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受保护期限制吗(虽然野猪有望不再被保护)
删除野猪,增加野兔,三有名录“大更新”,老农:拆墙补墙而已
让老农恨得牙痒痒的野猪又上了网络热搜,不过这次不是因为它破坏庄稼农民又无可奈何,也不是因为野猪泛滥伤人,而是因为最新近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订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删除了野猪。
自从2000年,野猪被收录到“三有名录”之后,我国各地野猪的数量是直线上涨,这一方面是因为野猪的繁殖能力很强,一胎产出10几头不在话下,而且两年能产三胎,甚至一年产两胎,新生仔猪的成活率也高。另一方面野猪的战斗力很强,成年野猪在野外甚至连老虎、狮子都要让它三分。再就是野猪属于杂食动物,从蚯蚓、蛇等动物,到草根、粮食等植物,即使野猪群体大了,数量多了它们也不缺吃的。多方面因素就让野猪数量在成为三有动物的短短20年时间里面暴涨到120万头。
随着野猪数量的增加,其危害也是越来越大,网络新闻时不时会有野猪下山破坏庄稼,甚至伤人的事件发生。但因为野猪属于三有动物,农民对它也是无可奈何,曾经有农民因为野猪破坏庄稼,使用一些设备自行捕获野猪而获刑。
一些地区也组织专业团队对野猪进行捕杀,可捕杀野猪其实是一个“赔本买卖”,捕杀野猪的队员受伤事件时有发生,据捕杀队的队员表示几乎每周都会有队员因为受伤而修养,轻者擦皮破口,重者有可能断腿断胳膊。而且捕杀野猪时所用的两三万一条的猎犬也时有牺牲,一个捕杀队每年因为捕杀野猪损失二三十条猎犬很正常。
考虑到农民对野猪的怨言很大,对野猪的保护公众意愿普遍难以接受,再加上随着野猪数量的增多其已经不存在生存威胁,甚至有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对三有动物名录进行了调整,将野猪从中进行了删除。
既然是三有名录“大更新”,显然不止删除野猪这么简单,还删除了不存在生存威胁且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旱獭、高原鼢鼠等,删除了对科学价值尚无须纳入保护范围,且公众意愿普遍难以接受的乌鸦等。另外,还增加了上百个新的野生动物,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就是增加了兔子,包括中亚兔、蒙古兔、高丽兔和云南兔。新增和删除所涉及到的陆生野生动物共39目177科1789种。
对于这一改变,很多农民认为这只是一种“拆墙补墙”的行为而已。为什么这么讲?
虽然野猪有可能被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但农民依然不能随意捕杀,首先只是拟订名录里面被删除,具体会不会被删除还需要相关专家的进一步讨论。其次,即使野猪被从三有名录中删除了,还有省级名录,国际贸易动植物名录等,只要有一个名录没有删除,那么野猪就还在保护之列。最后,理论上来说只要是野生动物,不论属不属于保护级别,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人私自捕杀野猪,照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删除野猪的同时增加了野兔,虽说野兔对人不会造成伤害,而且野兔对庄稼的破坏力看似也比野猪要少很多。但野兔数量一旦多了起来,同样是个灾难,受兔子威胁最大的国家当属澳大利亚,据不完全统计,19世纪末的时候澳大利亚的兔子数量就已经达到了恐怖的100亿只,虽然澳大利亚部分地区修建了防兔网,但是兔子还是侵占了澳大利亚的大部分地区。
澳大利亚兔子成灾首先是因为澳大利亚当地兔子缺少天敌,兔子出生之后可以悠然自得成长至性成熟,反而繁衍后代。其次是因为兔子的繁殖能力惊人,正常情况下小兔子从出生到性成熟仅需要5、6个月的时间,而一只母兔子每两个月就能产一窝,一窝至少4只,兔子的繁殖能力甚至比野猪还要强,野猪不被保护,野兔被保护,那20年之后兔子的状态很有可能就是现在的野猪的状态,也难怪老农说这种一边删一边加的操作,就是拆墙补墙而已。
我认为,要控制当下的野猪数量,单靠纸面上从三有名录中删除是不够的,毕竟擅自捕捉和伤害野生动物还是违法的,关键还是要那些野猪数量比较多的地区的政府部门出面,根据当地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野猪群体数量进行调控,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农民因为野猪遭受的损失,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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