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北京城的真实大案:震惊北京城的真实大案
《扬名立万》绝对是最近院线电影里最让人惊喜的黑马!相信大家看过后,都会对其中虚构的上海滩凶杀大案——“三老案”印象深刻。
| 《扬名立万》电影台词
民国时期的上海,三位权势滔天的大佬被残忍杀害在一间密室中,一群落魄的电影人,通过对凶手作案动机抽丝剥茧的挖掘,还原出动荡的大时代中,小人物的悲欢秘辛。
但其实,历史上的疑案比电影还精彩。
那些悬而未决的谜团就像琥珀,构成了城市记忆、地域传说的一部分,甚至能够带我们抵达历史深处,窥见时代面具之下的真实面貌。
| 《扬名立万》预告片
今天小北想给大家介绍《晚清北京的文化空间》一书中钩沉的“春阿氏”案。
北京亦是一座充满了传奇和记忆的老城。
作为辽、金、元、明、清五朝宅京之地,北京不仅是历代公文档策正史、实录、地方志注目的“首善之区”,更通过数百年来文人士大夫的记录或迫忆,积累了大量野史笔记、日记年谱、诗文小说等材料。
《扬名立万》有一句台词:“世界上最可怕的是记忆。记忆就像火苗,只要有一点儿,便有变成燎原之势的可能。”
| 《扬名立万》预告片
而这些史料中只言片语的记忆,便是火焰,它们汇聚在一起,照出火光飘摇中一个经历着巨变的北京城。
01 “春阿氏谋夫案”缘何轰动百年
1906年7月19日凌晨,北京南锣鼓巷小菊儿胡同的一个满洲旗人家庭发生了一桩凶杀案。
此家主人名文光,其新婚不及百日的长子春英,深夜被人砍死家中。
因时值亥末子初,文家及院邻门户关锁,人皆安睡,而春英却离奇惨死内室床榻,故春英之妻——新妇春阿氏,就被翁姑视为谋杀亲夫之正凶连夜告至官府,官差遂锁拿春阿氏到案。
放在现在看也属于“密室杀人”了,而此案即时人所称之“春阿氏案”。
而后,“春阿氏案”逐经左翼公所、提督衙门、刑部、大理院受理审讯,历一年八个月之久,最终由大理院以“悬而存疑”方式结案,将春阿氏判为“监禁待质”。1909年3月31日,在被关押了32个月之后,春阿氏瘐毙狱中。
至此,这起旷日持久的“春阿氏案”终告了结,其真相亦和香消玉殒的春阿氏一起,长眠于地下。
虽然“春阿氏案”之真相沉埋于历史烟云中,但此案并未在历史长河中湮没无闻。
相反,它不仅在晚清当年沸沸扬扬、耸动众听,被称为“上至官府,下至小民,以及各省各国,无不尽知”的时事公案。
而且在民国乃至后世被持续关注、不断提及,甚至被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 《城南旧事》里的北平
其中,晚清《京话日报》对“春阿氏案”的跟踪报道,体现了清末最后十年北京城里“众声喧哗”的时代潮音,以及北京现代化征程中的艰难性、复杂性和独特性。
我们亦能从中看见时代变迁和社会变更的历史轨迹。
02 舆论环境中的疑案
所谓“舆论环境”,是各种舆论手段和舆论互动构成的社会场域。
如今,资讯发达,信息传播快速,覆盖面广泛。恶性大案、疑案往往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热烈讨论。媒体报道也在其中起到了监督和引导的作用。
而在清末的北京城,正是“春阿氏”一案开启了“全民议论案件”之风。
《京话日报》创刊之前,北京一地的舆论表达,长期被满清统治者和精英文化阶层垄断,普通人没有发声的空间,舆论环境更是无从谈起。
直到1904年8月16日,《京话日报》亮相,申明面向北京广大民众的办报方针,由此拉开了清末北京下层启蒙运动的大幕。
试图为处于边缘或缺席“沉默的大多数”——北京平民社会,开辟和提供舆论表达的空间;由一言堂的舆论格局变为众声喧哗的自由言论。
| 《京话日报》
1906年,风头正劲的《京话日报》进入鼎盛期。
在这个当口,发生在北京内城胡同里的旗人家庭命案——“春阿氏案”,因案情扑朔迷离、疑点重重以及案件处于清末司法变革之际,势必进入一贯关注北京实时、实地、实事的《京话日报》的视野。
报纸对该事件的报道,点出其间令人生疑、叫人不解之处,同时旁涉坊间认为凶手并非春阿氏而是另有其人的传闻,从而突出了案件的“疑案”性质。
……前天验的尸。两家父母,同到衙门打官司,媳妇一见公公,又是唾又是骂,情形很可疑。夫妻既是和睦,为甚么杀害丈夫,真是叫人不解。
有人说不是媳妇害死的,原来文姓有三个媳妇,某媳妇有了不好事,被死丈夫撞见过,恼羞变怒,趁机会把他杀害。
这档子疑案,就看承审官的能耐了。
《京话日报》对“春阿氏案”的分析和推测,很快引起读者的强烈反响,出现了“本馆连接数函”的热烈局面。
对此,《京话日报》迅速做出回应。
它先是启用“告白”栏目,吁请知晓案件内情者向本报提供“能证出真凭实据来”的消息,亮出辨明是非曲直、监督司法公正的舆论立场。
在此告白发表后的第二天,该报又启用“专件”栏目,将从“连接数函”当中选取的有代表性的三封长函,以转述大意和文中夹注的方式刊登,揭出诸多实情:
第一,春阿氏非杀夫凶手,其二婆婆盖九城与某甲有染,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第二,审案者收受贿赂,对春阿氏及其母亲刑讯熬审,致使春阿氏屈招。
