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购买商品可以用微信支付吗(微信不能转发抖音的链接)
互联网反垄断执法破冰。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三起未依法申报案件,阿里、阅文、丰巢因违反反垄断法各被罚50万。总局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
据了解,这不仅是互联网首例对经营者违法集中进行处罚的案例,也是整个互联网领域首次反垄断执法案例。
为何《反垄断法》实施12年,现在才首次面向互联网?未来的互联网反垄断监管会更严吗?让我们一起跟随小编来寻找答案。
互联网野蛮生长二十年
过去这二十多年,全球互联网取得显著成就,甚至深刻改变了世界,全世界因此而变得更加互通便捷。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野蛮生长也诞生了一堆问题,强监管让互联网的原罪充分暴露出来。发展早期,大量互联网公司充分利用法律滞后、监管宽松的空窗期,高歌猛进,尽情收割大发展的红利。许多互联网公司通过流氓软件、控制肉鸡等窃取用户流量和信息;一些电商网站靠假货和不交税爆发式增长;个别搜索引擎公司靠未经严格审查的竞价排名获取收益;个别社交类网站靠情色、靠贩卖隐私赚取暴利。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在这种野蛮成长的状态下,互联网公司一路跌跌撞撞,迅速茁壮成长,一个个独角兽乃至巨无霸崛起在中国大地上。
回顾中国前两年大热的互联网独角兽公司,可以发现它们都存在的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以占领市场为第一要义,无论是之前的打车软件、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还是近期处于舆论风口的长租公寓、社区团购。互联网巨头推广模式都如出一辙,前期利用巨额资本铺路,首先将传统行业和竞争对手打残或者彻底击垮,将市场拱手相让。形成较大的市场占有率,逐步通过自己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实现资本盈利。
如果从生活化的角度来说,就是先让消费者免费体验的醉生梦死,无限制无节制的补贴,培养消费者的习惯,抑或是提供租金贷,在用户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签下魔鬼的契约。最后所有的中间商消失殆尽,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控制消费的终端,到那个时候没有所谓的中间商,只有平台说了算,消费者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于是我们看到ofo到现在还没有退还押金、天价共享充电宝、长租公寓爆雷导致年轻人跳楼自杀。
技术本身是无罪的,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互联网产业日臻成熟,对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给人民生活带来的便利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弊病、潜在风险也越来越明显,如果不加强监管后果将不堪设想,“野蛮发展的时代该结束了”。
反垄断美国往事迄今为止,对科技行业影响最深远的反垄断案,是从1998年到2001年的“合众国诉微软案”。你猜,微软因为垄断遭到重罚,是哪款产品惹来的祸?
A. Windows 操作系统;B. Office 办公软件;C. IE浏览器
正确答案是C,三个选项里最糟糕的、最不能打的产品,IE浏览器。
其实IE推出前,微软也接受过反垄断调查,但总是不了了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Windows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真刀真枪赢来了市场地位。
而IE,无论其自身产品素质如何,却是借助Windows的力量才获得了浏览器市场的垄断位置。
浏览器,作为一种应用软件,本质上与办公软件或游戏软件一样,是独立于操作系统之外的。是否购买下载,下载谁家产品,应该由用户自己决定。
但95年,微软推出IE浏览器时,将它与已经垄断操作系统市场的Windows捆绑搭售。通过这一策略,微软直接干掉了当时在浏览器市场拥有90%市占率的网景。
它意味着对于所有PC软件创业者来说,只要微软看上了你的赛道,就可以模仿出一款类似产品,然后利用绕不开的Windows系统,直接把你的产品整垮,哪怕它并不是一款足够优秀的产品。
对于很多国人来说,在电脑刚刚兴起的年代,IE的图标就等同于上网冲浪,无论是在家里的台式、网吧的机器还是学校教室的计算机上,都只能看到小写e的图标。在垄断市场没有比较的情况下,消费者想像不到浏览器的其他可能,所以也并不会觉得IE浏览器难用。
“合众国诉微软案”曾险些把微软公司拆分,但该案也彻底改变了美国软件产业的商业模式。直到案子结束,其他的浏览器才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头来,现在再提到浏览器,可能今天只在“下载Chrome”才会想到的IE了。
垄断的原罪,往往并不是从你身上赚钱,赚很多钱,而是让整个市场失去可能性,让所有人失去选择的权利,让你认为本应如此,只能如此。如果吃的一直是蔫嗒嗒的小白菜,那么一个普通人是很难想象水灵灵的大白菜是什么味道的。
回到中国,我们也可以思考一下:微信上不能转发抖音的链接,却能快速分享快手、微视的内容,淘宝购物只能用支付宝付款,百度搜索只展示百家号的文章,这些你习以为常,甚至认为本该如此的小事,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你对于水灵灵大白菜的想象呢?这样持续下去,如果有一天,当你打车、网购、订机票、叫外卖、刷短视频只能在某几个APP上实现的时候,企业是不是还愿意把用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又有谁有权利来约束这些企业的行为?
社区团购被点名批评在聊完反垄断的问题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最近站在风口浪尖的社区团购。
最近,社区团购可谓是冰火两重天。前几天还是资本热捧,巨头们蜂拥进场,价格战打得如火如荼,突然就被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点名敲打,一些供货商站出来旗帜鲜明地抵制,国家反垄断的重拳砸下,一时间舆论发酵,社区团购好像成了洪水猛兽。最有戏剧性的是,12月11日晚,业内传了很久的社区团购头部玩家兴盛优选的融资消息终于落定,京东进场投资7亿美元,但就在这前后脚,人民日报发评论说,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互联网巨头们应该在科技创新上有更多追求。
一些网络上的评论甚至写到,如果今天使用了社区团购,那么未来我们的孩子的只能去送外卖。也有人认为社区团购的本质就与黑社会占领菜市场一样,只不过前者用的是暴力,后者用的是资本。
那么问题来了,价格战不是什么新鲜事,为什么此次抵制社区团购的声音这么大?
