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小姐和大姐的区别(原本就不是对女性的尊称)
(本文配图为晚清妓女)
很多人有一个错觉:以为“小姐”本是对女性的尊称,后来因为“失足妇女”的出现,才将“小姐”一词给毁了。
其实,中国古代对年轻女子的高贵称呼是“淑女”。《诗经》开篇之作《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里的“淑女”,蕴含女性品德端庄、年轻貌美两个方面,这当然是对女性的最高评价。
除了“淑女”,古代对女性的尊称还有“千金小姐”,或简作“千金”等,并不将“千金小姐”简作“小姐”。伍子胥逃往吴国途中,为一位浣纱姑娘所救,伍子胥要求她为自己保密,这位姑娘便投水而死。伍子胥感叹不已,咬破手指血书:“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伍子胥后在吴国为相,在这位姑娘的投水处投下千金,便有了“千金小姐”一说,强身是女性高贵的一面。古代“小姐”一称,语义与“淑女”“千金小姐”并不相同。清代学者赵翼《陔余丛考》:“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可见,宋代“小姐”一词虽不专指妓女,但指的是下等女性,自然不包括高贵女性。文人著述的表述也是这样:宋朝钱惟寅《玉堂逢辰录》里,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是宫中婢女;马纯《陶朱新录》里,称陈彦修侍妾为小姐;洪迈《夷坚志》中,有“散乐小姐”,指卖艺女艺人;元代王实甫《西厢记》云:“只生得个小姐,小字莺莺”……
宋元以降,市民阶层兴起,传统观念既有继承也有突破,把年轻女子称为“小姐”变得常见,但“小姐”并不特指尊贵的女性,仍然多指从事低贱侍奉职司的年轻女子。苏武有《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诗,这个“杨小姐”就是地地道道的妓女。
这些大致可以看出,宋元时期“小姐”含义是很复杂的:既有婢女“韩小姐”,也有妓女“杨小姐”,官僚缙绅豪门富家的未嫁少女,也渐渐被统统敬称为“小姐”。——显然,“小姐”一词,历经宋元,有由贱而贵的倾向,但不是由贵而贱,也不是贵贱不分。而在宋元以前,则贵贱有别,是不可混称的。
现代礼仪中,男女被统称为“先生”和“小姐”,与西风东渐时英文“密斯特”和“密斯”有关。由于汉语之中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语词,女性大量进入社会交际场,必须要有合体的称呼,“小姐”一词才广泛流传,且体现与传统有机结合的一面。西风东渐后,“密斯”被译为“小姐”,明显是泛指,同时淡化了女性的“贵”“贱”之分,相对于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
“妓女”与“小姐”为什么又产生关联呢?鲁迅先生在30年代的杂文里曾经提到:在中国,有些事情是可以做但不能说的,比如:“野鸡在拉客人”,你就不能说;要说,只能说“阿姐勒浪做生意”……鲁迅先生的深刻之处,就是道出了不直称“妓女”的合理性,“阿姐”“小姐”代称“妓女”,也是社会的某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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