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笑气拘留多少天(首例3人因吸食笑气)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周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吸食“笑气”案,依法行政拘留违法人员3人。此案也是周至县公安局查处的首例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案!
3月16日下午15时许,周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县城某足浴店内有人吸食“笑气”。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该足浴店包间内将正在吸食“笑气”的三名违法人员当场抓获。
经审查,肖某、王某某、罗某三人对其吸食“笑气”,以满足自身精神刺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周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周至公安温馨提示:“笑气”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早已被我国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有毒有害物质,吸食后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过量吸食会引发人体精神疾病,甚至致残致死。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任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危险物质的行为均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查处。如发现不法分子贩卖、吸食“笑气”,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孙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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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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