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防教育的必要性(关于在中小学普及国防教育的建议)
当今世界,各国对国防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的要求,而各国纷纷将学校作为依托和平台,从小实施国防教育,从基础上扎稳根基。
根据《国防教育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建议在我国中小学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具体如下: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与同级军队单位(如警备区、省军区、军分区)以及当地的人民武装部联合设立国防教育部门,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国防和军事基础教育。
2.全国中小学校在当地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国防教育研究室,负责本学校、本单位的学生国防和军事基础教育。
3.军事院校、军队单位(如警备区、省军区、军分区)在不影响日常作战训练及相关工作以及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有计划的提供中小学参观学习和场地设施资源。
4.编写统一教案。把中小学各学科教材进行梳理,关照国防知识。
5.将国防知识列入会考和升学考试,把国防教育开展情况列入每年学校督导评估。
6.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地会同当地部队和人武部门,有计划地对国防教育骨干进行短期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从优秀退伍军人或转业干部中选聘专职军事教员,担任国防教育和部分体育课教学。
7.为保证国防教育工作的持久开展,结合各地的实际,列出国防教育费,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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