《京话日报》通过刊登读者来函,号召、发动读者来信发表意见和提供有利案件侦破的线索,充分肯定和调动了民众参与讨论社会公共事件和政治话题的积极性。
可以说,新闻媒体,把自发状态的民间舆论整合凝聚起来,将“春阿氏案”由街头巷尾地理空间里的私下议论,转化成为大众传媒公共空间中的“公众议题”。
热情空前的读者不仅在来函中披露春阿氏被严刑问招的事实,更由此生发出对清政府司法制度腐败黑暗、司法官员昏聩凶顽的控诉批判,后者被《京话日报》的首要和核心栏目——“演说”发布。
03 《京话日报》停刊:被扑灭的火焰
《刑部虐待犯人的实情》是首篇置于“演说”栏的读者来稿。
它控诉统辖全国讼狱的刑部犹如人间地狱,上至司官、下至皂隶滥用非刑,贪赃枉法,凶残狡诈。
此函大胆直白地揭发刑部虐待犯人的黑幕,读之触目惊心。
而它刊登之际,正值春阿氏案刚过刑部,这很容易令人联想到无钱无势的春阿氏在刑部的处境,质疑春阿氏是否遭遇了非人的虐待后,屈打成招。
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的提督衙门把案件信息公布报端,意图形成官府的舆论导向,争取民众的认同。
但人们对官方说辞并不买账,反而激起了更强劲的抨击。
紧随其后被推上舆论审判台的刑部,在面对声势浩大的舆论讨伐时,转而采取了封锁消息、漠视舆论的强硬手段。
针对刑部一手遮天的办案方式和垄断审案信息的专横之举,《京话日报》充分调动报刊应有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大声疾呼要求司法程序的透明与公开。
随后,民众纷纷向《京话日报》投函,响应其呐喊,表达了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国家政事的公民意识和权利诉求。如下一封来函颇能作为代表:
……刑部守定了秘密宗旨,始终不肯宣布。现在预备立宪,立宪国民,将来都有参与政事的权利,何况春阿氏一案,本是民事。官场要治他的罪,本是给民间办事。既给民间办事,为甚么不叫民间知道呀?
……果真定成死罪,屈枉一人的性命是小,改变了法律,再出这样没天日的事,中国还能改甚么政治呀?我与春阿氏非亲非故,既是中国人,不能不管中国的事。但我是一个女子,又没法子去管,闷了好几天,写了这封信,告诉您知道知道就是了。哎!中国的黑暗世界,几时才能放光明呀?
此函明确地把“春阿氏案”放在预备立宪正在进行的国势背景下来讨论,将案件承审方纳入是否遵照预备立宪国策行事和依照现行法律办案的框架中评判。
故而,《京话日报》不仅具有强调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国民启蒙”立场,更在后期大力宣传立宪之时,充分鼓动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不过,就在上则来函见报后的第九天,处于巅峰状态的《京话日报》因突遭清廷封杀戛然而止。
当介于政府与民众、国家与社会之间,并努力促进双方沟通与良性互动的《京话日报》被清廷无情封杀之后,一个王朝的覆灭也不远了。
但此事件因为舆论发酵,在后续的一个多世纪里,又经过小说、诗歌、牌子曲、京剧、文明戏、话剧、评剧、相声、电视剧、电影等诸多文艺形式对其渲染、想象与演绎。
使其一次次抖落历史的尘埃,走入一代又一代人的视野中来。
|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春阿氏》
《京话日报》在对此案的报道中,彰显出自由、民主、平等、法制、理性等现代精神的“公民启蒙”立场,有力地促进了北京下层民众个人意识的觉醒,推动北京社会的近代化进程。
与此同时,在民众的激情坚持下,《京话日报》的启蒙者彭翼仲们以“宁牺牲报馆之营业,以杜绝其将来,维持人道,即所以维持政体也”的果敢决绝,义无反顾地刊登独家新闻《保皇党之结果》,以揭露清廷“市立宪之口惠,逞专制之实威”的本质。
由此可见,民众对《京话日报》所提要求,会产生某种意义上“启蒙者被启蒙”的结果,促使彭翼仲们向着更加人格独立、更加具有批判精神和自由意识的现代知识分子转型。
一个弱女子蒙冤而去,她的生命在一些人眼中贱如蝼蚁,但此事却在历史上发出振聋发聩的回响。这或许是另一种形式上的“星星之火的燎原之势”。
-End-
编辑:妍书
资料整理自:
《晚清北京的文化空间》,夏晓红 主编
篇目《晚清北京“春阿氏案”的文本解读》,郝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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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b01@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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