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为什么擅长写边塞诗(边塞诗人岑参两度援疆纪实)

来源:兵团882综合广播微信公众号 作者:陈秉科 责任编辑:董玥

第一次出塞

公元749年,是李隆基登基的第7年。初冬的吐鲁番,一片肃杀。

一支军队从长安向西,向西……西行2500公里,到达吐鲁番的托克逊县,一个叫库米什的地方。

这是来自东土大唐的名将、著名的美男子高仙芝的部队。

高将军的幕府掌书记岑参亦随军而行。此前,他是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是太子下辖机构的一个小官,枯燥、无聊的岗位盛不下这位年轻人高远的梦想。

某日,岑参推开领导办公室的门:“领导啊,你看,我一参加工作,就在首都,也没个基层工作经验,我想参军,到边疆历练一下。”

领导:“小岑啊,边疆艰苦,打仗危险,你可要想清楚了。”

岑参:“万里奉王事,岂为妻子谋。我愿为圣上赴汤蹈火。”

“好吧,过两天,我招呼一下咱部门的人聚一下,给你饯行。”虽然手底下这个年轻人文笔甚好,用起来很顺手。但岑参提到了皇上,领导不好再拦着,但他看了岑参写的诗“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内心叹道:“书生终是书生,不懂行军打仗,杀伐不果断,到了军队,最大成就恐怕也就写出一组边塞诗而已。成就大业谈何容易?纵览古今,以投笔从戎而名垂青史者,班超一人而已。”

托克逊县,库米什,亥时。部队人困马乏,可高仙芝还没有传令睡觉休息,依旧人马杂沓。

岑参抬头望月,月如白玉之盘,又如瑶台之镜。回忆一路西行之路,攀过高耸的祁山,趟过湍急的祁水,吃过战马的肉,忍过数日的饥。

在路过陇山时,岑参写了一首《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

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陇水不可听,呜咽令人愁。……………………………

十日过沙碛,终朝风不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

……………………………”

除了辛苦、饥饿,更多的,是无边的寂寞。

一寂寞,便写诗;写诗,又增添更多寂寞。

向西行军的日子,天总是很蓝,日子总是过得太慢。岑参产生了错觉,东辞长安已有一年半载了吧?他又看一眼静谧的圆月,猛然意识到,西行以来,见到天中圆月止两次耳!

两次?嗯,见月两次?此念一生,岑参忽又兴奋起来,这不就是一句好诗吗?可以震住李白,甚至可以一直流传至2018年了。

年轻人缓缓地,从行囊中掏出一支狼毫,草草研了些淡墨,在自己的西行漫记笔记本上写道: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

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写完这28个字,他环顾四周,夜色茫茫,荒凉一望无际……

于是,在诗的后面备注道:天宝三载进士、安西大军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南阳人岑参碛中作(碛:音qi,四声),公元七四九年。

岑秘书对这首诗很满意,尤其对第一句中那个“天”字,他知道,任谁读到这里,都知道是“天边”的意思,但“天”字本身并无“天边”之意。故,诗人虽然用得不准确,读者却能心领神会。

岑参暗自叫好:“神奇!”

身世:官四代 榜眼

岑参有个异姓大哥,叫杜甫,长自己三岁,他们曾经一起游过长安的慈恩寺塔。

杜甫爱夸耀自己的出身,当然,主要是夸耀他的爷爷杜审言写诗写得好,夸杜家是书香门第,诗是“他”家事。

他的爷爷杜审言也爱夸耀,甚至有些吹牛。

他说,“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我杜审言的文章,屈原、宋玉都只配打下手;我老杜的字,王羲之都得北面称臣。

杜审言有一首《春日京中有怀》,结构齐整平密,起承转合极其自然,虚实相生,波澜起伏。

今年游寓独游秦,愁思看春不当春。

上林苑里花徒发,细柳营前叶漫新。

公子南桥应尽兴,将军西第几留宾。

寄语洛城风日道,明年春色倍还人。

但这首诗好到能让屈原给他打下手?千百年来的读者都不买账。能背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者不可胜数,而能吟诵杜审言诗者寥寥无几,便是明证。

吹吹文章书法也就罢了,杜审言自恃才高,在单位经常也是口无遮拦。

有这么一例:当时,苏味道任天官侍郎(即吏部侍郎),是个副部长,是杜审言的上司。在考评官员时,杜审言负责在文书上写评语,然后,送苏味道定夺。

写完判词,他马上对别人说:“味道必死。”

听者无不大惊失色:“为什么?”杜审言说:“彼见吾判,且羞死。”意思是说,我的判词写得那么好,苏味道一见,自愧弗如,肯定会羞死啊!

