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帮助的雅称(被问年龄不想回答很尴尬)
古人在交际或著述中,对于年龄,除了直接用数量词,往往还喜欢使用隐喻、转喻等方式,或者借助诗词、典故等手段来委婉谈及。这些代称,一般与人的生理特点、社会属性、传统文化、人生礼仪等密切相关。许多称谓在现代交际中仍然经常使用。根据称谓方式、称呼对象、使用范围等的不同,古代年龄称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具体数字加量词直接表述
在具体数字前或后加一个表示年龄的量词(如岁、年、龄等)称指具体年龄。先秦至近世的史籍典章等正式文书都用具体数字来称谓年龄。例如,太后曰:“年几何矣?”对曰:“十五岁矣。”(《战国策·赵策四》)“铨四龄,母日授四子书数句。”(蒋士铨《鸣机夜课图记》)古人以长寿为理想,所以也常用寿标志年龄,如寿几何、寿八十之类,多用于称较大的年龄。此外,古人以十年为一秩或一旬,七十岁可称七秩、七旬。由此又衍化出一些不确定的年龄称谓,如六十岁以上称开七秩,七十以上称开八秩,白居易诗《喜老自嘲》云:“行开第八秩,可谓尽天年。”诗中自注:时俗谓七十以上为开第八秩。以外部特征代称年龄不同年龄阶段人的外部特征会比较清晰地体现在面貌、发型和牙齿等方面,所以有了依据以上特征对各个年龄段的代称。
赤子:初生。婴儿出生时皮肤微微泛红,古人将这时候的孩子称之为赤子。赤子之心,说的就是一颗如同初生儿一样纤尘不染的纯洁心。
襁褓:代称不满周岁的幼儿,出自《列子·天瑞》:“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唐·张守节《史记正义》:“襁,长尺二寸,阔八寸,以约小儿于背;褓,小儿被也。”提:代称二三岁的幼儿,“孩”字在《说文解字》与“咳”字同,意思是“小儿笑也”,形容孩子咯咯的笑声。“提”则是“挈也”。《孟子·尽心》中有“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的句子。朱熹注曰:孩提,二三岁之间,知孩笑,可提抱者也。所以孩提,指初知发笑,可以提抱的幼儿。
垂髫:指幼童。古时儿童不束发,头发自然下垂,叫垂髫或垂发,后来就用垂髫或垂发来称七八岁之前的幼年儿童。也可称为髫龄、髫年、髫发、髫裁等。
龆(tiáo)龁(chèn):牙齿也是识别年龄的标志之一,年龄的龄本身即与牙齿有关。儿童七八岁时开始换牙,龆指男孩换牙,龁指女孩换牙(有时也互相换用)。《韩诗外传》卷一:“男八月生齿,八岁而龆齿……女七月生齿,七岁而龁齿。”后来龆龁引申指儿童七八岁时,如《列子·汤问·愚公移山》:“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龁跳往助之。”
总角:指较大年龄的儿童。古人不剪发,孩子的头发一天天增多变长,大人就紧贴着发根给扎在一起,叫总发。把头发扎成左右两髻,状如两角,就叫总角。称总发或总角的儿童年龄在十一二岁。
朱颜:本义是形容面色红润,原指美人,后来也代指青少年。如明朝王世贞有诗云:“尚书北阙霜侵鬓,开府江南雪白头。谁识朱颜两少年,王扬州与宋黄州。”此外有童颜,亦指少年。
皓首:又称白首,指老年人。如王勃《滕王阁序》: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黄发:指长寿老人,古时老人头发由白转黄是长寿的象征。以不同年龄阶段的文化礼仪、习俗代称年龄
汤饼之期:出生三天,旧俗小儿出生三日,设筵招待亲友,谓之汤饼筵。
百岁:古代小儿出生满百日,家中举办宴会招待亲友,祈愿孩子长命百岁,谓之百晬(zuì),后又引称百岁。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育子》:“生子百日,置会,谓之‘百晬’。至来岁生日,谓之‘周晬‘,罗列盘琖于地,盛果木、饭食、官诰、笔研、筭秤等经卷针线应用之物,观其所先拈者,以为征兆,谓之‘试晬‘。此小儿之盛礼也。”束发:指十五岁左右的男孩。古代男孩到十五岁就把头发束成髻,盘在头顶,表示成童。如《礼记·保傅》中就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及笄:指女子十五岁或稍多一点的年龄。笄是古代的一种簪子,女子到了十五岁要结发,行笄礼,表示已经成年,可以出嫁了。
弱冠:男子二十岁。冠即帽子,加冠,意为男子不再梳童髫,而是在头上结发,上面再戴一顶帽子。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故称冠年。加冠的男子已具有成人资格,但因加冠时还不到壮年,所以又称弱冠。根据人的自然属性对应的社会属性产生的系列年龄代称系列年龄代称一般源自同一典籍,处于同一语境,是相互联系、相互呼应的。
