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包括房屋统一规划吗(乡村振兴是如何让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乡村要发展,城乡融合战略必须实施,因为现在的农村还达不到现代化的水平,城乡的差距依旧明显,每个领域都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并改善。
深入了解的话,现在的农村已经完成了初步工作,脱贫攻坚任务也已经完成,但乡村振兴是一个重大举措,事关农民的根本福祉,也关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在这个关键年,必须有相关的指导文件才能顺利推动工作,让村庄的建设变得更好,村民也能获得幸福感。
加强农村村民的住房保障,改善农住房水平和质量是提升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这也是今年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提高的改革措施。农房建设和村庄现代化建设工作是同步进行的,如果没有规划,那么村庄的发展是盲目的,建设也是乱七八糟,很容易出现杂乱无章,建设无序的情况,从而导致后期也会出现大拆大建的情况。
在住房方面现在也提了许多要求,建房不仅要遵守“避害”的原则,还要求各地区帮助农民设计经济实惠的住房,以此来提高村民的住房质量。
不过,据笔者了解的情况,现在的农村,因为耕地保护严格化,宅基地紧缺等问题,有些村民也想回家盖房,但因为没有宅基地可批,现在也无法实现“户有所居”。还有的村庄现在已经发展成熟,在建设规划的过程中也没有多余的建设用地可以利用,因此,很多村民到现在也面临无地可建的困境,现在也非常为难,到底是进城买房还是在农村建房也拿不定主意。
那么问题来了,如今,农村已经进入振兴阶段,我国是如何采取措施让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呢?在此笔者就为大家解读相关的文件。
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新增建设用地满足村民的住宅用地需求
大家都知道,农村闲置下来或未被利用的土地资源有很多,但因为各地没有合理的规划,也不知道村庄的用地情况,导致现在许多资源被浪费了,比如说;村里的烂房占用了宅基地,一户多宅的村民多占了宅基地等等,还有些荒地也没有被利用起来,从而导致一些村庄出现了用地紧缺的情况,村民也无法申请到宅基地盖房。
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国今年也会在各地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采取各项盘活措施来提高土地使用率,激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同时我国也会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的合理需求。
从这项措施可以看到,我国已经发话要在农村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村里没有建设用地的会采取什么措施呢?首先是摸清楚农房用地情况,看看是否有闲置多年未利用的宅基地,如果有的话,会把无人认领的烂房拆除,宅基地收回纳入村集体建设用地;
其次是清查农村违规使用土地的情况,严查是否有违规买卖土地建房的情况,如果有,也会收回这些非法买卖的宅基地,重新编入村集体用地;
最后是开展土地摸排调查工作,看看有没有土地未利用,如果有的也会新增为建设用地,优先满足村民住房用地的合理需求。这个消息的公布对于没有宅基地建房的村民而言是有好处的,大家也要及时去申请。
总之,现在的农村正处于发展改革阶段,很多制度也需要完善,至于农村建设用地紧缺这个问题,国家也非常重视,现在也落实了相关的政策,相信村民看到这个消息之后也会拍手叫好。对此,你咋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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