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霸占房东房产50年后续(儿子私自卖掉动迁房)
小王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
可自从他入住后
接二连三遭到骚扰
几近崩溃
他在上海也没得罪什么人
究竟是谁干的
和他有什么仇什么怨
作案的竟是七旬老人
小王在租住的两年时间里
多次被人用502胶水堵锁眼
还被锯掉水管、剪断电线、泼了油漆
郁闷的他百思不得其解
为了找出始作俑者
他在门口装了摄像头
却发现作案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七旬老伯
小王更加觉得莫名其妙了
他压根就不认识这个老人
儿子瞒着父亲把动迁房卖了
小王报警后
警方找到了这位老人
原来他是这套房子原来卖主的父亲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四年前,徐老伯老房拆迁分得该房产,一直居住在其中。但当时房产证上只写了徐老伯儿子徐某一人的名字,徐某趁父亲外出旅游时,在2016年12月底,与沈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签订总价为180万元。
沈某先后支付共计130万元给徐某,2017年1月9日徐某将房屋使用权给沈某。但因该房屋是动迁房,三年内不能过户,因此约定三年后支付剩余的50万元并办理过户手续。
沈某之后就将房子出租给了小王。
老人居无定所 火冒三丈
等徐老伯旅游回来
竟然发现自己的唯一住房
被儿子给卖了
他的东西甚至被扔在了楼道里
老伯顿时火冒三丈
儿子没提前跟他说过卖房的事
如今他居无定所
而儿子还骗徐老伯
只拿到了10万的房款
徐老伯认为买家沈某是个骗子
儿子只拿到了部分价款
他还发现房子被沈某租了出去
他认为房产证上名字还没改
沈某就没有权利出租这套房屋
实在气不过的徐老伯
居然想到了堵锁眼、剪电线
这些损人不利己的办法
儿子又反悔 不肯过户了
这期间,徐某本人也觉得自己房子卖便宜了
一直拒绝与沈某见面
导致无法签订过户合同
沈某于2019年9月向宝山法院
就过户房屋一事对徐某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徐某始终没有应诉
最终法院判决徐某败诉
要求徐某于2020年2月21日前
配合完成该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
沈某支付剩余的50万元尾款
但徐某依旧不接电话
直到今年5月父亲案发后
才给沈某办理了过户
老人因极端行为 被拘役
其实,徐老伯本身可以
合法地去解决纠纷
可惜,他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
做出了极端行为
不仅令租客小王几近崩溃
更是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目前,宝山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徐老伯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那徐老伯本来可以采用什么方式
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昊: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徐老伯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要求加入儿子与买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审理。徐老伯可以主张自己对该房屋具有共同的产权,要求撤销该房屋的合同;
第二种途径、徐老伯可以对儿子提起侵权之诉主张。儿子私自出售房屋的行为,侵犯了徐老伯对于房屋的共同产权,这两种诉讼都可以帮助徐老伯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丨宝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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