村1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75650 元
失信被执行人:权宗春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573X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纸坊沟村3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203800 元
失信被执行人:曹均随
公民身份号码:
422623********033X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黄土梁村2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529572元
失信被执行人:熊忠福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638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红庙村7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106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张飞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030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郧西路6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110908元
失信被执行人:陶伦兵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6317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马安镇石塔河村9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62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廖应林
公民身份号码:
422623********1812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四堰坪路口东方小区12号东方佳苑1幢1-3-3
应履行法律义务:125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黄胜明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5414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涧池乡下营村三组黄家院
应履行法律义务:4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胡洪武
公民身份号码:
420322********1219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富华小区李家巷19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5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程巍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6010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南沟村4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5050元
失信被执行人:吴言良
公民身份号码:
420322********2711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江岸路67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203620元
失信被执行人:张友威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1219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彩虹城4栋702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4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张明彦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6638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河夹镇坪沟村3组11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51646元
失信被执行人:汪洋
公民身份号码:
42011********4050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光明街183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2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高忠培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952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校场坡村1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30960元
截止信息发布日,以上人员均未履行生效判决。欢迎广大群众提供以上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对其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719-6236590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借钱不还者,哪里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到哪儿这都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切勿透支信用,否则后悔莫及
来源/郧西县人民法院编辑/元元 责编/ 程军、高俊 终审/徐婧◆高薪聘请专家!这家境外公司将我国数据提供给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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