杜审言喜欢在嘴上占别人的便宜,虽然大多数时候只是调侃,但很伤人。还好,苏味道没那么小心眼儿。

杜审言不断惹祸,把儿子杜并的性命都搭了进去。

杜审言因为得罪了人,被贬到江西吉安,当了司户参军。在江西,杜审言脾气不改,和同僚依然不和睦。司户郭若讷也烦他,于是,在司马周季重面前陷害杜审言,二人罗织罪名,把杜审言送进大牢,准备杀了他。

杜审言被贬往江西时,杜甫的叔叔、当时十三岁的杜并,也跟着去了。杜审言坐牢后,杜并悲痛欲绝,不思饮食,整日无语,萌生了冒死报仇之念。遂每日打探司马府的动静。

699年七月十二日,周季重在府内大摆宴席,杜并乘机潜入,见周季重坐在首席,正与众人推杯换盏,杜并乘其不备,突然从袖中抽出匕首,朝周季重猛刺。

席间登时大乱,官兵围拢上来,乱刀砍死杜并。周季重重伤不愈,死。死前,他道:“审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讷故误我。”显极懊悔意。事态震惊朝野,皆称杜并为孝子。

杜审言因为此事而被免职。武则天闻知此事,召杜审言入京师,又因欣赏其诗文,授著作佐郎,官至膳部员外郎。后,又因杜勾结张易之兄弟,被流放到峰州 。不久,召回任国子监主簿、修文馆直学士。没多久,便去世了。

杜甫的父亲杜闲,最大的官当到山东省的兖州司马,司马是个只领工资没有实权的闲职,他在杜甫29岁的时候去世了。

比起杜甫,岑参的家世要显赫得多。

在《感旧赋》中,岑参很自豪地称,“国家六叶,吾门三相”。在他出生之前的近百年间,岑家先后出过三位宰相。曾祖父岑文本给太宗当过宰相,祖父的哥哥岑长倩给高宗当过宰相,伯父岑羲给睿宗当过宰相。但岑长倩被杀,五子同赐死,岑羲伏诛,身死家破,岑氏亲族被流徙的数十人。岑参的父亲岑植作过仙、晋(今山西临汾)二州刺史,约等于山西省临汾市市长。

可惜,岑参的父亲在岑参年幼时便去世了,家道从此中衰。好在,家族爱读书好求学的优秀基因还在。

岑参“五岁读书,九岁属文,十五隐于嵩阳”。20岁的时候,岑参在长安、洛阳等地漂泊,向高官望族、皇帝献文章,递自荐信,但是没有拿到一个offer。

捷径未走通,天宝三载(744年),29岁的岑参考中进士,且是榜眼,随后,供职于太子办公室下辖的卫队,管理兵仪、武器仓库。

安逸、乏味的生活持续了四年,岑参觉得不堪忍受:“大丈夫者,文当治国安邦,武当上马杀敌。”

一日,在宫庭大门外,岑参见三十多人的队伍走过,个个鲜衣怒马,当中簇拥的一员大将姿容俊美,风度翩翩,且威风八面。

岑参问身边的武就:“此何人也,如此威风、帅气?”

这武就长岑参6岁,是和岑参同年中的进士,官职是佐宫卫。虽然两人官职差不多,但由于武就的祖父是武则天的堂兄弟,对政事了解得自然多些。

武就道,“这是高仙芝,他本高句丽人,不仅长得帅,而且善骑射,而且会打仗,20岁就当上将军了……”

岑参不再言语,但暗自忖度:“我岑参也要当这样的人,非如此,不能光耀我岑家门楣。”

岑参自称岑参(仓含切),即can,而非shen,与1000多年后新中国中学生的读法迥异。一千年前,汉语拼音还没有发明,给汉字注音常用反切法,即,用两个汉字相拼给一个字注音,用第一字声母,加上第二个字韵母。例如,如果“参”为“仓含切”,即为can。

苏轼朋友孔平仲写过一首,《子瞻子由各有寄题小庵诗却用元韵和呈》:“二公俊轨皆千里,两首新诗寄一庵。大隠市朝希柱史,好奇兄弟有岑参……。”

当过南宋礼部尚书的洪皓写过一首《戏用迈韵呈吴傅朋兼简梁宏父向巨原》:“……宦情既淡薄,世故应饱谙。置驿复郑庄,好奇过岑参。”

刘克庄有《又和感旧四首》:“……畏垒屡丰愧桑楚,汉嘉虽小屈岑参。新年闻说茅柴贱,陌上逢人各半酣。”

以上几首诗的韵脚均为an,故岑参,读can无疑。

两场战役

走出戈壁,还是戈壁;走进荒凉,还是荒凉。

不知走了多少天,人马俱疲的队伍抵达龟兹,塔克拉马干沙漠北缘一个不知名的小镇。

一座孤独的小镇,一家孤独的客栈,一株孤独的胡杨。

胡杨立在客栈门前,睥睨着南边无尽沙漠。

小镇上只有三五户人家,在风沙中,度着艰辛的岁月,他们唯一珍贵之物,就是水井。

一个中原人模样的汉子,正在饮着他的两匹马。

“闪开,闪开!”

