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一般考什么(法考生必知的法律小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一般考什么(法考生必知的法律小知识)(1)

1、表兄妹不能结婚,但公公和儿媳可以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近亲不能结婚,但确实没有对属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公公与儿媳等关系的公民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的相关规定。

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来讲,公公和儿媳是可以结婚的。

2、不会写诉状可以口头起诉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注意是书写诉状的确有困难的才可以进行口头起诉。

3、父子(女)关系不是说断就断

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对断绝父子关系做出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我们平时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声明断绝父子关系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4、村民不能在自己的耕地上建房

我国《物权法》第43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村民虽然拥有耕地的所有权但照样不可以在自己的耕地上建房。

5、打折商品也必须开发票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由此可见,不管是按正价销售进行购买,还是消费打折处理的商品,只要有消费行为发生,出售方都应依法开具发票。

6、乘车受伤可要求赔偿

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而受伤时,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乘客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7、赠与可撤销

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如: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8、女朋友和妈掉水里,要先救妈

我们在法律上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

9、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自首标准与普通不一样

在共同犯罪中,成立自首还要如实供述其他共犯。

例如:你自动投案并且还老老实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不能成立自首,你需要把兄弟也卖了才行。

10、拘役执行的地方不在监狱

被判处拘役是关在看守所不是关在监狱(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单罚最高6个月,数罪并罚最高1年),并且在执行期间是可以每个月回家1~2天的。

11、“招摇撞骗”罪冒充普通人构不成

大家常说谁谁谁在“招摇撞骗”其实是一种错误的叫法,刑法第279条对招摇撞骗罪行为方式的规定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所以只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才能说成招摇撞骗,只是普通地去骗人应称诈骗就行。

12、大拇指和小拇指可不一样

法律面前,手指跟手指之间是不平等的——断了一根大拇指算重伤;断了一根其他手指算轻伤。(详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3、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你在河边走着,突然有人掉进水里了。你自告奋勇、见义勇为拿了根长竹竿伸向他。他抓住了救命稻草,你一点一点把他拉上岸。拉到一半,你一看,我靠,这不是我仇人么!!于是你愤然放手,潇洒离去。最后他淹死了,你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为什么?刑法规定了不作为犯罪。原本陌生人落水,我们都没有义务去救助。但是你自愿救了,就要救人救到底。义务来源是自愿救助的先行行为。先行行为的核心特征在于制造或者提升危险,如果是维持或者降低原有危险,不是先行行为,无义务无责任。(理论上是这样的,实际中没法证明)

14、不好好学习违法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5、嫖娼和卖淫违法但不是犯罪

这条大家应该都知道吧?哈哈来凑条数的。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卖淫嫖娼要进行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对于已经谈好嫖娼价格,或者已经进行财物交易的,但是还没有发生性关系的,也会认定为卖淫嫖娼,但是可以从轻处罚,处5天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情形卖淫嫖娼认定为刑事犯罪:

①、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认定为犯罪。

②、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的,认定为犯罪。该行为属于组织卖淫,所谓的组织行为,可以理解成“老鸨”。

③、嫖宿未满14岁以下的女性。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仍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使双方你情我愿,依然可以认定为强奸罪。

④、故意传播性病。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艾滋病等性病,仍然进行卖淫嫖娼的,认定为犯罪。如果没有进行卖淫嫖娼,但是出于故意的目的,导致他人染上性病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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