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故事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民间故事人为财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旧时俗语。本义是“人为了追求金钱,连生命都可以不要。鸟为了争夺食物,宁可失去生命”,引申义为“人们为了自己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会用尽全力去尝试得到它,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聊斋志异》当中也记载了一个人,为了得到钱财而娶了个丑陋的狐仙,最后反悔,遭了报应的故事。
穆生是长沙人。家里贫穷,连过冬的棉衣也没有。一天晚上,他一个人孤寂地坐着,有个女子进来了,穿着华丽的衣服却长着一张又黑又丑的脸。女子笑着说:“大冬天的,你冷不冷?”穆生吃惊地问她是什么人。她回答说:“我是狐仙。可怜你孤单寂寞,暂且和你睡在一起暖暖冰冷的床铺。”穆生害怕她是狐狸,又讨厌她的丑陋,大叫起来。
狐仙把一个元宝放在桌子上说:“你若是和我相好,这个元宝就送给你。”穆生见钱眼开,这才高兴地答应了。床上没有被褥,就把自己身上穿的锦衣代替。天亮的时候,狐仙起床后嘱咐穆生说:“把我送给你的元宝,到集市上去买软绸缎做被褥,剩下的买棉衣和食物。你如果愿意和我长久相好下去,就不用了担心受穷了。”说完走了。
穆生按照狐仙的吩咐,买了软缎和棉絮制成被褥和棉衣。狐仙晚上又来了,看见床上铺得都是新的,高兴地说:“你很听话,少不了你的好处。”从此,狐仙每天晚上都来,每次离开,必定留下一些财物。过了一年多,穆生家的房子变得整齐干净,穿戴的衣服都是绸缎做成的,穆生俨然成了一个土财主。但狐仙送的东西却渐渐少了,穆生开始讨厌她。请了一个法师到家里来,打算把狐仙捉住。
没想到狐仙却把法师痛打一顿,进屋指着穆生骂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你如果讨厌我,我会自己离开。但你既然恩断情绝,从我手中拿去的就要还我。”说完,气愤地走了。
从此,穆生害怕了,请了一个法术高明的道士来捉狐仙。道士摆设神坛,坛还没摆完,道士倒地不起,穆生走近一看,道士血流满面,不知怎么被割去一只耳朵。这时,大堆石块从天而降,把家具门窗、锅碗瓢盆砸得稀巴烂。穆生吓得钻到床底下,缩做一团。一会儿,狐仙抱着一只猫头狗尾的怪物进来,把它放在床前,怪物一口咬住穆生的鞋子,牙齿比刀子还锋利,一口就咬掉了他的一个脚趾。穆生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狐仙说:“拿出所有的金银珠宝,不许隐瞒。”穆生答应了。穆生忍着疼痛拿出二百两银子。狐仙嫌少,又让怪物去咬他。穆生哀叫着请求宽恕。狐仙限他十天之内,偿还六百两银子,穆生答应了。狐仙抱着怪物离开了。
穆生变卖家中所有,凑足了六百两银子。到期那天,狐仙果然来了,急忙把银两给她。狐仙没说什么就走了。从此再也没出现。穆生好吃懒做,他的家境又像以前一样贫穷了。
狐仙又找了邻村的于某,于某也是一个穷光蛋。但是三年间,就开了五家当铺,成了当地首富。但是于某没过几年就死了。
有一天,在野外穆生偶然遇到那个狐仙,长跪在路旁。狐仙没有说话,只是用白手帕包着五六两银子远远扔给他。穆生等狐仙走后,拾起银子,回到家里,买了一顿丰盛的饭菜,可是由于太饥饿了,竟噎死了。
邪物进门,能把它杀了自然是壮举。但已经接受它的恩惠,即使是鬼怪也不能负心。那女子不是你所喜欢的,即使给大量钱财也不应动心。穆生和于某见钱眼开,为了得到钱财,竟不惜丧身辱行。可悲啊,贪心汉,终于自取灭亡了。
申明:故事素材取材于《聊斋志异》,首段和末段评论是本人感悟,在于借故事以明理,借故事以化人,借鬼怪喻古今,请不要与封建迷信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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