与其说是抵制社区团购,倒不如说是在抵制互联网巨头。问题就出在巨头掀起的价格战上。在互联网野蛮竞争、快速发展的时候,政府在执法上比较保守,但现在已经到了调整整顿竞争秩序的阶段,此时政府对于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容忍度就会低很多。
监管层及时调整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腾讯控股企业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顺丰的关联公司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未依法申报各被罚50万元。
据了解,这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互联网平台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作出行政处罚。按照现行反垄断法规定,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三家企业此次均面临顶格处罚。
顶格处罚透露了监管部门的态度。那么,为何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才首次迎来互联网领域的执法处罚案件?
反垄断法实施12年,之所以很少查处涉及互联网领域的案件,一方面与中国互联网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反垄断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互联网领域竞争特点和垄断判定的研究面临困难有关。即使在反垄断执法已经有数十年历史的美国和欧盟,这类问题都属于较为前沿和复杂的。
但是此次处罚也不是没有征兆,加强反垄断在政策层面早有迹象可循。
2019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同时要求,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首次迎来“大修”。其中新增互联网专条,明确认定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时可以考虑的因素,并加大对违法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未依法申报实施集中为例,修订草案明确罚款金额由顶格50万提升到企业上一年销售额10%以下的罚款。
最近一段时间,监管趋严的信号更加强烈。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邀请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会。在会上明确涉及协议控制结构的经营者集中同样适用《反垄断法》,应当依法申报并接受反垄断审查,并要求有关企业自行梳理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情况。
也就是说,早在一个月前,参会的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美团、京东、拼多多、百度等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已事先收到监管风声。但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在举报核实和要求自查过程中,有一些企业能够主动配合,也有部分企业对此置之不理或遮遮掩掩。
值得一提的是,这场在“双十一”前夕召开的行政指导会还透露,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将出台。11月10日,这份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回应了业界争议的“相关市场界定”“涉VIE架构申报”等问题,并对公众关注的“大数据杀熟”“二选一”“强制搭售”等热点作出规定。
一石激起千层浪,当日包括阿里、腾讯在内的多家互联网企业股价应声下跌。
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过去十年存在一个百试不爽的“竞争规律”:
1. 在任何细分市场的初始阶段,都会有一大群人冲进去试水,有巨头也有创业公司;大家拼命烧钱,尽快把市场烧热,也努力让自己在钱烧完之前具备自给自足能力。
2. 在钱烧得差不多了、市场天花板也基本看到了的时候,头部公司会主导一轮合并,落后的公司也会想办法把自己卖掉,从而形成一些“细分市场巨头”。
3. 在整合差不多之后,细分市场内只剩下寥寥几个巨头,自由竞争的时代结束了,就可以开始“收税”了。幸存的巨头不仅可以把过去烧的钱全赚回来,还会谋求更高的超额收益,并且期待超额收益持续到永远。
公允地说,上面这套“烧钱-整合-收税”的玩法,并非总是凑效。例如,在长视频行业,BAT三巨头各占一家公司,导致整合迟迟无法完成;在游戏行业,由于内容质量越来越重要,巨头依托资本和渠道一手遮天的局面一直没有实现。但是,在很多其他行业,尤其是与电商和O2O相关的领域,“烧钱-整合-收税”的玩法还是比较成功的,也得到了资本市场的高度认可。
当然,公司和投资人皆不会承认自己是冲着“收税”去的;他们会用“协同效应”“赋能”“改造传统行业”等口号,去代替真实的“收税”意图。真正的“收税”行为也千差万别,有些公司的吃相好看,有些吃相难看,有些则干脆是竭泽而渔——这些并不改变“收税”行为的本质。它真的给传统行业赋能了吗?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答案经常是否定的。
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在这些年的野蛮发展中,出现了一个本末倒置的认知,在出现一个新风口的时候,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抢占是市场,而不是如何更好的去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烧钱”和“薅羊毛”成为了新风口下互联网巨头和消费者的狂欢,但是命运的馈赠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在纵容垄断市场的形成之后,就必须要接受某宝销售的产品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某多多销售的产品是典型的去垃圾库存化。从互联网巨头的角度来说,无止尽的价格战何尝不是一场豪赌,此次的社区团购甚至有平台押上了全副身家,这种恶性竞争最后导致的结果只可能是零和博弈。
现在主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任何以市场集中为手段、以垄断之后“收税”为目的的商业策略,都是不受欢迎的。结合前一段时间其他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讲话,我们可以得出下列可靠的结论:
国家希望互联网行业改变过去几年的发展思路。国家不希望少数“巨头”无限制增长,甚至去控制传统行业。互联网行业已经非常富足而强大,现在国家希望它承担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义务,而非仅聚焦于自身的利润增长。
这很可能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
旧时代的结束将伴随着新时代的开始,这个新时代不一定会更坏,完全可以更好。非常期待在“收税思维”消失之后,整个市场的重点回归产品、内容、技术和用户本身。互联网行业聚集了全国最优秀的人才,也从来不缺乏资本。只要人力和财力用到正确的方向上,这个行业还能创造更多奇迹。
资料来源:《反垄断法12年,为何才到互联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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