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跳车事件后续司机上诉(货拉拉跳车案司机被判缓行)
大河报记者 陈曼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案,9月1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因过失致人死亡,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周某春的妻子李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对此判决暂不方便发表评论。对于是否上诉,李女士表示,还需回家商量。
司机家属聘请的代理律师郭雄伟告诉大河报记者,如果周某春上诉,二审有无罪辩护的空间。
判决中称,“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郭雄伟表示,周某春预料到跳车风险不太可信,因为平常人是无法预见到女乘客跳车的这个风险的。对于事实部分,律师表示目前没有看到案件的全部材料,看了之后才有发言权。
郭雄伟律师表示,周某春被判缓行,如果能办好相关的手续,10日当天就可以和家人团聚。
事件回顾:今年2月6日晚,23岁女孩车某某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货运服务,网约车司机周某春前往接送,车某某跟车途中跳车坠亡。随后,长沙警方介入调查此事。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月13日,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岳麓区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赵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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