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之间怎么建立和谐关系(男女授受不亲跟两性情欲毛线关系)
所谓,“食者性也!”,古人对于“男女之事”很隐晦,都是谈“色”色变!
比如,“男女授受不亲”,常被封建礼教当作异性间保持距离的警告语,但这个距离得多远多近,没个啥数!
孟子
宋代程朱理学兴盛,打着“男女授受不亲”的旗号,搞得大家对于两性关系忌讳到无以复加!
例如,路上男女之间不小心袖子碰了一下,袖子就得割掉,严重时,女生的手臂也要砍掉以示“纯洁”;一五岁的幼女,因吃了男僮递给她的食物,被迫绝食自尽等等,已经达到了一种畸形的夸张程度。
都到了晚清了,司法界还曾发生过这么一起荒诞不经的咄咄怪事!
程氏兄弟
某地一位私塾先生前列腺不好,上课中突然尿急,赶忙跑到室外僻静处小解。不曾想,正在嘘嘘时,被不远处一阁楼未婚女子推窗看到。搁现代,虽然很尴尬,但也就这么过去了!
私塾先生当时觉得也不好意思,就对这位少女笑了笑。“啪”,闺房的窗被重重关上!私塾先生回到教室继续教书,但半晌不到,忽闻外面很嘈杂,一问得知,说附近有个黄花大闺女上吊自尽了!私塾先生大惊失色,连说,“不好了,我做错了”
悬丝诊脉
恰好死者弟弟也在班中,回去一看,原来是自个亲姐姐,悲痛之余,就把课堂上看到老师的慌张神情,说了奇怪的话告诉了六神无主的家长,衙门顺藤摸瓜这么一查,原来是这么回事,直接将先生关入大牢!清律规定,凡调戏妇女,或企图诱奸妇女未成,妇女为贞洁羞愤自尽的,要判处“绞监候”,就是不砍头,但活活勒死你!
案子最后审来审去,闹到刑部,争论到最后,判定“虽无实事,其心可诛”,就是说,私塾先生虽没去骚扰、强奸,但暴露男根看见那女孩,还对人家讪笑。谁能能保证他当时心里不是想要骚扰、强奸那个女孩呢?
得,可怜得私塾先生直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授受不亲
一泡尿,两条鲜活的生命!
私塾先生若聪明点,建议应,抢先自杀,告这小女孩偷窥猥亵自己,或许还有救!
管中窥豹,男女授受不亲,古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但是,如果我们字面解释这段话的话,“男女授受不亲”,第一个“授”为“给予”之意;第二个“受”为“接受”之意。“男女授受不亲”,直译便是男女之间不能亲手递送东西,仅此而已!
被当作金科玉律的这句话,最早其实是孟子老人讲的!
淳于髡与孟子
但孟子距今2500年前,原话是:“男女授受不亲,礼也。”意思也就是说男女之间不能亲手递送东西,重点是最后这句,否则,不合礼仪!
若要交接,可应先用一种竹器篚端送,若没有篚,就先把东西放在地上,相互作揖后再取。
你看,人家说的是彼此间要礼貌知礼仪,可没说礼教,男女间肌肤压根碰不得连看见对方隐私都得自尽才算完,上纲上线无极限!
对此,孟子还曾和善于辩论的淳于髡展开过激烈讨论,以正视听!
淳于髡
淳于髡就是初为政,好为淫乐长夜之饮的齐威王,隐语劝谏一鸣惊人的那位!他问威王说,“国中有鸟,止王之庭,三年不飞又不鸣,不知此鸟何也?”
齐威王也是隐语回答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从此振作起来,治理朝政,收复失地,使齐国再次强大起来!
俩人旗鼓相当,淳于髡问孟子,听闻你说“两性间授受不亲”,那请问,若是亲嫂子掉进河里快淹死,向你求救,你能用手去拉她吗?
淳于髡与齐威王
孟子回答很干脆,嫂子掉水里不伸手拉她,简直就是畜生豺狼,……礼是礼,但也要懂得变通啊!
要是刚到南宋以后,百分百救不得,害怕被扣淫邪的帽子!苟利于民不必法古,是后人上纲上线搞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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