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内的百态人生(看守所的生活道听途说)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经常会被家属问道:我们为什么不能见他?他在里面还好吗?会不会被同监室的人打打骂骂?吃得饱穿的暖吗?每天都在做什么?我们需要怎么帮助他?每次被问到这些问题时,不免会心一笑:放心吧,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好也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糟糕。
以下内容皆为会见时与当事人交谈时所了解的,未经证实亦不具有参考性,因各看守所管理规定不一,大家看看就好。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关押在看守所?
1、若有犯罪嫌疑或初步证据,当事人(犯罪嫌疑人)会被刑事拘留,从此时起到漫长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的这段时间,当事人都要被关押在看守所。在此期间,除了委托律师会见之外,家属不得会见,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保密性所决定的,也是绝大多数家属不理解的。反过来想一想:如果被刑事拘留了,允许家属会见,当事人人告知家属毁灭证据,这样将极大的影响案件侦查,当然是不被允许的。
2、此外,有些看守所规定刑事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3-6个月的,也在看守所服刑。在这期间,家属可以会见,但需在规定的日期,具体可以与看守所联系。
二、在看守所的心态怎么样?
一般来说,刚被抓进去的前两周都是难熬的,这之后会稍微好一些,因为被迫适应了,没有谁愿意待在看守所的吧。前两周难熬是因为突然被限制人身自由、失去了一切熟悉的东西、和一些因犯各种事被拘留的人关在一起,每天还要接受教育,所谓的自由诚可贵大概如此。
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哥和我抱怨,在看守所最难熬的就是打坐了,进去一周多屁股都要坐烂了。无论关了多久,当事人年纪多大,在第一次见到律师时,他们大多都会哭。可能是看到律师就想到家人了,想到家里人没有放弃他,还在帮助他;想到自己行为会触犯何种法律、会受到何种惩罚,现在终于可以咨询律师,心里有个底了;也有的是进来的太突然,可能手头上还有一些工作或其他事情没来得及处理;也有的是需要让家人带一些生活用品、衣物之类的。通常,在会见结束时,他们会问律师,下次什么时候可以再来见我?于他们而言,律师会见不仅可让他们暂获一小时左右的自由,更是与外界沟通的唯一途径。
三、会不会挨打挨骂?
能说这种情况没有吗?不好说,毕竟我去过的看守所很有限。但我所会见的这么多人中,没有谁被打过。有几个甚至还告诉我,他刚去没衣服没吃的,同监室的有人送他衣服送他吃的。我之前会见的一位当事人,特意和我说让我告诉其家人,多送几套衣服进去,分一些给别人。
看守所一般人根本进不去,里面什么情况只有待过的才清楚吧。即使这两年我作为法律援助律师进去监区两次,也仅限于参观监区、见识到了传说中的大通铺、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几道大门、高高的围墙、围墙上高高挂起的电网、瞭望塔中扛枪驻守的卫兵,外面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自由,里面是遥无天日的黑暗。
现在司法环境较多年前已有很大进步,管理也更为规范文明,在进看守所之前都要做各种身体检查,且看守所内监控众多,挨打挨骂的情况应该会好很多。
四、吃得饱、穿的暖吗?
在看守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可以满足的。如一日三餐、普通的洗漱用品、床上用品等,但衣服之类的是需要家属送过去的。如果想吃的好一点,买买泡面、水果之类的,买好一点的生活用品,则也是需要家属存钱的。但里面用钱也是有限制的,就杭州各看守所而言,一个月最多只能使用500元。
五、每天都在做什么?
在看守所,里面的生活是非常有规律的,什么时间段起床睡觉、什么时间段做早操、学习、静坐、看电视、看书、搞卫生,这估计是上学期间才有的生活节奏吧,在看守所同样如此。所以,很多人到看守所会长胖大概是因为如此吧。
六、我们需要怎么帮助他?
好吧,你可以把这段当做广告帖,其实只是不小心把这个问题排到最后而已。
被刑事拘留后,及时送钱送衣物,这个当然是家属要马上完成的了。此外,委托律师会见其本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是了解他的需求,如生活物品、衣物方面;未及时处理的重要工作事项;债权债务的处理,如还贷或催收债务。二是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如事情的严重性、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有无可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此外,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与办案机关联系,沟通案情并及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等。
以上只是根据工作期间的八卦闲谈总结出来的,真实性未加考证,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大家看看即好。若需法律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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