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 巡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巡察)

派驻机构  巡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巡察)(1)

近日,石泉县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正式启动,本次巡察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常态,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先行配备人员,确保巡察谋定后动。将城关镇、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教体科技局等11个单位纳入巡察范围。从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巡察组,夯实巡察人员队伍。以巡察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专项巡察的通知》,对巡察组成员实行责任倒查,既要问责当事人,也要问责巡察组长,坚决防止“灯下黑”。

明确巡察方式,确保巡察不留死角。召开巡察动员部署会,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就进驻各单位的时间、被巡察单位的主要备查材料、联络人等及时对接。巡察中,采取走访座谈、实地察看、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省、市督查检查反馈、巡察摸排发现、干部群众投诉等相对集中问题进行“剖析式”巡察,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落实生根。按照“谁巡察、谁反馈、谁督办”的原则,对巡察发现立行立改问题及时登记,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复核、逐一销号,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编制就是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作者:张飞洋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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