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并未佩戴头盔被严查(昨起严查不戴盔)
放眼看去,骑乘电动自行车者都戴了头盔。
南报融媒体记者 段仁虎摄
昨天上午,北京东路与成贤街路口,交警对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南报融媒体记者 段仁虎摄
天热,戴着不舒服;怕被偷,特意放办公室了……昨天是我市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者不戴头盔正式开罚第一天,上午8点半,记者随警作战,半个小时内,有3名不戴头盔的骑乘人员被处罚,他们的理由也令人啼笑皆非。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将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人员处以罚款,其中首次被拦下者罚款20元,二次及以上被拦下者罚款50元。
8点半,记者来到北京东路成贤街路口,此时正是早高峰,非机动车道上车来车往,每个红灯都能排十几米长,8成都是电动自行车。记者看到,绝大多数骑乘人员都戴着头盔。
5分钟后,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她虽戴着头盔,但她身前电动自行车踏板上站着的小女孩却没有戴。交警将其拦下,女子抱歉地说,她知道戴盔规定,前些天女儿也一直戴的,但今天有点热,女儿不愿意戴。说完,女子从后备箱内拿出一个小小的棉布头盔,给2岁半的女儿戴上。交警告诉她,这个头盔起不到任何安全防护作用,应该给孩子换一个正规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根据规定,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不予处罚,交警对这位母亲进行教育后,让她们离开了。
又过了几分钟,一名20多岁的黑衣男子骑着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驶了过来,见交警拦下自己,男子赶紧表示“我有头盔”,说完从车子尾箱中拿出一个黑色头盔戴在头上。“为什么你刚才不戴?”记者问。“天热,懒得戴。”年轻男子不好意思地回答。不过,这样的“亡羊补牢”在法律面前是没有用的,该男子还是因没有戴头盔被交警处罚。此外,他还因驾驶扬州号牌电动自行车闯禁区,被罚款20元。
十几分钟后,又一名没戴头盔的灰衣男子进入交警视线。被拦下后,该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火车票,解释道:“警察同志,我一直都戴头盔的,马上要去赶火车,我怕头盔被偷。”原来,这名男子打算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南京火车站附近,但他的车型比较老,没有头盔锁,害怕被偷,于是特意将头盔放到了办公室。
听到这啼笑皆非的解释,交警告诉他,头盔是用来保护身体的,不能因为担心被偷而不戴,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交警建议该男子可以在车上加装一个头盔锁,这样就不用担心头盔被偷了。
半个小时内,有3名骑车人因没戴头盔被交警处罚,均为男性。
“早高峰这么大的车流量,仅有3人没戴头盔,说明骑乘电动自行车戴盔的理念经前期宣传,已深入人心。”一位交管人士点评道。
据了解,南京电动自行车“戴盔率”在全省遥遥领先。今年5月,省交警总队曾对全省13个城市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进行暗访,当时南京的城市道路佩戴率为79.4%,第二名只有50.4%。
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生效,昨天起,全市交警都开始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截至下午5点半,主城区共查处此类交通违法771起。老五县的戴盔率也有明显提高,江宁湖熟交警中队一位交警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们一共查到20名没有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这个数量比之前宣传阶段时要少很多。
通讯员 宁交轩 李磊
南报融媒体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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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至今,南京“戴盔令”处罚步步升级
首次罚20元,再犯罚50元
今年4月16日,南京交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通告:从5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进行管理,现场查处未佩戴头盔的,由交警登记身份信息,拍照取证。第一次被逮到,以口头教育为主;第二次及以上仍未佩戴头盔的,将参与15分钟的现场交通执勤或交通安全教育。
昨天起,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戴盔令”的处罚进一步升级。根据南京交管部门规定,不戴头盔者将被处以20—50元罚款,其中第一次被查处者,罚款20元;第二次及以上被查处,罚款50元;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后放行,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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