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楼市关键词(天津楼市放大招)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

津滨海讯(记者 孙薇)近期,多地楼市政策出现新的变化。近日,天津楼市新政也来了!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天津楼市成交量受新政影响或将迎来一波好行情。

天津楼市关键词(天津楼市放大招)(1)

12条举措助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

其中,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提出,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二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居民家庭将原有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进行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三是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四是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款超出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在完善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新政提出两方面举措:

一是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认定标准,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加大金融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的支持,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40%。

二是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则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优化新增供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落实好国家及本市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支持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出让金。

三是加大金融对房地产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积极满足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项目盘活,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四是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15%执行。

业内专家认为,天津的12条楼市新政可谓条条重磅,尤其是需求端,一举松绑了限购、限贷,对释放购房需求大有裨益。供应端有效缓解房企资金压力,降低部分片区库存风险。可以预见的是,锅底油温加热,“津城”楼市正酝酿向上反弹,受新政影响,或将迎来一波好行情。

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政策拟调整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9月20日在官方网站上对外公示“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政策拟进行调整:

一是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二是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三是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40%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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