《礼记》中将各年龄阶段的体质状况与对应的义务、特殊待遇相结合,对各阶段作了较为科学的划分和概括。这些概括被后世用作不同年龄的代称。《礼记·曲礼上》中说:“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意思是说,人长到十岁,年龄尚幼小,应出外学习了,所以十岁称幼学之年。二十岁,年少,应加冠,表示其已进入成年,故称弱冠。三十岁身体已强壮,可以娶妻,所以三十岁又叫壮年。四十岁,智虑、气力皆强,可以出仕做官,后世便以强仕作为代称。五十岁头发苍白如艾(艾草,叶子背面覆盖白色丝状毛),该参与国家的政事了,故以艾服作为代称。六十岁称耆,可以役使他人了。七十岁曰老,该把家事交给儿孙了。八九十岁曰耄,七岁的孩子叫做悼,即使有罪,也不对他们判刑。百年为人年数之极,故曰期,儿孙要尽心供养,以此称百岁为期颐。这也说明自古以来,人们就有对老人尊重和奉养的优良传统。《礼记·内则》规定:“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即五十岁可以在家里拄杖,六十岁可以在乡里拄杖,七十岁可以在国都拄杖,八十岁如年老不告退,则可以拄杖上朝,体现一种尊老的礼制。后来就用杖家之年、杖乡之年、杖国之年、杖朝之年分别作为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的代称了。在《论语·为政》中,孔子根据自己学习知识、感悟道理的人生体验,对人生几个主要阶段分别予以相应的概括和评判:“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后世就用志学、而立、不惑、知天命(或知命)、耳顺、不逾矩(或从心)来分别代称十五岁、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了。《论语》为四书之首,所以这一系列年龄代称流传最广,影响也最大。以诗文名篇对年龄的描述代称年龄
金钗:指女子十二岁。语出南朝梁武帝萧衍的《河中三水歌》:“河中之水向东流,洛阳女儿名莫愁……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后遂以金钗之年表示十二岁的女孩。
豆蔻:指女子十三四岁。杜牧《赠别》诗有句云:“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写一位十三四岁的女子的绰约丰姿。豆蔻是一种初夏开花的植物,花淡黄色。初夏还不是盛夏,比喻人还未成年,故称未成年的少女时代为豆蔻年华。
桃李年华:指女子二十岁。出自陆游的诗句:“粉淡香清自一家,未容桃李占年华。”知非:《淮南子·原道训》说:“故蘧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的是,春秋时卫国有个蘧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了五十岁时,就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之年来代称五十岁。大衍:指代五十岁,语出《易·系辞》:“大衍之数五十。”后遂以大衍为五十岁代称。古稀,也作古希。杜甫《曲江》诗云:“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意思是说,人活到七十岁,自古以来少有。后人因此把古稀作为七十岁的代称。白居易诗《对酒闲吟赠同老者》:“人生七十稀,我年幸过之。”以文字、数字的拆解来代称年龄二八:代称十六岁,因二乘以八等于十六。
三六:代称十八岁,因三乘以六等于十八。
喜寿:代指七十七岁,因草体的喜字状如直笔连写的七、十、七三字而得名。
伞寿:八十岁。因伞字的古体形似八十,故称伞寿。米寿:代称八十八岁,米字可分解为八、十、八三个字,故称。乙寿:指八十九岁。这是因为乙字比九秩(即九十)的九字只差一撇。白寿:代指九十九岁,白字为百字减一横而成。茶寿:代称一百一十八岁,茶字上面廿是二十,下面也可拆为八十八。
汉语年龄代称是中国文化的一面镜子,从呱呱坠地到百岁老者,每个年龄段都有诸多寓意深刻的称谓。用富含文化信息的代称表示年龄,是艺术性的语言表达,充分表现了我国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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