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8种证明派出所不开了(派出所不再开我妈是我妈)
今天各大新闻纷纷重磅推出:公安部表示“我妈是我妈”等18类证明,派出所再也不给开了!
大鲁哥顿时傻眼了!仔细一看好多都是绕不过的关口!
哭倒在地!不找派出所找谁啊?
最熟的政府机关就是你了!
然而,大鲁哥的眼泪或愤怒并没什么卵用,这18类规定还是淡定的站在那里!
没错,就是这些规定,看俺掰开了、揉碎了说给大家听,
绝(zui)对(hao)管(bu)用(yong)!
求问一句,这个公证机关叫什么名字?
高考路上突然丢了身份证,警察蜀黍还会飞奔而至,帮忙入场吗?
大鲁哥一直以为,死亡证明是派出所开的,因为可以销户......
另外再次问一句,这个公证机关是上面说的公证机关吗?
什么是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一家三口在三个集体户上,能证明“我妈是我妈”不?
再问:这个公证机关在哪里?
家庭收入证明,这个神奇的公证机关也能管啊?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突然森森的感觉到,村委会的权力越来越大了!
另外,报案人口失踪,派出所还是会管的吧?
从此之后,想入党过政审关,越来越严肃了哦!
第16条和18条重复了,不知道有人发现没?不信往下看!
神奇的公证机关再次出现,连房产都管?
不给个人开“现实表现证明”,是不是歧视?
总结一下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公证机关”有何职能:
1,开“我是我”证明,比如你存折写错名、保单写错名、上学写错名、工作写错名。
2,开“偿还能力”证明,比如你借款、贷款时用到的那张纸。
3,开“我妈是我妈”证明,比如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是后妈、我是继子等等。
4,开“家庭收入”证明,比如我的确是年薪百万,而不是月薪一千。
5,开“房产情况”证明,比如我这房子真的是我的。
公证处的权力还真不小!
大鲁哥搜集了下,济南有不少公证处:
最后的最后,大鲁哥只想问一句话:
以后有关部门能少要一些奇葩证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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