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职被地域歧视律师解读(律师说性别歧视)
华商网讯(记者 王欢 祁鹏玉)金三银四求职季,想要跳槽求职的你是不是已经跃跃欲试?薪资、待遇、工作环境,在求职过程中你最担心的是什么呢? 在有关求职的搜索中记者整理发现,职场歧视被频频提起求职过程中遇到职场歧视怎么办?律师教你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女子求职被地域歧视律师解读?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女子求职被地域歧视律师解读
华商网讯(记者 王欢 祁鹏玉)金三银四求职季,想要跳槽求职的你是不是已经跃跃欲试?薪资、待遇、工作环境,在求职过程中你最担心的是什么呢? 在有关求职的搜索中记者整理发现,职场歧视被频频提起。求职过程中遇到职场歧视怎么办?律师教你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 性别歧视不可取
关于职场歧视的讨论中关注度最高的就是女性求职歧视。不少企业在招聘公告中写明只收男性,更有公司在面试时多方打听,一听到女性已婚未育就立马将面试者排除在录用名单外。智联招聘发布的《2022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1.2%的女性在求职中被问及婚育情况,高于上一年的55.8%;38.3%的女性表示婚育影响职场前景;11.9%的女性因性别升职加薪不顺。基于此类现象,相关法律政策为女性职工撑起“保护伞”。如去年修订通过、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如果女性遇到求职歧视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记者咨询了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曹天慧律师。
曹天慧律师认为: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劳动与就业保障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当女性遭遇求职歧视时,应当注意妥善保留证据,向有关单位投诉,依法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同时用人单位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用人单位出现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域歧视涉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排在性别歧视后面的就是地域歧视。之前,一则明确不录用某地人的家政招聘截图在网络流传。据媒体报道,虽然负责招聘的中介人员表示自己仅是按照客户要求发布招聘信息,但此次事件再度引发社会对招聘中“地域歧视”现象的关注。查询发现,类似将某地人排除在外的家政招聘还有不少,但这样的“地域歧视”行为并不仅存在于家政服务行业。
2018年,一则5月9日爱奇艺某员工回复“面试邀约”的邮件截图在网上流出。邮件显示,该员工在面试中央财经大学研二学生后,备注称“今后某地人尽量先过滤掉”。对此,不少网友指责爱奇艺在招聘中存在地域歧视问题。尽管事后爱奇艺辞退相关工作人员,并向公众道歉,但对其口碑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那么求职遭遇地域歧视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曹天慧律师表示:我国《宪法》明确赋予公民享有平等的人格权,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对他人进行歧视;《就业促进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部分用人单位出现地域歧视的行为,已完全背离基本法治轨道,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劳动者就业中遭遇地域歧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试用期超过六个月不辞退也不转正的 可以申请违约金
除去上述两种求职歧视外,不少大学生在初次求职过程中经常遭遇到试用期多次延长。大学生初入社会,对各项法规缺乏了解,部分用人单位瞄准大学生涉世未深,以能力不够还需要学习为由,多次延长试用期。甚至有少数单位试用期不发工资,无偿用工,直至拖不下去后又以不符合入职要求为由,辞退求职者。遇到这种问题我们应该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曹天慧律师建议: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延长时间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既不辞退劳动者、也不为劳动者办理转正手续的,视为劳动者已经享有的正式员工身份,应当享有正式员工待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来源:华商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