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差别最大夫妻生子(再说说67岁生孩子的夫妻)

大家主要是针对如此高龄是否合适当父母的问题,进行讨论。

因为据当时的新闻报道,老两口收入稳定宽裕,健康状况良好,夫妻感情深厚,退休前从事医生和律师职业,素质较高……

除了年龄太大以外,似乎没有其他缺点。

之后,67岁产妇事件继续发酵,群众对此事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这对夫妻是否自然怀孕?

其二,之前这对夫妻已有一子一女,现生第三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其实这两件事情,要确认很简单。

是自然怀孕,还是买卵受孕?

只要把婴儿和这夫妻的DNA一起做个检验就清清楚楚。事实胜于雄辩。

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现有的规章制度都白纸黑字,这对夫妻原先的子女情况也很容易查清楚。

最大问题的暴露,出现在丈夫黄先生对计划生育罚款的表态上。

他说:他们夫妻俩对于超生罚款的问题事先没有考虑过,因为“没有想过孩子会安全降生”!

为什么“没有想过孩子会安全降生”?

因为产妇田女士,怀孕的时候,已经是67岁的高龄。

她的健康状况也并不良好。

先后查出高血压,糖尿病,脑梗,青光眼等病症。

年龄差别最大夫妻生子(再说说67岁生孩子的夫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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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进行过阑尾切除术。

2018年5月因视网膜脱落进行手术。

2018年10月,田女士因腔隙性脑梗死,住院治疗。

据相关新闻报道,产妇田女士说:知道自己怀孕后,她一开始并不打算要这个孩子,

但是,“田女士的老伴黄先生却坚持要生下来”。

根据医院提供的产妇健康说明,产妇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年龄67岁,糖尿病合并妊娠,既往脑梗病史,属于高危妊娠,产妇和孩子的死亡风险都非常高。

在怀孕期间,田女士出现了各种危险症状,医院曾经两次严肃建议终止妊娠,但是被“拒绝处理”。

如果怀孕初期,田女士就已经不想生,那么在怀孕中期,妊娠反应已经威胁到自己生命安全时,坚持生的会是她本人吗?

是要命,还是要一个本来就不想生的孩子?

我想正常人都会做出合理的选择。

可是如果不是她自己,那么拒绝专业医生团队的建议,让她冒死生孩子的,是谁?

黄先生在被问及为何要生下孩子时,坚称“夫妻感情好是前提。”

然而,在妻子不愿意生孩子时坚持要她生,妻子的健康与生命发生危险时,选择让她承担有可能一尸两命的后果,这是真正的夫妻感情好吗?

而且,老两口的子女坚决反对父母继续生育,其女儿曾经说过,如果孩子生下来就和父母断绝关系。

田女士在生下女儿后至今,她的一儿一女都没有露过面。

黄先生的态度是“同不同意,没用!”

可是对田女士来说,为了生下第三个孩子,和另外两个孩子断绝关系,真的是她所情愿?

至少从目前的情况可以看出,黄先生的妻子不想生,他的孩子反对生。

年龄差别最大夫妻生子(再说说67岁生孩子的夫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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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要这个小孩的,是黄先生自己。

我同意夫妻感情好,家庭氛围温暖,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最重要的因素。

可是夫妻感情好的真正标准是什么?

应该看双方是否相互尊重爱惜,平等共处。

如果仅是平时哄一哄,在小事上让一让,但是重要的节点,就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让她吃苦受委屈作牺牲,甚至付出断绝亲情、危及生命的代价,这叫感情好吗?这叫爱妻子吗?

我并不这么认为。

这实际上并没有把妻子当人看,而是把她当工具。

之所以喜欢和爱护工具,是为了让自己用得更顺手,让自己过得更舒服。

只是在他心中,工具不是和他平等的人,不能有自己独立意愿,必须要服从他的要求。

如果工具因他的缘故,坏了死了,他也会心疼,但对他而言,这是为了达成目标的“合理折损”。

反正他自己健康不会遭受损坏、也不会留下各种后遗症、甚至失去生命!

除了对妻子的感情,并不像我们原来想像的一样深厚之外,黄先生对计划生育罚款的表态,也令人心惊。

年龄差别最大夫妻生子(再说说67岁生孩子的夫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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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表示自己和老伴已经不属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的年龄段。

并说因为从事律师工作,他之前就知道《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相关规定。“好像是49岁以内,才属于计划生育管理的年龄范围。”

可是记者查询发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未对管理对象的年龄范围作出限制。

之后他又表示,政府部门也应该考虑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网开一面。“我们不是想违反计划生育。”

如果将来真的面临罚款,黄维平说,政府部门该罚就罚,但他会通过法律手段应对。“我是做律师的,该复议的复议,该诉讼的诉讼,我要走这个程序。”

口口声声自己是律师,卖弄专业,可是对有关政策规定却信口开河,无中生有。

生婴儿的时候说自己收入高没压力,面临罚款就要求“考虑实际情况,网开一面”。

二胎政策最普通的老百姓都知道,可是他还宣称“要用法律手段应对”。

……

感觉这不是一个高素质有职业道德的律师,而是一个喜欢钻空子的油滑讼棍。

令人对他的人品也产生了怀疑。

可惜不管怎么样,孩子生下来,已是即成事实。

田女士和黄先生,必须要面对因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有些时候,看清一个人的代价太大,领悟也来得太晚,

正如生下女儿后,在接受采访时,田女士说,如果让她再选择一次,她不会选择要这个孩子。

“很痛苦,太痛苦了。”她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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