“军爷,我这就走,就走。”

最先看到水井的军士驱赶着中原汉子,汉子见军卒无礼,倒也不生气,正要骑上马离去,却听有人喝止:“虽有军务在身,亦不得无礼。”

汉子扭头看去,说话者是个年轻人,也在马上,虽也一身戎装,但文文弱弱,比那些20多岁的军卒,也成熟些。

“广成(武就,字广成)!”

“岑书记!”

岑参与中原汉子相视片刻,立即认出彼此。两人遂跳下马来,倚马而谈。

“武兄,吾等军务紧急,无暇叙旧,而此处不便作书,烦请回长安后,给我娘子带个口信吧,就说我一切安好。“岑参得知武就要返京述职,不免羡慕,更有些感伤。

“遵命。”武就随后向岑参一抱拳,两人各自离去。

当日宿营之时,岑参有暇记下此情此景:故园东望路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此诗因浅白,后世之人赞誉有加。谭元春曰:“人人有此事,从来不曾写出,后人蹈袭不得。所以可久。”唐汝询评曰:“叙事真切,自是客中绝唱。”

但当时的岑参并不以为意。因为气象更为磅礴的诗还没有被他写出!

他仰望过的天山,他绝望过的大漠,他心疼过的勇士还没有写。

他还在等,等一次感觉,等某一个能撞击他灵魂的细节,那个细节也许只是某个军卒的一瞥,也许只是钢刀上的一条霜线,也许是某个夜晚杀声震天的轰响……

岑参期待的战场厮杀很快出现。

次年,即750年,高仙芝先是假装与石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一带)议和,后又引兵偷袭,俘虏石国国王及其部众,玄宗大喜。

751年,石国国王之子为复仇,引大食兵马来攻,高仙芝在怛罗斯城遭遇大败。

战事失利,兵将折损,作为高仙芝的军区秘书,岑参的马上功名自然也成了泡影。751年,岑参回到长安。

回京途中,岑参翻阅自己三年来的行军记录本发现,在西域的足迹、诗迹至少有敦煌、火焰山、铁门关,那些诗分别为《敦煌太守后庭歌》《经火山》《题铁门关楼》,但没有给高仙芝写过一首诗。

是潜意识里厌恶高仙芝的贪婪、无知、暴虐,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岑参不愿推敲。

第二次出塞,写出“轮台三绝”

在西域,念长安,写长安;到长安,念西域,写西域。

752年,岑参不时与杜甫、高适等赏灞桥烟柳,写驿道瘦马,咏长风渭水。长安陌上树无穷,却没一片落叶能懂得岑参的惆怅。是年,禄山击契丹。国忠为御史大夫。林甫死,国忠相。

754年,禄山入朝,加左仆射,归范阳。夏秋间,岑参第二次赴西域,在北庭封常清幕中任判官。

封常清,细瘦、斜眼、脚短,还有些瘸。父母早亡,因外祖父犯罪,随外祖父流放安西。外祖父颇好诗书,常在城门楼上教他读书。三十多岁时,封常清投到安西四镇节度使夫蒙灵詧(cha)的麾下。

封常清尝自荐于高仙芝,但姿容俊美的高仙芝嫌封常清太丑,不愿招纳。第一天失败,封常清次日再投书,得到了拜见机会。

高仙芝道:“我的侍从有30多人,已录取够了,你为什么又来?”

“我仰慕您的高义,可您竟以貌取人!子曰 ,‘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孔子已经足够智慧了,也因为以貌取人,失去了子羽。您的智慧远在孔子之下,却像孔子那样以貌取人,看走眼的后果岂不更为严重?”

高仙芝还是不松口,封常清则每天到门口等候。最终,高仙芝被打动,把他召为手下。

后来的封常清因从战,屡有战功,步步高升。

754年9月,岑参刚到封常清账下报到,即逢封常清大军出征。岑参伫立于交河(车师)城的西门,看封大夫沙场点兵。

这里群山环绕。觉罗塔格山,山与风相接;博格达山,山与云接;喀拉乌成山,山与夕阳相接。牙尔乃孜沟两条河,在演兵场交汇。

风裹挟着沙尘,漫天卷来,沙尘颗粒增加了太阳的漫射辐射,天光虽亮,阳光是昏昏的。没有目翳,岑参还是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看了一眼夕阳,夕阳如打更者睡不醒的眼。又一道沙尘甩到脸颊上,如生生挨了牧羊人一皮鞭。

