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n+6是什么意思(经济补偿金中的N)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中的N、N 1、2N、2N 1、2(N 1)?,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补偿金n+6是什么意思?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补偿金n+6是什么意思(经济补偿金中的N)

补偿金n+6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中的N、N 1、2N、2N 1、2(N 1)?

它们适用于哪些情况?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为您解读一下这几个公式的含义。

1、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该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 员工工资和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跨越2008年的经济补偿金就存在分段计算的问题。

2008年之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三倍的,按社平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08年之前,对于两种特定情形即——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胜任

向其补偿的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受12年封顶。

2、经济补偿金中的N代表了什么?

N、N 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些叫法。

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

3、N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N。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4种——

▶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辞职

▶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

▶经济性裁员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2种——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

▶用人单位主体灭失(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4N 1指的是什么?只有出现这3种情形——

▶医疗期满、

▶工作不胜任、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才需要支付N 1。

这里的1,其实就是代通知金。

5、2N指的是什么?

2N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以下选择——

▶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2N。

在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实践中难以恢复时,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6、2n 1和2(n 1)有无法律依据?

“2n 1”和“2(n 1)”两种方式,没有法律依据。

上面提到的N、N 1、2N都有特定的适用情形,但是不能兼得。

▶若合法解除,就应支付N或N 1;

▶若违法解除,就面临2N的问题。

但无论哪一种,上述金额都是不能兼得的,所以“2n 1”和“2(n 1)”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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