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后一年内再买房个税怎么退(卖房再买房可以退个税)
2022年9月3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收到很多朋友的咨询,很多关于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以及如何退的细节问题。
今天,把这些问题做一个整理和总结,各位朋友有需要的时候,能够用得上。
问:卖出和买入都要卡在这个时间内吗?还是只看卖出时间?问:我们22年5月卖,22年11月买能退吗?问:2022年11月卖的,买的新房23年4月才能过户,可以退吗?问:只能10月1日后卖的房才能退税吗?
答:关于这几个问题,我放在一起解答。因为都是关于政策时间的界定的。
- 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都要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这期间;
- 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年;
- 纳税人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时间为准。也就是说你卖房子的时候签合同时间可以在22年10月1日之前,只要你缴纳个税的时间在22年10月1日之后就可以。
- 纳税人购买二手房的时间以购房时缴纳契税的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 纳税人购买新房的时间以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问:先买后卖可以退税吗?
答:不可以!政策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你只需要保证你买房缴纳契税或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在你卖房缴纳个税的时间之后就行。但这种对微操的要求太高,不建议这么操作。
问:10月8号卖的房子,大概12月买期房,三年后交房,能退10月份卖的房子的个税吗?
答:是否退个税不看交房时间,期房(新房)看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只要备案的时间符合政策就可以退。
问:请问没有卖只买能退吗?问:卖的房子没有个税,买的房子有个税能退吗?问:卖了房子后买的房子不满2年能退吗?问:请问第三套房子可以享受退税吗?问:卖出赠与房产,再买房个人所得税都可以退吗?
答:这几个问题也一起回答。退税的前提是什么,前提是你卖房的时候产生了个税,如果你卖房的时候没有产生个税(也就是符合当地免个税政策的)甚至都没卖房子,那就无法退了。
问:不同城市的买和卖可以退吗?问:盐城的房子卖了,去昆山买,可以退吗?问:在海口卖的房子在重庆买房可以退吗?
答:这几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不可以的!政策规定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跨市就不符合退税规定了。
问:卖的是我老公名下的房,新房写我的名字可以退税吗?问:请问卖的房子是夫妻双方名字,买的房子是一方名下的可以退税吗?问:卖一人的房子,买房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退吗?
答:关于夫妻共有房产退个税的问题,我放在一起回答。按照政策,出售夫妻共有住房,新购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一方出售其名下住房,夫妻双方共同新购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产权总额共同计算应退税额,也可以按照各自持有的产权份额分别计算应退税额。也就说这两种情况是可以退的。但是,出售夫妻一方住房,新购住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就不退个税了。
问:退税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答:政策规定,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出售住房金额时,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出售住房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出售住房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举例说明:卖的房子100万,买的房子只要大于等于100完,就全额退个税。如果买的房子只有80万,就按已缴纳个税的80%来退。
问:非夫妻共有住房如何计算退税金额?
答: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比例计算该纳税人的应退税额。举例说明: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2=1.6万元。
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卖房合同,准备好复印件
- 个税凭证,准备好复印件
- 身份证,准备好复印件
- 买的二手房的,准备不动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 买的新房的,备案好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复印件
- 银行卡复印件
问:去哪儿退个税?
答:原则上在哪缴的个税,就去那申请退税,另有规定的,按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细节解答,如果有漏错之处,欢迎留言或私信指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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