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身保险有限额(月还款6000多保费占了近2000)
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让我们身边不断涌现出各类网络金融平台,它们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便利了大家,也让不少无法从银行等主流渠道获得金融支持的人群有了获得资金的办法。但与此同时,随着平台诞生而出现的金融借贷乱象层出不穷,不少消费者因此付出了更高额的贷款利息,甚至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悄悄”搭售了其他金融产品,进一步推高贷款成本。
其中,贷款保证保险就被消费者频频投诉。
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到来之际,近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多次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他们在办理贷款后,竟发现每期的还款中竟包含“未知”的保险费用。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后发现,这一现象绝非个例。尽管各地银保监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金融机构在消费者借贷过程中强制搭售保险,然而在现实操作中,消费者在贷款时被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的做法依然屡禁不止。
贷款1年多后意外发现:
每月还款6000多元 其中近2000元竟是保费
2月23日,从事个体经营的市民孙女士向我们反映,她的贷款遭遇了“强制搭售”。
据孙女士描述,因受到疫情影响,她的生意急需资金周转,2020年7月末大地保险的工作人员联系上她,表示他们贷款利息低、速度快,可以马上解决她正面临的资金困难。为了尽快获得资金,孙女士很快在大地保险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办理了13万元贷款,产品名为“保e贷”,分36期还款。
“因为当时办得急,也没细问”,孙女士表示,自己截止目前已按期偿还了17期贷款,第18期尚未逾期她却收到了自称“大地时贷工作人员”的暴力催收电话。由于深感意外,孙女士打算核实一下自己是否逾期,于是她通过放款银行APP查询了自己的还款记录。
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孙女士看完还款记录后发现,自己贷款的13万元,每期利息高达6037.69元,每年利息超过22%。不仅如此,在每月6000多元的还款额中,有固定的一笔1980元是以“保费”的名目收取的,占了每月总还款额的3成。
这笔费用的存在让孙女士非常惊讶,她表示这笔每月支出的“保费”远高于她实际应该偿还的月贷款利息3倍以上。她告诉记者,大地保险的工作人员在为她办贷款的过程中也从未提过有保费的存在,甚至直到现在,她没有看到过保单,对自己被“销售”了哪一款保险产品,以及产品的名称、类型一无所知。
目前,孙女士已经就自己“被搭售”保险一事向大地保险进行了投诉,并暂停了还款。
记者随后与孙女士提供的大地保险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孙女士已出现逾期,针对她提出的保费异议,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按公司流程办事,如果孙女士有疑问,建议她申请退保或结清贷款。
哪来的保费?本质是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有险企故意模糊概念
孙女士这笔贷款为何会出现“保费”的身影?这究竟是什么类型的贷款?
经过查询了解后,记者获悉,孙女士办理的贷款是大地保险旗下的“大地时贷险”,是一款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这类产品的设计初衷是提高借款人的借款成功率。
记者从保险行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由于存在不少借款人在申请个人贷款时,自身条件不符合金融机构的资质要求的情况,为提高贷款成功率,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来为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同时,这类产品也能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避免了因贷款者无法如期偿还贷款,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情况。
该人士透露,这类产品对银行和保险公司来说是“双赢”的业务,银行在有还款兜底的情况下提高了贷款业务量,而保险公司则通过收取保费也赚了钱。在这场交易中,保险公司充当的角色是协助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助贷机构,收取的“担保费”为高额保费,但在业务办理的实际过程中,很多保险机构并不会主动、明确地告诉消费者这项贷款业务的本质,甚至刻意隐瞒保费或其他费用的存在,在推介业务时用模糊的“月息XX分”等一笔带过。
3月1日,记者向多家经营个人信用保证保险的险企进行了贷款咨询。除极个别机构会明确告知月还款包含“本金 银行利息 保费”外,绝大多数的业务人员在推介贷款时,都仅透露了月供金额,没有如实告知金额的具体构成,费用解释模糊不清、偷换概念,极易误导消费者。
监管屡屡发文规范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亟待进一步约束
贷款保证保险本意是为有贷款需求、但缺乏担保或抵押的个人提供的增信和风险保障,但在实践中,保证保险显然被部分不合规操作的机构给玩坏了。
事实上,近年来,保证保险业务的投诉量极具攀升。在由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投诉数据中,涉及保证保险的纠纷投诉就多达4303件,占比21.91%,是财险业务里投诉量排名第二的业务类型。
正因保证保险业务屡屡突破监管要求,近年来,各地银保监机构不断发文规范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记者留意到,早在2012年,原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要求银行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其中明确指出银行不准借贷搭售,即银行不得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之后,银保监会颁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针对保证保险费率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的经营原则。随后银保监会发出了《关于印发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规定,要求保险公司要确保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默认勾选、代消费者投保等方式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同时约定过了消费者在融资的过程中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
为进一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2021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下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要求双录范围覆盖新车车险以及融资性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即借款业务员要与消费者面对面沟通,在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和内容以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双签双录”的政策实施是监管机构下定决心要全面保护客户知情权、充分享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重要举措。
学会自我保护
消费者贷款前 明晰以下几点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不同于传统人寿、意外健康和财产保险,是为有融资需求的消费者提供增信服务,以提高其获得借款的成功率。由于有真实的市场需求,近年来保证保险业务发展也较为迅猛。
对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有这类业务需求的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认真听取介绍、仔细分辨信息、细细留意合同。同时,消费者一定要向机构工作人员反复确定你的这笔借款中,是否含有保费。应仔细查看贷款合同里面是否含有保险费和服务费,同时要求贷款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还款账单的费用组成。
记者了解到,正常来说,月供还款费用应包含本金和利息。除此之外的费用,须取得借款人明确同意后方可收取。针对存疑的费用,借款人可以拒绝或取消办理该项业务。
红星新闻记者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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