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为什么必杀索额图(康熙手下五大重臣)
一、张廷玉
张廷玉(1672—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朝杰出政治家,大学士张英次子。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入值南书房,进入权力中枢。康熙朝,官至刑部左侍郎,整饬吏治。
雍正帝即位后,历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拜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完善了军机处制度。乾隆帝即位后,君臣渐生嫌疑,晚景凄凉,致仕归家。乾隆二十年(1755年),卒于家中,享年八十四岁,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
张廷玉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
二、佟佳·隆科多
佟佳·隆科多(?—1728年),字竹筠,满洲镶黄旗人,清圣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清朝大臣。
在有清一代,被皇帝公开以“舅舅”相称呼的,大概只有隆科多一人。就是这个隆科多,在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之间扑朔迷离、明争暗斗的皇位大战中地位非同一般,是康熙、雍正两朝皇权交替之际最为关键的核心人物。这与他在雍正即位之后飞黄腾达、显赫一时有着直接关系;他最终为雍正所猜忌,屡遭打击,直至被圈禁而死,实际上其根源也在于此。
三、纳兰明珠
纳兰明珠(1635年—1708年),字端范,满洲正黄旗人,康熙朝重臣,历任内务府总管、刑部尚书、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武英殿大学士、太子太傅等要职。纳兰明珠对康熙议撤三藩、统一台湾以及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起到积极作用。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因朋党之罪被罢黜,后虽官复原职但不再受到重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病故。
四、苏克萨哈
苏克萨哈(?—1667年),纳喇氏,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历官议政大臣,巴牙喇纛章京,领侍卫内大臣,加太子太保。顺治七年(1650年),告摄政王多尔衮图谋不轨,多尔衮被追黜。后率军镇湖南,屡败刘文秀军于岳州、武昌、常德。
康熙初年,受遗诏为辅政四大臣之一。与鳌拜不合,常不得志。康熙帝六年,被鳌拜及大学士班布尔善诬以不欲归政,列二十四罪。康熙六年(1667年)被杀。有现代小说和史籍记载。
五、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