这是一个标准的军团,有步兵12500人,骑兵5000—6000,辎重兵1000—2000,总计两万人马。

12500名步兵中,有甲兵7500名,主要使用明光甲。7500甲兵中,有2500名陌刀兵,这些陌刀兵每人在两腰分别挂有弓一把、箭30,背后交叉插有长柄陌刀一柄,长枪一条。此外,5000甲兵也同有弓一把、箭30,枪一条,断柄重刀一把。

5000轻步兵中,2500人配弓一把、箭30,断柄重刀一把,长枪一条,方型牛皮盾一面。另外2500轻兵配弓一把、箭30。背后背着一个更大的箭娄,装箭100,配弩一把,长枪一条。

这支军队的弓弩配备率达到120%,每名士兵都配有三件以上的武器。即使史上装备精良的秦汉军队重现,亦不堪相抗----唐军火力之强是其三五倍。

兵器幽幽的光,在渐趋昏暗的暮色中更冷,若非风中虎旗烈烈招展和封大夫战袍拂动的提醒,岑参感觉世界简直是静止的。

一声马嘶让岑参心中猛然一颤,忽又意识到此刻虽然沉寂,但杀气蒸腾。他遥遥伫望远处的博格达峰,兴奋不已。既为眼前难得的诗材,也为将来或有所系的未来。

岑参挥笔写下《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行军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这首诗一反常态,三句一转韵,韵位密集,节奏急促,情韵流宕,声调激越,以将士们的雪夜行军烘托必胜之势,当然,并未直写战事。岑参搁下狼毫,岑参意犹未了。

军府驻地的城头,角声划破夜空,军府驻地的城旄头星坠落……岑参遥想战阵,似乎听到了一百二十面鼓、七十面金钲合奏,雪海为之汹涌,阴山为之摇撼。

言不尽时当长歌,歌不尽时当长舞。蓬勃于心中的豪情怎能不吐?斟酌不久,岑参又写下《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岑参为什么擅长写边塞诗(边塞诗人岑参两度援疆纪实)(1)

在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吐鲁番市以东42公里)506号墓穴中,发现了岑参的一纸账单:岑判官马柒匹共食青麦三豆(斗)伍胜(升)付健儿陈金

岑参等人的七匹马在驿站吃了3斗马料,把钱付给了驿卒陈金。这张账单糊在一个独特的罩在尸体的纸棺上。可能是古代纸张珍贵稀少,用来糊纸棺的是些用过的文件、档案、书信、账本等。

755年,禄山反。常清自北庭入朝,讨伐安禄山。封大夫一去,岑参心添一种难以言说的痛:二赴西域、无功而返的局面已定。更遗憾者,封大夫在陕西讨贼不利,官爵被削,以白衣之身在高仙芝军中效力,又败,高、封二人遂一起退守潼关。

756年1月,玄宗皇帝听信边令诚一面之辞,派边令诚赴军中斩了高、封二人。

8月,轮台,大雪。

中军账内杯盘狼藉。炉火渐熄,丝丝青烟虽然未绝,但账内的寒气重新袭来。岑参吃过几碗烈酒,却浇不掉胸中块垒。

“兄弟,多保重”。武就拍着岑参的肩膀,和他一同走出账外。

一个月前,武就的援疆生涯结束了,他将离开西域,赴陕西扶风郡,担任兵曹参军。

岑参知道,武就东归得益于扶风郡太守兼御史大夫李岘的保举,但是不是也和他的姑祖母为武则天这样的身份有关呢?虽说,武则天此时已经崩逝50多年,但武家毕竟曾一统一下啊。

政局动荡,大夫已死,诗友东归,在西域,岑参还有几个知己?只有巍巍天山和茫茫大雪。

“武兄,再回帐内,等我片刻。”说罢,不容武就犹豫,岑参拉着他一同返回帐内。不到半个时辰,岑参写出《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送给了武就:

岑参为什么擅长写边塞诗(边塞诗人岑参两度援疆纪实)(2)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还是756年,安禄山自称大燕皇帝,改元圣武。贼史思明陷常山,陷九郡。玄宗皇帝出奔蜀,次马嵬,诛贵妃。岑参在北庭,提升为北庭支度副使,一个军区后勤部副部长的职位。

757年,安禄山为儿子安庆绪所杀。郭子仪收复西京、华阴、弘农、东京等。十二月,李隆基(太上皇)自蜀还。

岑参四十三岁。二月,肃宗至凤翔。六月,岑参得益于杜甫等人的鼎力举荐,授右补阙。十月,随唐肃宗回到长安。

晚年,岑参被任命为军阀混战的嘉州(四川乐山)刺史。不到一年又被罢官,因战乱受阻,回不了长安,病死于成都,终年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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