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定采购食品应查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食品安全法规定采购食品应查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1)

8月16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仲林介绍,8月1日-15日,全省共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等样本53553份、相关环境样本16504份,从业人员188727人次,均为阴性。

去年12月10日,湖北省建成上线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简称“鄂冷链”平台),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截至今年8月15日,累计将10.5万吨进口冷链食品纳入“鄂冷链”平台管理,发放“鄂冷链”追溯码386.6万个。

目前,湖北省上市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具备“三证一码”,即海关通关单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和“鄂冷链”追溯码。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除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外,还要注意查验产品是否有“三证一码”,通过手机扫码查看产品信息,“三证一码”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对发现“三证一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不要购买,同时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相关情况。

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手套,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双手。(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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